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30几年、60几年的。房屋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按建筑类型用地性质不同可划分为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和工业用建筑。一般情况下,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全部3个回答 >商品房70年产权,到底是什么意思?
158****5748 | 2018-07-18 21:51:36-
148****5819 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这从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性质是出让就可以看的出来。只要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使用相应年限。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的使用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2018-07-18 21:51:59 -
137****7264 70年到期后有一个自动续期的概念,到时候按当时的政策办理,可能免费也可能要交纳一定的土地使用权费用。土地之上的房子产权是永久性的,一直到其设计使用年限终止,如果70年土地到期了你的房子还可以使用,不会有人把你们赶出来的。
如果成为了危房,那会面临被拆,这个拆不同于我们现在一般意义上的拆迁,如果政府够狠,没有补偿都有可能。由于现在还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你假设的问题还真不好确定。不过从现在的一般现状来看,应该是走一个征地拆迁安置的路子。 2018-07-18 21:51:51 -
154****5063 1、所谓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房产所有权。
2、70年后,房子还是你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
3、70年后,国家可以有两个选择,其一,继续出让土地使用权,你再交钱。其二。国家收购你的房产,但要有折旧,国际惯例是2%/年的折旧。
4、目前房地产商为了赚钱,基本不搞百年大计。房子能住50年的绝对是良心屋了。
5、地方政府往往喜欢大兴土木,借公共交通等等搞各种名目的建设,而70年内拆迁,你可以获得补偿。
6、按相关资料我国房屋基本30多年 就拆了。
2018-07-18 21: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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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70年产权指的就是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年限,而并不是房屋的所有年限,在进行计算的时候,也不是按照取得房产证的时间进行计算,而是以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日期进行计算,民用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教育、文化、体育用地是50年,商业旅游和娱乐设施用地是40年。土地使用期到期后的处理方法:1、如果是住宅用地,在到期之后是自动续期的,按照当时的要求支付土地出让金,在符合相关的规定之后,应该予以批准,重新签署土地的使用合同。2、如果是其他性质的用地,在到期前一年需要自己提出续期申请,除非根据社会公众利益要收回该土地一般应当予以批准,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会比住宅用地的要稍微高一些。3、根据社会公众利益,要收回土地的话,也会给予购房者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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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商品房本身的产权是永久的产权,所说的70年 是土地使用权,是这个住宅区的土地使用权,如果过了70年,房子还在的话,小区还能正常使用的话,那使用权的地皮就自动续签,当然一般的房子也到不了70年就要拆迁规划了,拆迁就该有补偿了. 70年也到房子的使用寿命了,估计到那时候也破的不成样子了,现在超过70年的住宅区,还真是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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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高为40年。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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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商品房是指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商品房所在的土地是国有的,我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相当于我们向国家租地建房,要交纳一定的土地使用权费用。土地使用的年限按用途分为住宅70年,商住综合50年,商业40年。土地之上的房子产权是永久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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