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如果成立,就跟拆迁没有关系,如果拆迁在当事人死亡前,没有发生,那就不涉及继承,如果已经发生,就按其他遗产一样来分割就可以,这个跟房子动不动迁是没有冲突的。 二,继承开始后,如果死亡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原则上以遗嘱为准,否则,按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 三,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1,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 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四,遗产的分配原则: 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的继承),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不得相互排斥。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有约定外,应均等的获得遗产。排列在前的继承人,不得多分遗产。
全部3个回答 >拆迁安置房算遗产吗
155****8516 | 2018-07-18 15:54:49-
146****2478 拆迁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应该按照何种标准分割?以何种原则在权利人之间进行分配?一般来说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首先是对价一致原则,即对于原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对拆迁后房屋补偿享有权利,再比如私搭私建人对于该私搭私建部分的补偿享有相应权利。
其次是特定指向原则,比如说特困补助应该发放给提交困难证明的家庭,大病补贴理应发放给患有大病的人、搬家补偿理应发放给实际需要搬家的人;
再次照顾实际居住人原则,在拆迁补偿中实际居住在房屋内的人,是属于切实需要安置的对像,因此在拆迁款分割过程中优先保证实际居住人获得的拆迁款能够解决居住问题。
当然在拆迁款分割过程中,法院还有自由裁量权,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减拆迁款。 2018-07-18 15:55:57 -
134****8437 一,这套房屋属于婚前财产,与后妈无关。二,但是如果父亲去世,后妈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分配遗产。三,分配的遗产中指该房屋属于父亲的那部分。 2018-07-18 15: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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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1858 一,这套房屋属于婚前财产,与后妈无关。二,但是如果父亲去世,后妈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分配遗产。三,分配的遗产中指该房屋属于父亲的那部分。 2018-07-18 15: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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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也属于遗产的一种形式。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安置房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认定公民的遗产范围。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在你叔父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应当采取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继承。你们虽然没有和你叔父签订书面的遗赠抚养协议,但是实际上你们负责了他的生养死葬,可以要求继承他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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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应该按照何种标准分割?以何种原则在权利人之间进行分配?一般来说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首先是对价一致原则,即对于原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对拆迁后房屋补偿享有权利,再比如私搭私建人对于该私搭私建部分的补偿享有相应权利。其次是特定指向原则,比如说特困补助应该发放给提交困难证明的家庭,大病补贴理应发放给患有大病的人、搬家补偿理应发放给实际需要搬家的人;再次照顾实际居住人原则,在拆迁补偿中实际居住在房屋内的人,是属于切实需要安置的对像,因此在拆迁款分割过程中优先保证实际居住人获得的拆迁款能够解决居住问题。当然在拆迁款分割过程中,法院还有自由裁量权,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减拆迁款。拆迁公司根据情势需要给付的额外补偿款并非对被拆迁房屋灭失价值本身的补偿,不属于遗产范围;提前搬家、临时安置等其他补助费是给予实际居住人的损失补偿与奖励,与被拆迁房屋无关,这两项也不属于遗产范围。如果实际居住人在居住期间将居住房屋变更为营业用房,使房屋价值增加,拆迁时获得的营业补助同样也不属于遗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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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拆迁款在老人生前就已经给了儿子,那么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在老人过世之后,拆迁款就不属于遗产,其他人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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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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