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的实用率=套内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专业成为实用率,俗称得房率。2、按照你给你的数据,你房子的实用率为:75.43%=86/(86+28)。如果你的房子属于12层以上的高层,这个实用率还是可以说的过去,不过还是有点偏低;如果你的房子属于11层以内的小高层,或者6层以下的多层,这个实用率就郸亥策酵匕寂察檄畅漏是非常低的了。3、实用率的高低一方面由建筑形式决定,也由设计的合理性决定,设计的不合理,公摊面积大,实用率就低。4、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低于2.2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开发商就无法办理出产权,因此虽然你有个多功能厅可以实际应用,不写入产权也正常,因此这个部分不能分摊公用面积。总而言之你的实用率偏低了。
全部3个回答 >公摊面积多怎么办
132****1939 | 2018-07-17 07:25:33-
133****3618 楼上的回答简直神了,我佩服,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和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1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公摊面积过大,必将下降房屋的性价比;太小,则影响居住的舒适度。根据《房产丈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和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和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装备用房;
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1半。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有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需要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和人防工程等以后的建筑面积。住宅楼分摊系数计算方法为:需要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总和除以参加分摊的各单元的建筑面积总和。然后用各单元参加分摊的建筑面积乘以分摊系数,就能够得出各套房屋的分摊面积。其中,需要分摊的面积要由产权部门测绘队实地丈量。 2018-07-17 07:26:10 -
152****8309 目前国家在公摊面积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必须控制在哪个区间范围内。
在有电梯的板式小高层建筑中,高层公摊面积通常在15-20%之间。
在有电梯的板式高层建筑中,高层公摊面积通常在18-25%之间。
在有电梯的塔式小高层建筑中,高层公摊面积通常在18-22%之间。
在有电梯的塔式高层建筑中,高层公摊面积通常在20-30%之间。
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
一.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二.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为: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其中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2018-07-17 07:26:06 -
138****7818 如果业主发现收房时房屋的公摊面积变大,而开发商却要求业主买单时,业主可根据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计价方式不同,具体的解决途径不同。一种是购房时是以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部分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若买卖合同对面积误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2018-07-17 07:26:02 -
153****4340 让发展商出示有关计算公摊面积的数据,以通过数据求出公摊面积,以明确自身的权益。
当买的房子公摊面积过大时,可参考以下行为去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1、房屋结构,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要保管好,留印副本。
2、咨询律师,看开发商构成欺诈,还是诈骗。
3、找正规的测量单位测量后开具证明,留作证据。
4、检查房屋是否由其它问题,一并列举。
5、要求退房,或者换房,同时补充差价和损失。
6、在合同和补充协议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用开发商发布的广告、宣传材料作为相关内容的依据。
7、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2018-07-17 07:25:56 -
155****1830 1、如果你购买的住宅在有电梯的板式小高层建筑中,那么公摊系数通常在15~20%之间
2、如果你购买的住宅在有电梯的板式高层建筑中,那么公摊系数通常在18~25%之间。
3、如果你购买的住宅在有电梯的塔式小高层建筑中,那么公摊系数通常在18~22%之间
4、如果你购买的住宅在有电梯的塔式高层建筑中,那么公摊系数通常在20~30%之间。
5、此外,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套(单元)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高层住宅公摊面积包括:电梯、走廊、公共配套等组成。也可以这么说,如果高层住宅公摊面积越大,那就说明你的住宅的舒适度越高,因为各种公共配套都有;但是如果你觉得你没享受到什么公共的配套设施,但是公摊还这么大,可以找开发商理论要求补偿,但不会是赔偿,因为这个问题没有国家规定标准的。
此外,套(单元)内建筑面积=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套(单元)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其中,需要测量的数据需由产权部门测绘队进行实地测量。
其实所谓的高层住宅公摊面积就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而公摊面积是需要大家共同付费支付的,因为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所以在计算方面存在着很大的矛盾。 2018-07-17 07: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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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公摊面积大怎么办答
大概73%的得房率,作为高层电梯房来说,有点高,但也还在正常的范围内。现在很多高层电梯房分摊率在25-30%之间的也不足为奇。现在买商品房都是有分摊的,高层的房子由于其电梯、消防楼梯的配比影响,分摊的面积会比较大,分摊面积包括哪些是按规定来的,有些电梯的配比高,分摊的面积会大一点,不同的楼盘会有差异。从分摊的比率来说,国家并没有什么硬性规定,但其分摊率过高直接影响到房子的性价比,会成为消费者购房的时候考虑的因素。**终面积的确定是房产局来核的,房产证上会注明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一般不会短斤少两,呵。你的这个情况真要判断只能说是在正常的范围内,只是由于没在这个领域各人的理解会有误差导致你觉得不好理解,其实这一情况是普遍的,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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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业主发现收房时房屋的公摊面积变大,而开发商却要求业主买单时,业主可根据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计价方式不同,具体的解决途径不同。一种是购房时是以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部分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若买卖合同对面积误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搜索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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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这样的话,第一他占的公摊面积是人们经常经过的地方,总的来说就是挡住了他人方便。这样你找人才有说服全力。你可以找物管,如果真的如你所说的话,那么物管会勒令业主拆掉该卷帘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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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的分摊系数一般在0.18—0.26之间,而多层的分摊系数则在0.11—0.16之间。不过,每个楼盘,甚至一个楼盘各幢房子的情况都不一样,因此房屋的公摊面积要实地测量,要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相关配套情况来定,没有限定的范围。究竟公摊面积占多大的比例,开发商在跟业主签合同时,应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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