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是按照房子建筑面积来计算的,12层以下的房子: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1.33就是公摊面积 塔楼即12层以上带电梯的: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1.44就是公摊面积 不是你想象的对半分的..... 肯定的啊,设计户型不一样啊,再说了有的楼一样的户型面积也有相差5,6平米的呢,这些都是正常现象的!
全部4个回答 >推倒围墙公摊面积怎么算
137****1434 | 2018-07-17 06:56:27-
154****8669 阳台不是属于公摊范围
在计算房屋建筑面积的时候,不封闭阳台按1/2的面积计算,封闭阳台按照全面积计算!
公摊范围属于公共走道、电梯间、外围墙、及用于整栋楼的水、电管井等 2018-07-17 06:57:07 -
143****0259 如果你不要这个房子,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如果之前没签合同那就没办法了。 2018-07-17 06: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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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041 算绿化面积 2018-07-17 06: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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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6038 按照房产测量规范计算的。 房产测量规范(部分) 2000-02-22发布 2000-08-01实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7986-2000 第一单元:房产测量规定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的内容与基本要求,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及其毗连居民点的房产测量。 其他地区的房地产测量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260—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6962—1986 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17986.2—2000 第二单元:房产图图式CH1003—199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3、房产面积测算 3.1 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 3·1·1 面积测算 面积测算系指水平面积测算。分为房屋面积和用地面积测算两类,其中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3·1·2 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3·1·3 房屋的使用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3·1·4 房屋的产权面积 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3·1·5 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3·1·6 面积测算的要求 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后结果。量距应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卷尺或其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和工具。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取至0.01㎡。 3·2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有关规定 3·2·1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a) 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b) 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c) 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d) 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e) 房屋在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只计算。 f)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g)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a) 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b) 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c) 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d) 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e) 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f) 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g) 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h) 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3.2.2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a) 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b) 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c) 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d) 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e) 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2.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a) 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b) 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c) 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d) 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e)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f) 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g) 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h) 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i) 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j) 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3.3用地面积测算 3.3.1 用地面积测算的范围用地面积以丘为单位进行测算,包括房屋占地面积、其他用途的土地面积测算,各项地类面积的测算。 3.3.2下列土地不计入用地面积: a) 无明确使用权属的冷巷、巷道或间隙地。 b) 市政管辖的道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 c) 公共使用的河涌、水沟、排污沟。 d) 已征用、划拨或者属于原房地产证记载范围,经规划部门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设的用地。 e) 其他按规定不计入用地的面积。 3.3.3 用地面积测算的方法用地面积测算可采用坐标解析计算、实地量距计算和图解计算等方法。 3.4 面积测算的方法与精度要求 3.4.1坐标解析法 A)根据界址点坐标成果表上数据,按下式计算面积。 1nS=Xi(Yi+1----Yi-1)……………………………
(18) 2i=1或1nS=Yi(Xi-1----Xi+1)……………………………
(19) 2i=1 式中: S——面积,㎡; Xi——界址点的纵坐标,m; Yi——界址点的横坐标,m; n——界址点个数i————界址点序号,按顺时针方向顺编。 B)面积中误差按下式计算。 1nms=±mj8D2i-1,i+1i=1…………………………
(20) 式中: ms——面积中误差,㎡; mj——相应等级界址点规定的点位中误差,m; Di-1,i+1——多边形中对角线长度,m。 3·4·2 实地量距法 A)规则图形,可根据实地丈量的边长直接计算面积;不规则图形,将其分割成简单的几何图形,然后分别计算面积。 B)面积误差按3·2·6规定计算,其精度等级的使用范围,由各城市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决定。 3·4·3 图解法图上量算面积,可选用求积仪法、几何图形法等方法。图上面积测算均应独立进行两面次。两次量算面积较差不得超过下式规定: △S=±0.0003MS…………………………...........………(21) 式中: △S——两次量面积较差,㎡; S——所量算面积,㎡; M——图的比例尺分母。 使用图解法量算面积时,图形面积不应小于5cm2。图上量距应量至0.2mm。
4、变更测量 4·1 一般规定 4·1·1 变更测量的分类变更测量分为现状变更和权属变更测量。 4·1·2 现状变更测量内容 A)房屋的新建、拆迁、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结构、层数的变化; B)房屋的损坏与灭失,包括全部拆除或部分拆除、倒塌和烧毁; C)围墙、栅栏、篱笆、铁丝网等围护物以及房屋附属设施的变化; D)道路、广场、河流的拓宽、改造,河、湖、沟渠、水塘等边界的变化; E)地名、门牌号的更改;F)房屋及其用地分类面积增减变化。 附录B(提示的附录)成套的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共有共用面积分摊 B1 成套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 B1·1 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B1·2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a) 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b) 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c) 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d) 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B1·3 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B1·4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8·2的规定计算。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B2 共有共用面积的处理和分摊公式 B2·1 共有共用面积的内容共有共用面积包括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和共用的房屋用地面积。 B2·2 共有共用面积的处理原则 a) 产权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 b) 无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相关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比例进行分摊。 B2·3 共有共用面积按比例分摊的计算公式按相关建筑面积进行共有或共用面积分摊,按下式计算: δSi=K·Si∑δSiK=∑Si 式中: K——为面积的分摊系数; Si——为各单元参加分摊的建筑面积,㎡; δSi——为各单元参加分摊所得的分摊面积,㎡; ∑δSi——为需要分摊的分摊面积总和,㎡; ∑Si——为参加分摊的各单元建筑面积总和,㎡; B3 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 B3·1 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共有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B3·2 共有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幢建筑物的共有建筑面积。 B3·3 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a) 住宅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住宅楼以幢为单元,依照B2的方法和计算公式,根据各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求得各套房屋分摊所得的共有建筑分摊面积。 b) 商住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首先根据住宅和商业等的不同使用功能按各自的建筑面积将全幢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成住宅和商业两部分,即住宅部分分摊得到的全幢共有建筑面积和商业部分分摊得到的全幢共有建筑面积。然后住宅和商业部分将所得的分摊面积再各自进行分摊。住宅部分:将分摊得到的幢共有建筑面积,加上住宅部分本身的共有建筑面积,依照B2的方法和公式,按各套的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各套房屋的分摊面积。商业部分:将分摊得到的幢共有建筑面积,加上本身的共有建筑面积,按各层套内的建筑面积依比例分摊至各层,作为各层共有建筑面积的一部分,加至各层的共有建筑面积中,得到各层总的共有建筑面积,然后再根据层内各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至各套,求出各套房屋分摊得到的共有建筑面积。 c) 多功能综合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多功能综合楼共有建筑面积按照各自的功能,参照商住楼的分摊计算方法进行分摊。 2018-07-17 06:56:55 -
136****9260 合同书应该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房屋总价,房屋总价=建筑面积X单价。建筑面积包含了公摊面积,也就是说公摊面积你是付了钱的。公摊面积包括电梯前室,走道,管道井,楼梯间等等,其实整个小区的成本已经分摊到业主身上,但是现在有人要拆你小区的围墙,把小区资源变成社会公共资源却伤害千万房奴的利益。 2018-07-17 06: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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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购房者虽然知道公摊一词,却对公摊相关的知识却不知所以。判断自己购买的房子究竟需要承担多大的公摊,其实是可以自己加以判断的,而不是一味地听从开发商的宣传。如今很多购房者对公摊的认识度不够,简单来说,公摊面积越小,意味着购房者需要投入的额外成本越小。而对于公摊面积来讲,户型、套内面积、公共设施的数量以及建筑本身的规模都会对公摊面积带来影响。公摊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无论是多层还是高层,商品房都有所谓的公摊面积。但是对于这个面积要如何计算,很多购房者都是一头雾水。1、电梯井:尺寸是按照电梯选型来确定的,井壁上安装电梯轨道和配重轨道,预留的门洞安装电梯门。2、管道井:走各种管道的空间,有垂直的,也有水平向的,有贯通的,也有分隔的。3、楼梯间:容纳楼梯的结构,包围楼梯的建筑部件(如墙或栏杆)。同时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的建筑部分。联系整个建筑的交通运输。4、变电室:小区的电力系统中对电能的电压和电流进行变换、集中和分配的场所。5、设备间:设备间是在每一幢大楼的适当地点设置电信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以及建筑物配线设备,进行网络管理的场所。6、公共门厅:进入住宅后的一个较大公共空间,属于室内空间,采暖和制冷要求一般按建筑物功能要求设置。7、过道: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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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计算公式:①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②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③公摊系数=建筑总公摊面积/总套内建筑面积④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公摊面积越小,意味着得房率越高,购房者花在不可支配面积上的钱也较少。但是公摊面积过小,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整体的美观和居住的舒适度。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得房率越高并不一定代表公摊面积越少,如果将赠送面积计入套内面积,得房率自然就“拔高”了。零公摊也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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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公摊面积怎么算答
公摊面积其实就是整栋楼公共使用面积和整栋楼套内面积,相比较之后计算出公摊系数,再拿公摊系数去乘以套内面积,得出的平米数就是公摊面积,所谓的公摊面积,指的就是在整栋楼为所有业主共同提供服务的部分,所占的面积平摊到每一个业主所购买的房屋当中。之所以要计算公摊面积,是因为现在的购房面积是以建筑面积为主,而建筑面积就是套内面积加公摊面积,所以公摊面积的大小会直接影响到房屋的使用率,公摊面积越大,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就越小,这样算下来高额房价所购买的房子,其实性价比就并不是特别高。想要避免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针对于公摊面积中的猫腻,除了要选择口碑比较好的开发商之外,其实在和开发商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也要把公摊的大概比例写在合同当中,这样在收房的时候好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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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公摊面积怎么算答
公摊面积如何区分?目前我国尚无法律对公摊面积加以约束,只有建设部的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的部门文件做出的原则性规定。现在政策主要是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执行。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 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 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为:1. 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2. 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3. 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其中包括物业管理)用房。需要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之后的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怎么摊?公摊面积过大,势必降低房屋的性价比;过小,则影响居住的舒适度。那么公摊面积如何摊才算合理?目前有一个可以用来考量的概念,即住宅楼公摊系数。住宅楼公摊系数计算方法为:需要公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总和除以参加公摊的各单元的建筑面积总和,然后用各单元参加公摊的建筑面积乘以分摊系数,就可以得出各套房屋的公摊面积。其中,需要公摊的面积要由产权部门测绘队实地测量。一般来说,高层楼房的公摊面积要大于多层的公摊面积。高层公摊系数一般在0.18~0.26之间,而多层的公摊系数则在0.11~0.16之间。不过,每个楼盘,甚至一个楼盘各幢房子的情况都不一样,因此房屋的公摊面积要实地测量,要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相关配套情况来定,没有限定的范围。如何计算公摊面积住宅楼公摊面积计算方法为:公式二:分摊面积=各单元的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分摊系数=共有建筑面积总和/参加分摊的各单元的建筑面积总和)其中,需要分摊的面积要由沈阳市房产测绘大队实地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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