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如果贷款购房,结婚后夫妻共同偿还房贷,共同还贷的部分就是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前全款买房或者已经付清了放贷,那么房子的所有权属于个人财产,不能算作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其他的约定。比如结婚前一方出资买房,将房子的产权登记在双方的名下,这种情况是对对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结婚前房子是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子的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儿女名下,那么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一方的财产。如果将房子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买房,产权却是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现实中,有许多的父母耗尽毕生的积蓄给子女买房,这应该收到保护。
婚前存款婚后买房 算共同财产吗
133****4938 | 2018-07-17 02:07:08-
143****0936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了,所得的钱仍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规定:《**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18-07-17 02:08:25 -
147****5994 1、婚后用一方的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共同财产。
2、婚后用一方的婚后收入购买的房屋,因为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婚后用个人收入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2018-07-17 02:08:19 -
144****5868 这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律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一方用婚前的积蓄在婚后购买房屋的,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只不过是把财产的形式从储蓄变成了不动产。但如果夫妻一方用婚前财产购买房屋,将另一方的名字加入房产证,则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这在法律上可以看做夫妻一方对自己婚前财产的处分,属于将自己财产的一半赠与了另一方。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18-07-17 02:08:11 -
135****2521 您好,判断住房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不仅是购买和产权登记的时间,更重要的是资金来源是否属于个人还是夫妻两人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第19条也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您的情况,由于资金来源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还是居住,即使购买和产权登记时间均在婚后,仍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回复不全面或者需要详细询问可私。 2018-07-17 02:08:03 -
137****2851 1、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全资买房,登记在个人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2、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2018-07-17 02:07:57
-
答
-
答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答
婚后共同还贷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产权在自己名下的,仍为其个人财产,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为个人财产的性质。房子在婚前是由个人进行首付的,但是夫妻共同还贷,尽管房产证只有一个人名字,房子也有配偶的。如果遇到离婚,夫妻需商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将房产判给房产证署名一方,房贷自己偿还。但是对于另一半,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涨价部分进行补偿。房产证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证据,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属权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法院不宜判决所属权归属,根据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再由任何一方起诉。没有房产证,需要双方先自行商议,协商不成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
答
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结婚前付了**,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上的规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执行起来的时候,遇到了极大的麻烦,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来的房子,为什么离婚的时候就要分给女方一半?现在房子是一户人家的主要财产,如果要一分为二,那么唯一办法就是把房子卖了,但是卖了房子你就永远买不起了。正是因为类似的争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下面是相关条款。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部分与配偶无关。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就看谁出钱多,就支持谁。如果男方出钱买了房,那么房子就是男方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房子未来的**部分同女方也无关,有人说老婆也参与还贷了,那么你就来证明你出了多少钱,你出多少钱就补给你多少钱,你能拿到的仅此而已,不会再多了---以上答案由家律网整理提供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像你这个问题就是比较复杂了,我认为加你老公的名字是不合适的,你现在的房子是婚前财产,(这个我想你是懂的。) 如果你老公的名字一但上去了,那以后要发生问题,房产是肯定一人一半的。建议你先去咨询一下律师,然后去下公证处。你这个是有关法律上的问题,实际和二手房之间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全部2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