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好一个,再说现在买房无需证明什么,付钱的人爱写谁都可
全部3个回答 >离婚后买房户口用改为离异吗?
132****2635 | 2018-07-15 15:32:09-
141****1612 需要变更,而且购房时是网上查询的,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变更,实际上派出所几分钟就能办完了,很快。 2018-07-15 15: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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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6288 一定要修改。因为在买房的时候到了房管局申理的时候必须出此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明,户口本。如果有结婚证,证明你们还是夫妻,如果没有结婚证证明买方为单身。如果买方已经离婚必须拿出离婚证明和离婚协议书,这样证明一下买方名下有没有房子,这样关系着税费多少。如果夫妻已经离婚必须在户口本把名字取消掉。这样就不影响另一方面购买房子。如果户口本上面还有双方名字已经离婚那么必须到派出所去把户口本改掉。带好离婚的所有证明以及原户口本房产证身份证,如果双方已经离婚户口本上面还有另一方名字购买房子的时候必须要拿出来所有证件。
到时候在申理的时候看到上面有名字。必须要提供结婚证。如果没有结婚证就卖不成房子。因为户口本上面的人必须到场签字。如果提供不出户口本上面的人和买方有结婚关系和没有结婚证就不可以,还有另一方买方购买房子必须要准备自己的婚姻情况。
到时买方就会去开单身证明。如果双方没有离婚这个单身证明也开不出来的,如果开了单身证明后。到了房管局查出来户口本上面还有其它没有亲属关系的人。也不可以购买的必须先把户口本上面的名字取掉后购买方才可以正常购买。 2018-07-15 15:33:52 -
143****7009 不需要的。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因此,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与实际不一致的,由当事人对其婚姻状况进行书面声明即可办理离婚登记。 2018-07-15 15:33:10 -
135****3168 重要的是你婚姻状况一栏,在当时结婚的时候是否已经变成“已婚”,如果是,那就需要再变更成“离异”。
这个和住址什么的其他项目没有关系。
当你再婚的时候,是需要提供离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的。
所以,**好还是去变更一下。因为民政局那里都是有记录的。 2018-07-15 15:32:34 -
153****1697 是的,是需要更改的。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正。 2018-07-15 15: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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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公民婚姻状况以民政局登记为准,结婚证是婚姻证明。而户口本上的无关紧要,没有规定必须要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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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可以成为独立的产权所有人,如果孩子未成年,你们把房子写他的名字,那么产权是孩子个人的合法财产。以后这房子也就与你们夫妻没有关系了,还不算你们三口人的房产。如果孩子现在是成年的,那就不用说了吧,如果产权是孩子一人的,那与你们夫妻也没有关系。如果孩子现在未成年你们作为监护人,是不能随意处置孩子这套房产的,比如抵押或者买卖,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除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得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而抵押就是一种处置行为,监护人为了生产或生活利用未成年人名下的财产办理抵押时,我们一般不应受理此类业务,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侵害被监护人的利益而被认定为无效抵押形成风险。所以,各家银行都不会为您办理这笔贷款。如果心里有什么担心,比如孩子不养老之类的,我只是说比如。那么你们这样做当然是不妥当了,无论孩子现在是什么年龄阶段,如果想让房产属于一家三口的,那你就写三个人的名字不就好了,可以以共有人的名义登记产权,明确每人占有的份额,没有人数限制。这样你们夫妻就安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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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现在是离婚状态,是需要开单身证明的,同时需要出具离婚证的,如果已经再婚了,就不需要离婚证了!直接出具结婚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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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已离婚的情况下是可以在昆山贷款买房的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款比例为二成,个人名下二套房贷款的情况下**低**四成根据昆山房产信息网发布的《三部门发布通知:二套房贷款**低**比例降至四成》:《通知》明确,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通知》明确,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款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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