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纳维修基金的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没有依法缴纳维修基金,将无法办理房屋所有产权证,而且开发建设的单位,或者是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也不能够把房屋交付给购房人,而且延迟缴纳维修基金,也会影响到房屋所有产权证办理的时间,还是要尽早的缴纳。房屋维修基金主要是用于房屋主体或者是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维修,比如说出现的防水层破损,外墙外装饰面的裂缝脱落等等问题,在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值之后,可以要求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用来维修。房屋维修基金是专款专用的项目,由小区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共同监督使用,而且在使用的时候所提出的使用建议要进行公示,达到2/3以上业主的通过之后才能够实施。
请问不交维修基金会怎么样?
155****4641 | 2018-07-15 15:28:27-
132****7496 不交维修基金不能办理房证
如果要是贷款买房的话,有的银行要维修基金发票,有的银行不要 2018-07-15 15:29:08 -
143****8493 不缴纳维修基金是无法办理交房手续的,不缴纳契税则需要收取滞纳金。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2018-07-15 15:28:58 -
142****2334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2018-07-15 15: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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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不需要交维修基金。一,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如果维修基金发票丢失,业主可以到房地产档案馆去调取底联并复印,再保留一个复印件。二,现在许多人购房的时候往往只注意到了房子的具体事宜,而忽略了未来可能出出现的问题,比如近来被人们所熟悉的房子维修基金,在买房时不一定用到,但在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需要了。三,发生紧急情况可申请应急维修维修基金由物业公司管理,但是小区的日常养护只能由物业费支出,当需要对小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进行更新、大修,物业费不足以承担,而需要动用维修基金时,必须由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大会讨论批准,方可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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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不交,无法办理房产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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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不交,无法办理房产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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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公司本来就是蒙蒙骗骗的把房屋卖出去或者租出去。不然就没有饭开了。这点希望你可以理解。每个行业都有生存的潜规则,你懂的。另外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如果你不想支付这些维修基金的话你可以拒绝。如果他们不退的话你可以走法律途径。我们律师所现在所用的合同版本中明确的指出,如果该物业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出卖人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你当初签订的合同上有这条的话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你的权益。你仔细的研究下你当初签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这份合同就属于有效的法律文书。可以维护到你的切身利益,要充分利用。个人意见。仅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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