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就需要看是如何约定的,通常是需要的,谢谢。
全部6个回答 > 跨期租赁房产税如何缴纳
152****0798 | 2018-07-15 13:56:27-
144****6281 1、税收风险的表现形式
第一,出租人一次性收取承租人的跨年度租金的房产税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预收的房租,进行分期申报缴纳房产税,将受到税务机关的稽查而面临补税、滞纳金和罚款的税收处罚的风险。
第二,在出租房产计算房产税时,计算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时,没有将租金中含的增值税扣除,从而多缴纳房产税。
2、税收风险控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二条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政府规定。这是房产税的一般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基于以上政策规定,出租人一次性收取承租人跨年度的租金,必须按照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款项的当天,计税依据为全部房租收入(含预收)进行房产税的纳税申报。即预收的房租,不可分期申报缴纳房产税。同时,按从租计征房产税时,必须将出租房产租金中的增值税进行扣除。 2018-07-15 13:57:53 -
132****4478 房产税按照租金收入乘以12%计算。房产税计税依据按照纳税人实际成交的租金确定,但实际成交租金与市场租金明显偏低的,由税务机关核定租金。如果您是个人出租公建,一次性收取数月租金,在代开发票时一次性缴纳房产税;若您是企业,应按月申报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的规定,由于纳税人将房产出租并且已经收取款项了同,那么也就必须在收取租金时计算缴纳房产税。 2018-07-15 13: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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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6868 一、什么是无偿出租和限期免租
无偿出租是不收取任何租赁费用的出租,限期免租是指在一段时间内不收取租赁费用,但是不等于其他时间段不收取租赁费用。例如,甲公司旗下有两处房产供其他企业使用,有一处是给合作企业丙公司使用,不收取租金;另一处房产是在去年年初刚出租给丁公司使用,当初为招揽租户,公司采取了一段时间内免收租金的优惠,双方在合同中约定2014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期间免收租金。那么,甲公司这两处房产该如何缴纳房产税呢?
二、如何缴纳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也就是,房产税一般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但甲公司的两种情况较为特殊,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丙公司免费使用甲公司的房产,是典型的无租使用。无租使用一般视为无偿出借,而非租赁交易行为,其一个明显的特征是使用人无需支付租金给产权所有人;甲公司与丁公司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租期,免租期是在租赁交易中租赁双方约定一定时期租金为零的行为,从形式上可以表现为出租方根据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豁免承租方租金,承租方根据租赁约定在一定的期限内当然享受免予支付租金的权利。因此,无租使用与免租金期使用他人房产表现形式是一样的,即使用人无需支付对价,但实质上是不同的,前者属于无偿使用,可视为无偿出借,后者是一项租赁交易。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因此丙公司应依照房产余值为甲公司代缴纳房产税。根据《江苏省房产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的规定,从价(或从值)计征的,按照房产原值减除30%的余值计算,税率为1.2%。如果无租使用的房产为300万元,即每年应代缴纳房产税=3000000×(1-30%)×1.2%=25200(元)。但在无租使用情况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主体仍为产权所有人,只是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含有免租期的经营租赁方式,出租方提供“免租期”优惠目的是按期获得租金。在房产租赁行为中,除特殊规定外,房产税纳税义务人为房产产权所有人,承租方无需缴纳和承担相应用于生产经营房屋的房产税。根据《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房屋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所以2014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期间的房产税应由房屋产权所有人,即甲公司,按照房产原值缴纳。 2018-07-15 13:57:13 -
138****8702 在从租计征的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计算以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等问题上,现行的税收政策依然存在一些没有解释清晰的地方。
有人认为,《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按照上述条款,跨年预收的租金的房产税也应当按年或者按月分期计算,而不应当一次性计算缴纳。另一部分人认为,《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因此,应当以实际取得的租金收入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我们认为,《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所说的“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主要是针对依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情况。
另根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可以认为,针对预收房产租金的情况,应当以其租赁期开始且实际收到款项的当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税依据为预收的全部房产租金收入。 2018-07-15 13:57:02 -
147****4044 缴纳房产税方法:
到税务局去交房产税,需要带房产证以及身份证。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2018-07-15 13: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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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的厂房经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出租人交还是承租人交 .看合同规定,若交房租了,应是出租人交。租赁的厂房是不需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该税由房屋及土地的所有人缴纳。房产税按自用和租赁二种缴税,自用的按房产原值X70%X1.2%,租赁的由出租方按收取的租金X12%缴纳。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按平方米征收,征收标准各地不统一的,需向地税部门咨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四、根据专项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改进完善具体征管办法和规程 (一)关于对出租房屋的人界定征税问题按现行税法法规,出租房屋的纳税为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即房屋的出租人。由于相当一部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淡薄,采取种种手段逃避纳税,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很多税务机关在对个人出租房屋进行纳税检查时,只能找到承租人,要想找到出租人则难上加难。因此多年来相当一部分基层税务部门要求省地税局明确法规承租人为纳税人或由承租人代交房产税,对此我们认为依据不足。为此,我们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全面分析研究,在不违背现行税法的前提下,法规: “对出租房屋征收房产税,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未按法规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方式将《纳税通知书》送达承租人,由承租人在法规的期限内找到出租人并通知其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承租人不能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法规的限期内找到出租方并缴纳税款的,视为出租人不在房产所在地,应由承租人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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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 个人持有住宅的不用交纳房产税,,只有将房屋作为办公营业厂地使用时,就需要交纳的税费,按规定是应该由房屋持有人交纳,2.和房东签定租赁合同时,如果未明确房产税的义务缴税人时,应该有房屋所有人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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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房产税的计征方式主要有两种:从租计征和从价计征一、从租计征1、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x12%2、举例:业主自有一处房产,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1万元,该地区规定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应纳房产税=10000x12x12%=14000元。二、从价计征1、从价计征是按照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原值x(1-减除比例)x1.22、举例:业主有一幢私人房产原值100万,已知房产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应纳房产税=1000000x(1-30%)x1.2%=8400元。(注:检出比例一般为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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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产税如何缴纳答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房产税有二种计税方法: 从价计征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从租计征的计算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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