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经适房申请条件:(1)具有市内六区城市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宅基地的除外); (2)家庭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 (3)无房或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我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60%(含);单身家庭除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外,年龄35岁(含)以上的方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全部4个回答 >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157****5921 | 2018-07-15 10:22:02-
155****8607 申请条件:1.南京户口(在南京实际居住满5年)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含1000元)3.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018-07-15 10: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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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395 以家庭为单位,人均占有土地面积不足27平方米的,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2018-07-15 10: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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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675 一、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符合下列情形:
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的常住户口已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二、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收入的人口:
1、与申购家庭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
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三、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人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人口:
1、共同居住的他处无住房的近亲属及其家庭成员;
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
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4、原同户籍的劳教或服刑人员。
四、下列房屋应当认定为申购家庭的住房:
1、家庭成员的私有房屋;
2、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
3、现实际居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房屋;
4、因离婚失去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不满2年的;
5、家庭成员转让或被拆迁不满5年的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
6、已购买或已拆迁安置的房屋。
五、根据您家庭的实际,对照上述规定,如符合可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2018-07-15 10:22:50 -
137****9326 符合申请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首先,城镇低收入家庭。具体条件是:在本市实际居住的一对夫妇为为一个申购家庭(含单亲家庭),且至少其中一方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已满2年;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市政府公布的本市当年**低工资标准以下; 家庭人均住房的使用面积在当年规定的**低标准面积(含本数)以下。 其次,在国有土地上被拆迁的家庭。具体条件有:货币补偿金额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含本数)以下;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本市及拆迁范围外他处无住房的。**后,集体土地上被拆迁的家庭。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集体土地上被拆迁家庭,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以房屋拆迁补偿款(原房收购款、购房补偿款、区位补偿款三项之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使用除拆迁补偿款以外资金不得超过10%。 2018-07-15 10:22:34 -
132****3906 1、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及申请程序是根据各地的要求而有所不同的,一般的申请条件有如下:户籍:户籍一般是要求所取得该地的是非农户籍为三年或者五年以上。
2、收入: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为所在地的年城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住房:家庭的人均私有住房面积为12到16平方米以下的。
3、年龄:申请的须是为已婚的家庭,若是单身的必须在三十或者三十五周岁以上的;面积:享受房改政策的,其房屋面积必须在15或者48平米以下。
4、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然后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
5、在以上这些手续之后,报到区房管局审核了之后,再由区房管局再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核。对于申请人的住房情况核实则由市房地产档案馆来出具证明。 2018-07-15 10: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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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及申请程序是根据各地的要求而有所不同的,一般的申请条件有如下:1.户籍:户籍一般是要求所取得该地的是非农户籍为三年或者五年以上;2.收入: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为所在地的年城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3.住房:家庭的人均私有住房面积为12到16平方米以下的;4.年龄:申请的须是为已婚的家庭,若是单身的必须在三十或者三十五周岁以上的;5.面积:享受房改政策的,其房屋面积必须在15或者48平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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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供应对象: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5年,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资产符合政府规定标准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标准: 1. 1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4万元及以下; 2. 2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7万元及以下; 3. 3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及以下; 4. 4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5万元及以下; 5. 5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600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8万元及以下。 优先配售对象: 划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以及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优抚对象、复员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 特别提示: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关系 家庭住房 家庭收入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 家庭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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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上海对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的初步标准,需要同时具有以下条件,主要包括户籍、居住面积、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等标准。在户籍方面,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成员,必须具有上海常住户口7年以上,同时,需要户籍在申请区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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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经适房的应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 (3)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以下的; (4)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南宁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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