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入住取暖费收取:如果是尚未交付的房子是不应该收取暖费的;已交付而没有入住的应该在本年度供暖季开始之前(一般就是开始统计收取暖费的时候),到相应的供暖公司提交申请停止供暖;申请成功的将按照空置房收取30%的费用;如果到期没有去申请就是为自动默认开通,照样会收取100%的取暖费的,过期不交还要收取滞纳金。
全部3个回答 >新房入住费怎么算
138****4024 | 2018-07-14 20:36:19-
155****4512 1 入住的时候,要交契税,总房价的1.5%(非普宅要交3%)
2 还要交公共维修基金.总房价的2%.
这两钱不交,不给你办产权证,如果是贷款买的.是必须交的.全款付清的可自愿.
3 再交一年的物业费,如果是集中供暖的,还要交供暖费.还要再买水,电,天然气
4 自己装修可就没谱了,也不知道你是多大的房子,有没有精装.
5 家具,电器的购买. 2018-07-14 20:36:54 -
134****1550 新房办理入住需要缴纳的主要是契税、维修基金,根据是否首次购房、评估价、面积等情况,缴纳如下:
1、测绘费1.36元/平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0平内1.5%,超过140平或非首次3%;
4、交易费3/平方;
5、工本费80元,(工本印花税5元);
6、维修基金按房价的2%缴纳。 2018-07-14 20:36:38 -
131****2971 一、新房交房税费有:
1、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
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3、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证照印花税:5元/本。
5、工本费:10元/本。
二、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1.房款尾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
2.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
4.车位款: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原购房合同约定赠送车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车位是有产权的)
5.宽带、有线电视开通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建议装修完后再交纳比较合理,否则可能会多交几个月的服务费。
6.其它增值服务项目开通费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单独约定的,均可以不交。
三、物业管理收取的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用:以合同约定为准。
2.北方城市供暖费: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强行和提前收取这笔费用,更没有权利以此作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3.水、电费周转金或保证金:有部分物业会收取,但费用**高不宜超过常规家庭3个月的水电费用(分户计量除外)
4.停车管理费
四、物业装修管理收取的费用:
1.装修保证金:没有明确规定,但收费不应过高,且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
2.装修管理费
3.垃圾消纳费
4.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制证费: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不超过5元/证。
五、新房交房费用缴纳注意事项
1.公共维修基金:何时交纳、由谁收取、日后管理使用等。按规定,公共维修基金应在入住时交纳。有不少开发商在交楼时,以各种借口强迫买房人委托他们或他们委托的公司代办房产证,强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对此,业主有权拒绝。
2.契税:按规定,契税应在办理产权证时交,有很多开发商会要求入住前就交,业主们完全可以拒绝。契税在国内只有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指定的单位才有权收取,物业公司是无权向业主收取的。
3.中维修基金:目前有不少物业公司,利用早于交纳维修基金规定出台的北京关于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物业管理的收费规定,误导业主在交纳共同维修基金的同时,在收房时再交纳大、中修费,对这种重复收费的做法,业主有权拒绝。具体可见国土和房管局《关于建立公共维修基金后中修费收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总体而言,业主在收楼时只需按照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约定,交齐收楼时应交纳的购楼款,建设单位就应将钥匙直接交给买房人,如果买房人和建设单位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进行过承诺,还应交纳自己承诺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
4.物业费:一般来说,物业管理费交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北方城市取暖费:一般情况,对物业公司代收的取暖费,买房人在供暖开始前缴纳即可,不一定要在入住前缴纳,并有权拒绝缴纳办理入住手续前的供暖费。
6.其他各种收费:交房时,开发商可能会列出的相当多的费用交纳清单。其中部分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为不合理收费。如开发商会要求业主交纳电力增容费,煤气、天然气、电话等初装费、开通费等等。对此,也完全可以拒绝。具体可见《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管理办法》,该文件明确规定对于新建住宅,所有基础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和安装费用都应包涵在房价之内。那么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时另行收取的,都属于“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样,购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线电视、热水、门禁系统、宽带系统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时需另外收取费用的,在交房时也不应就相关项目收取各种名义的初装费、开通费。如果在合同外新增加设备,则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房人收费。 2018-07-14 20: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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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新房未入住物业费可以打折的。有关的规定如下: 一,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直接源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履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一个小区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二,虽然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在小区内居住,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小区内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已经展开,并未因此而减少工作量和费用支出。三,物业管理公司基于合同履行义务,业主们同样也应依据合同履行支付管理费的义务。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居住就停止,因此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从办理入住手续之后就应如期交付物业管理费。四,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五,《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六,针对这种情况,各地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比如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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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入住物业费按照正常还是需要按时缴纳的,因为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物业公司已经提供了相关的管理和维护,并不能因为没有入住房子就不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但因为现在空置房屋的情况比较多,如果超过半年以上一直没有居住,可以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按照70%的标准缴纳物业费,但具体是否同意也要看物业公司是否允许。在房屋已经竣工,但是没有交给业主之前,物业的相关费用都是由开发商进行缴纳的,但一旦交房之后所产生的物业费都由业主自行承担,所以如果不是因为正当理由而拒绝收房,在业主收取房屋的交付日开始,此后的物业服务费用都由业主自行承担,如果长期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要求业主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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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入住费基本没有法律依据,只是开发商的政策,当年的暖气费提前交(应有优惠),提前交一年的物业费,装修担保金(装修后如无毁改原设施的退款)至少一百度电费,水费等,也不算多,都是自己用的,有些只是提前交而已,无太大利益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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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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