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带来诸多困境 70年后怎么办?在正常情况下,房屋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种分类,40年的主要是指商业用地,50年的指工业用地,而当前市场上的商品房多为普通住宅,产权年限有70年(也存在商住两用的住房,其产权多为50年)。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都会对房屋的价格特别的关注,但是可能有很多朋友都没有关注过房屋的居住年限。其实在正常情况下,房屋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种分类,40年的主要是指商业用地,50年的指工业用地,而当前市场上的商品房多为普通住宅,产权年限有70年(也存在商住两用的住房,其产权多为50年)。很多人会想,那么在70年之后这个房子就不是我的了吗?近年来,全国多个地方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接下来会有更多地方逐步也将面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的困境。但是,到现在为止,国务院有关部门并未就此提出具体的法律建议稿。
全部3个回答 >商铺续缴纳土地使用权费怎么算
151****2505 | 2018-07-14 19:02:48-
153****5120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非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应当重新办理用地手续,其中属于出让土地的,因重新缴纳出让金,属于设定使用期限的划拨用地,需要根据法定条件重新申请办理划拨手续或出让手续,这种情形下因土地使用人属于规定,应当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而是否能够划拨土地,则需要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对于没有设置使用权期限的划拨土地,就不用担心期限的问题了。可以到国土局是重新申请,并缴纳出让金即可。 2018-07-14 19:04:11 -
131****2725 交总价的1%到3%的土地出让金 2018-07-14 19: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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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8379 我国规定住宅用地的**高年限是7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现在已经明确,届满自动续期。至于要不要再缴纳一点土地出让金,物权法没有明确。
《物权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18-07-14 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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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土地使用面积是房子占用土地面积。举例说明,1000平米土地上,建了20000平米建筑面积的房子,每套100平米。那么每套占用5平米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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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去开发商拿地时间至今时间差就是土地使用权剩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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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因为使用年限这个概念是1998年才提出来的,所以到期以后该怎么办还不清楚,但是按照国家的管理无外出三种可能、1、拆迁盖新房,会按照产权区别给予拆迁补贴,北京城里希望拆迁到自己家的年轻人很多。2、缴纳使用金续使用年限、3、也是机会不可能的可能性,国家收回房屋,再次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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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方:增值税、城建税等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1)增值税: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处说的“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是什么意思?如果土地是从政府手中取得,则原价指土地出让金;如果土地是从别的企业受让的,还要看当时交契税时是按什么金额计算的,如果是按高的评估价计算的,则扣除额是评估价(评估价是不含税的);如果是按合同金额计算的,则扣除额仅指发票上标注的不含税价款。(2)城建税等附加:实交增值税*13%(城建税7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3)印花税:合同标注的价款(非评估价)*万分之五(4)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扣除数增值额=价款(如果评估价大于合同价选评估价,如果评估价低于合同价,选合同价,总之谁大选谁)—扣除项目扣除项目:如果土地是从政府手中出让方式取得,扣除项目包括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契税、土地平整费、转让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附加、印花税(价款如果是按评估价计算的,扣除项里不含销项税,价款如果是按发票金额计算的,则扣除项里含增值税)用增值额除以扣除项目,算出增值率,根据增值率选税率和扣除数,然后根据增值额*税率-扣除数算出应纳土地增值税。2、受让方:契税、印花税(1)契税:价款*3%(各地可能不同),价款比较评估价和合同价,谁大选谁。(2)印花税:一是产权转移书据,根据合同金额计算*万分之五,与转让方的印花税金额一致;二是权利许可证照交5元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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