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1、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即合同关系只能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才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2、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因此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的物业费承担交纳义务。3、因此物业公司应该要求前业主结清原来欠下的物业费,前业主拒交物业费则物业公司有权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全部3个回答 > 业主如何拒交物业费
136****9834 | 2018-07-14 15:40:25-
142****9657 物业公司是企业,应按约定进行服务。
如果物业公司不按约定服务,就是违反合同的行为,业主可以拒绝交纳物业费,但必须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免得诉讼时败诉。
物业公司给业主提供治安等服务,双方应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法律链接:《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物业管理条例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18-07-14 15:41:02 -
143****1309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以上法规,物业管理企业是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区域进行管理维护的工作,业主不缴纳管理费,实际上是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
对于欠缴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除了加强催缴外,还可以督促业主委员会催缴,甚至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 2018-07-14 15:40:47 -
136****1671 哪些情况能少交点或拒交物业费呢?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①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③ 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④ 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
⑤ 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需要指出的是,少交或拒交物业费并不是对物业费置之不理就行了,而是要通过合理的渠道来反馈诉求。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业主委员会”了。如果业主跟物业闹得不可开交了,业主委员会应主动站出来,要求物业整改或撤换物业。 2018-07-14 15:40:35
-
答
-
答
可能将被起诉至法院。一般情况下,法院还是会建议物业和业主协调解决。不能采取躲的方式,因为即使不去法庭,法庭同样可以缺席判决的。若缺席审判,判你补交物业费,如果拒不执行的话,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建议大家应该积极应诉,将情况如实向法官反映,以期赢得法院的理解;做好缴纳物业费的思想准备。建议咨询一下当地的职业律师,打官司有多大的胜算。如果胜算小,也可以申请撤案,支付物业费。至于物业管理不善给你带来的损失,也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挽回损失。如果法院判决已经出来,拒不执行则将会承担给付逾期履行滞纳金的民事法律责任;情节严重可以进行司法拘留,或者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可以采取强制执行冻结款项、拍卖财产等方式。由此可见,一旦物业管理不到位,应该找业主委员会积极协调,尽量不要拒绝缴纳物业费。因为物业费延期缴纳,会产生滞纳金的。一旦房子后期涉及到买卖,都是需要缴纳完之前的物业费才可以买卖的。以免得不偿失。
全部5个回答 > -
答
业主稍有不慎就会被加黑名单吗?对于将业主申请诚信黑名单,物业公司表示,如果业主恶意拒绝缴纳物业费,并超越法律底线,就会通过正当的法律途经维权。拒交物业费也纳入征信系统,引发了外界担忧,有市民担心“个人信用”是否会被随意加入黑名单。专业人士表示,拒交物业费,且经过法院判决仍不予执行,法院将这一行为纳入征信系统,并不存在个人商业信用或被滥用的问题。法院将恶意拒交物业费者纳入诚信黑榜的个案,可培养业主自觉缴费习惯,惩戒恶意拒交物业费的“老赖”,同时,有利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形成。因此,作为业主,我们要及时的交纳物业费,以免**后引发诚信危机。但是,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物业费,我们应当如何拒交呢?业主拒交物业费应合情合理专业人士表示,业主拒交物业费时应当合情合理,使用法律的武器合法拒交物业费。比如主动要求物业公司晒帐单,把管理成本公开,对于不肯公开帐单的物业公司投诉到管理部门甚至诉上法庭;对于物业公司收费明细认真核查,排除不合理项目或者重复收费项目;要求第三方评估公司对物业服务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当然,解决根本性矛盾,还是需要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去面对物业公司。注重调解不鼓励打官司其实,每一场房屋官司其实都涉及到至少一个家庭,在社区权益发生纠纷时,即使法院强行判决后还可能出现很多延伸的问题。所以在双方都能够理智沟通时,能调解就调解,不要凡事打官司。
全部4个回答 > -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1、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即合同关系只能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才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2、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因此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的物业费承担交纳义务。3、因此物业公司应该要求前业主结清原来欠下的物业费,前业主拒交物业费则物业公司有权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全部5个回答 > -
问 如何拒交物业费答
1、不叫物业费的定性:物业费是是业主与物管公司签订了的协议上明文规定了的事项,具有法律意义,所以如果业主不缴纳物管费严格的说是违法行为;2、即使业主在怎么对物管不满意,业主都不能不缴纳物管费,如果你不缴纳物管费,在协议上白纸黑字明文规定上,那你的行为就属于违约行为,情节严重物管会将你起诉告上法庭,即使物业本身没有做到它应尽的职责;3、但业主可以根据一些情况可拒绝缴纳物管费:物管公司没有与业主协商而随意增收物管费,这是自身的利益受到损伤,此时预祝可以拒绝缴纳物管费;4、按协约明文规定的的标准,如果物业所提供给自己的服务不能达到规定的标准,这时业主也可以拒绝缴纳物管费;5、当你的利益受到物管部门损害时,如果你没有缴纳当前的物管费,这时发生利益的纠纷,即使在法庭上你也是属于弱势的一方,只有你缴纳了物业费你才能对物管提出申诉或者另外聘请物管管理小区;6、在物管给你提供优质的服务后还是没有缴纳,物管费情节轻微,物管会停止对你的服务,严重的话物管会将你起诉,这是与第二条有着本质的区别,过错方在于你自己。
全部5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