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是不动产,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所以,等你取得房产证,住房才是你的。
全部5个回答 > 有购买合同属于集资房吗
158****0305 | 2018-07-13 12:04:26-
151****9500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那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又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第53条规定,合同中出现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单位集资建房,实质上是福利分房的一种,在未房改前住户享受所谓“半产权”。尽管单位仍称之为产权人,但单位实质上失去了自由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住户的许可。作为一种历史性产物,其时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甚至国家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对福利性集资房的转让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没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综上所述,集资房买卖合同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范围。同时,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2018-07-13 12:05:43 -
136****2061 一、购买别人单位集资房,无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未取得独立产权的房屋是不能转让的。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条例》
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2018-07-13 12:05:18 -
144****9090 根据规定是有效的,但只对协议双方有效,至于集资建房组织方是否认同,这要看有资质买房的人与单位沟通的情况。
在此,提示,该类房产买卖有风险,毕竟集资建房属于单位给予员工福利性质的购房,是在综合考虑到员工的工龄甚至是工作表现、刚需等情况的,一般不会认同以员工资格购房再转手出卖给单位外的第三人的。 2018-07-13 12:05:02 -
147****3525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桂阳城管局集资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1、计划委员会集资建房文件;
2、国有土地证 ;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4、综合验收合格证;
5、工程质量认定表;
备注: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办理好总证后,由集资单位统一到房管局办理房屋分割手续。办理房屋分割手续需提交房改部门审批表及房改房买卖合同。 2018-07-13 12:04:49 -
132****2330 集资房买卖协议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只要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集资房买卖合同是有效。
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关于“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规定。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关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完善与否都不影响不动产买卖合同的效力。
集资房虽然没有房地产权证,但这并不影响集资房转让合同的效力。 2018-07-13 12: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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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集资房能否买卖,首先应当看集资房的卖方者是否拥有基本全部产权,包括是否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同时还要看其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件等。一般来说,集资建房在取得房产证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交易后,即具有商品房的性质,可以自由交易。具体来说,根据集资房出资性质,情况有所不同。第一种情况,集资房是由职工全额集资建成的。这种情况,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房产是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第二种情况,集资房是单位和职工共同出资建造的。这种情况下,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产权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看产权共有人单位制定的具体政策,并经过单位的同意,同时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买卖集资房需要办理过户才可成为产权人,如果以朋友的名字购买,那么需要办理过户才可成为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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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利房和单位集资房的区别如下:产权归属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房屋产权归单位所有,后期职工按标准价或优惠价购买获得全部或者部分产权;单位集资房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土地来源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是由国有单位申请划拨国有土地;单位集资房是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出资方式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是由单位直接出资,后期职工可购买;单位集资房是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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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不大,现在能够建成,以后拆除的可能性不大,别人能买,你为什么不能买呀。但就是所有的手续,你必须办齐全,做好准备。但有一点好处就是卖给你房的人同你是邻居,有啥事可以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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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对普通住宅,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可能会熟悉些,而全额集资房估计了解的是比较少,也比较少涉及到,所以不明白。那到底什么是集资房呢?全额集资房是不是福利房?针对这两个问题,华律网小编在下面文章里为大家来解答下。一、什么是集资房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二、全额集资房是不是福利房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但是后来很多开发商或和企业打着集资的名义到处圈地,导致很多产权很乱,现在国家已明令禁止集资房子交易。所以全额集资房应该不算福利分房的。相关知识:单位集资建房需注意的事项:1、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2、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使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3、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单位福利房和单位集资建房有什么区别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个人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福利房,一般是由国有单位申请划拨国有土地并出资建设后分配给单位职工居住,房屋产权归单位所有。福利房和集资房都是国家对国有单位职工住房的优惠政策,所以享受过福利分房、参加了集资建房的员工都不可以享受货币分房中的补贴。总的来说,全额集资房有分个人和单位,所以全额集资房有可能是福利房,也有可能不是,要看情况而定,通过上面的了解相信大家都对这个集资房有所了解了。要是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找我们华律网的律师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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