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经济适用房买卖**新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补价后房子就成为一般的商品房,不是经适房,房产证不会再有“经济适用房”字样;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补价是用来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的,由于购买时政府对房屋有补贴,所以相应的增值部分应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政府,用于后续的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至于比例的大小,各市规定的百分比各不相同,而且有的是以差价为基数乘以百分比,有的是以目前的市价为基数乘以百分比。关于“经适房”买卖和税费,有两个重点:1、不是所有“经适房”都能买卖,有如下几种情况。“经适房”属于“限制产权类”房屋,在使用、转让、出售时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根据《北京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有如下2种情况:1)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在住满5年后,可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2)未住满5年的家庭,可以以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原购买单价出售给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所谓“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适房“房产证”的发证时间为准。任意一个时间都可以。2、除了像“商品房”一样交个税、契税和营业税,“经适房”还要交一笔“综合地价款”,同样有2种情况:2008年4月11日之前购买的经适房,满5年:网签价*10%2008年4月11日之后购买的经适房,满5年:政府优先回购;若不回购,则需缴纳:差额*70%。其中,“差额”指,原购“经适房”时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之差。3、另外,“经适房”2015年二手房交易税费中缴纳的3种税与商品房略有不同,详述如下:1)个人所得税根据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的《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第108号),自2006年8月1日起开始国内居民在进行个人二手房转让时,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实施至今。同样是这个公式,个税=差额*20%但“差额”指,“转让收入”减去上次购买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契税、上次购房时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本次交易过程中缴纳的营业税、上限为15%的装修款和上次购房支付的房贷利息等。而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房子,是否“满五唯一”是交不交个税的关键要素,即:转让家庭名下不满五年,或满五年不唯一住宅的,按照“差额”20%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家庭名下满五年且唯一住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2)营业税唯一的区别在于“是否非普通住宅”,有两种情况: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差额*5.6%(远郊区县为5.5.%)其中,“差额”为此次交易的“网签价”与“原购买价”之差,以“原购房发票”为准。3)契税“契税”是根据房子的“网签价”征收,一般是1%-3%之间。影响“契税”多少,有两个要素:是不是“首套房”如果是“二套”,无论面积大小,直接收:网签价*3%。面积多大?根据房子的面积,有以下收法:1)90平米以下(含),契税=网签价*1%2)90平米以上,契税=网签价*1.5%注意,“经适房”跟“二类经适房”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在2015年二手房交易税费计算时务必看清是哪类。首先要注意这个经适房能否买卖、区别于商品房的“综合地价款”还有其他与商品房的区别。附:依据3月24日营改增新政,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试点,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适用规则: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网签价*5%)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网签价-房屋原值)*5%3、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局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全部3个回答 >动迁房有个税吗
133****4626 | 2018-07-11 16:59:01-
145****0694 个税 契税 交易杂费
满5年就省了个税了
个税:合同价的1% 契税:首次购房面积小于90平米的1% 90-140平米1.5% 二套3%
印花税5元 配图费登记费80元 合同印花税:房屋成交总额乘以0.05% 图纸费25元 过户手续费:建筑面积乘以2.5元 2018-07-11 17:00:09 -
158****8211 你好,本人从事二手房买卖5年多了 ,从专业的角度来说,没个地方的动迁房性质都不一样的,我现在是在上海,只能告诉你这边的情况。
动迁房:营业税免征;个人所得税1%(不论面积多大总价多高),满5年免征。
商品房:普通住房满五年唯一一套营业税免征;个人所得税免征(非唯一一套征收1%)
普通住房不满五年营业税按差额的征收(卖出合同价减去买进合同价X地方税率)个税1%
非普通住房满五年唯一一套营业税差额征收(同上),个税免征(非唯一套按2%征收)
非普通住房不满五年营业税按全额征收(卖出合同价X地方税率),个税2%。 求采纳。 2018-07-11 17:00:05 -
147****7771 动迁房既是拆迁安置房。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因此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
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其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
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的对方反悔,**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相对于第一类安置房而言,第二类的拆迁安置房则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一样,风险相对较小。
拆迁安置房的过户和一般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买方要缴纳的税费为:契税: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营业税(卖方):对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卖方):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交易差价的20%收取。营业税及个税缴纳年限的规定按照孰先的原则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或契税完税凭证上的时间为准。 2018-07-11 16:59:59 -
134****3477 动迁房3年后交易是全额税 5年交易是没有税 2018-07-11 16: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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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动迁房有营业税吗答
动迁房属于安置房,安置房不允许买卖转让和抵押过户。也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动迁安置房,需要原房主持有满五年,去缴纳原房主名义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相关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使用证,此时,住房才可以自由买卖转让过户给你!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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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 动迁房提交下列材料:(1)《XX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复印件);(3)动迁单位原《房地产权证》(原件);(4)《动迁协议》(原件);(5)地籍图(原件两份);(6)房屋平面图(原件两份);(7)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即可办理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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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动迁房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2、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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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的地块、非经营性的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等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拆迁安置房都是居民居住用房。根据我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居民个人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居民个人的房屋出租的,根据财税〔2008〕24号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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