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需要看你们双方的具体情况,买房是否限购呢?
全部3个回答 >拆迁安置房可以出售吗
155****2756 | 2018-07-10 00:10:15-
131****7229 拆迁安置房其实是可以买卖的,跟其他的房屋买卖差不多就是不能过户,当然比商品房的风险来得大。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造成买方付了房款,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2、因为没有房产证,造成买方无法确认卖方究竟是不是拟卖房屋的产权人。卖方出示的安置补偿协议和房屋之间难以建立关联。
3、卖方将房屋卖一个买家之后,有可能会再卖给其它人,这样买方就会无端转入与第三人的官司之中。
4、房屋如果**较多,卖方可能会反悔,买卖合同有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其实买方并非处于无保护状态。 2018-07-10 00:11:09 -
146****8602 拆迁安置房能够进行买卖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一、 首先从土地性质开始解释。
(一)、土地根据所有权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一类是集体土地。
(二)、 取得建筑用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划拨和出让。
1、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划拨是指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等等,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
2、通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通过国有土地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征地获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在成本构成上的差别在于有没有交出让金。
3、《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此条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
二、接下来我们分析拆迁安置房的性质。
(一)、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二)、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两类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的规定是不同的。
(三)、拆迁安置房是否能够进行买卖,要看该拆迁安置房是否具有全产权。
1、房产一般有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证简单的说就是表示这房子归你所有,如果建筑物没了,你想再在原土地上兴建,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 土地证表示此土地归你所有,无论建筑物是否存在,别人是无权在你的地盘建东西的,这就是侵犯你的权益。
2、我们经常听到“小产权房”,那么什么是小产权房呢?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第一类小产权房: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第二类小产权房: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第三类小产权房: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
(四)、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其它任何房产证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 2018-07-10 00:10:58 -
133****3418 需要视情况而定。
建议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要审查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仔细考虑,慎重购买。
拓展资料:
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
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当然在实践中还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购房者已经装修并且入住多年,即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但是法院一般不做返还处理。
2018-07-10 00: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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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五年之内不能在市场上买卖,五年之后可以,那么在规定的五年时间内,理论上,这种房子只能由政府进行回购。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样的房子实际上在市场上还是有买卖,具体做法是买卖双方签订买卖房屋的合同,并按照约定买方先交给卖方70%-90%的房款,剩下的30%-10%房款,等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好以后,也就是超过政府规定的五年之后,办理好房屋过户手续,买方再交给卖方。不过想提醒楼主,房产是很大一笔财富,现在把房子卖了,等几年之后,你想再买回来,可能会发现你卖房时的钱不够买回和以前条件差不多的房产了。如果不是专业炒房赚钱的,普通人,卖房卖地的都可以说是败家子的表现了,可能话说得不动听,但是要卖房的话,楼主请一定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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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证不能过户,但是可以提前卖,和卖家签协议,人家钱先给,约定三年后产证出来再过户,不过买家风险比较大,你风险小,中间具体操作找中介给你完成,如果你三年后不卖的话,那你钱要退给人家还要赔偿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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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为 ‘动迁安置房‘ 的买卖是有条件的,限制期一般为三年(即三年内),房屋拥有者不可进行转让和买卖。此类房屋的产证分为’大产证‘和’小产证‘。前者为房地产开放商所持有的总片区产证,归属在房地产开放商名下,所以大产证不能抵押贷款;后者为房屋拥有者所持有的归属在个人名下的产证,同一般房产证。小产证必须同时满三年以上,‘动迁安置房’才可进行交易或抵押贷款,缺一不可。所以,提醒广大朋友,房产为动迁安置房时,必须清楚大小产证的登记日情况。这个全国各地大致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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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拆迁的安置房由房屋所有产权证是可以买卖的,其交易的流程也和普通的房屋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在市面上还有一部分是没有房产证的拆迁房,要分别来对待:1、经过调查之后,拆迁之前的产权性质是可以办理房屋所有产权证的,只不过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可以凭借着拆迁协议书,制定交易买卖的合同,虽然办理起来比较麻烦,但是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2、有一些拆迁房,原本就是小产权房,在拆除之后就无法办理房屋所有产权证,这种房子就不建议购买,日后出现的纠纷会比较多。因为土地是集体土地,除非土地性质发生变更,这种类型的安置房只能够在集体成员当中交易。大多数的拆迁安置房即便是可以办理房屋,所有产权证也需要5年以后才能够上市交易,所以刚需住户,同等条件之下还是建议购买普通商品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