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安置房属于你妈和你再婚叔叔婚后取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死后,你叔叔的女儿对他的遗产有继承权,该套房屋她可以分得1/6。
全部3个回答 >安置房女儿有继承权吗
141****7306 | 2018-07-09 23: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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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067 看房子的所有权是谁。如果房子的所有权依旧是原单位,则不属于父母的个人财产,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如果房子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成为了父母两人的共同财产或者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则父母去世后,房子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
具体继承原则及方案,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执行。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18-07-09 23:53:16 -
146****1659 根据百度百科查出安置房定义,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所以所谓安置房实际上是对房屋原住户进行安置的房屋。并不属于原住户的财产,当然如果原住户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则又当别论,既然不属于原住户的财产自然不涉及到继承的问题。
但是原拆迁房屋所换取的等价财产子女可以继承,比如说回迁房屋,因为房屋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追问
翻了一天的网页,就您一人说的不一样~
你说的【所以所谓安置房实际上是对房屋原住户进行安置的房屋。并不属于原住户的财产,当然如果原住户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则又当别论,既然不属于原住户的财产自然不涉及到继承的问题。】
真是这样吗?
非常疑惑啊
追答
需要说明一下,安置房一般是指临时安置的过渡性房屋,一般只有使用权。而回迁房一般是由原被拆房屋转化而来的,所以对回迁房一般原房主有所有权。安置房不等于回迁房。
当然,每个回他问题的人都不会恶意的欺骗你,只是所占的角度和社会阅历以及经验不同,所以答案也不尽相同。
希望能够帮助你,也希望我的答案被你采纳。 2018-07-09 23:53:10 -
133****5358 儿女都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即使女方出嫁也一样有权利继承 2018-07-09 23: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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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百度百科查出安置房定义,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所以所谓安置房实际上是对房屋原住户进行安置的房屋。并不属于原住户的财产,当然如果原住户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则又当别论,既然不属于原住户的财产自然不涉及到继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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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的规定儿子和女儿的继承权是完全一样的,如果说有什么差别那就是谁对父母尽得义务多,谁就可以适当多分,谁不尽义务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你的户口还在原来的村里,你原来的一亩地赔偿的钱可以获得。你父母的地所补助的钱你是有权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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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都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即使女方出嫁也一样有权利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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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主是你父母或者是公有房,你姐姐是不能决定卖卖的,但是这也要根据你具体的情况,建议您如果有空的话可以到武汉法律服务网,我通过免费法律咨询来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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