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的房子一般属于单位房子,价格比市面上的商品房便宜,但土地证一般不给办(因为使用权是单位的)。商品房不一样,买来后就属于你自己的,一般有7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至于价格,各地方不一样,但集资的房子肯定比商品房办证便宜。
全部3个回答 >集资房子怎么办土地证?费用多少?
137****6255 | 2018-07-08 10:07:33-
146****4213 一、办理土地证的费用清单:
1、申请表10元/份;
2、交易费 住宅每平米6元,车库、商业店面每平米10元,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
3、契税 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按房款的1.5%征收; 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按房款的3%征收(第二套适用);商用房及车库均按房价的3%征收;
4、印花税 按0.5‰征收 【注:(3)、(4)所指的房价是指成交价格高于市场评估价格的按成交价格征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评估的按市场评估价格征税。】
5、登记费 住宅每证80元,商用房及车库120元;
6、工本费 每证10元;
7、测绘费住宅每平方米1.36元,商用房及车库每平方米2.04元;
8、办理土地证每证登记费26.5元,测绘费10元,印花税5元。
二、土地证的种类: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2018-07-08 10:11:14 -
144****9470 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由单位提供资料统一办理。
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企事业单位在为职工办理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时仅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市民如属于这种情况,应马上联系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的单位,由单位提供如下资料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批复或通知;
(3)土地证原件及档案(单位的土地总证);
(4)地籍调查表及土地总证测量图(土地证为手工版的老证需提供);
(5)房产证原件(个人);
(6)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单位法人);
(7)购房花名册(由单位提供);
(8)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测量报告;
(9)株洲市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10)购房协议;
(11)其他资料(如属于改制企业则提供相关文件等)。 2018-07-08 10:09:47 -
132****9781 你好,集资的房子一般属于单位房子,价格比市面上的商品房便宜,但土地证一般不给办(因为使用权是单位的)。商品房不一样,买来后就属于你自己的,一般有7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至于价格,各地方不一样,但集资的房子肯定比商品房办证便宜。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不能够单独抵押,但单位可以集体抵押.应该可以交易,变更房产证.中国土地有国家和集体两种所有制,土地证交易前,有可能会有三种不同的性质出现,
一、出让 有偿出让 开发商或者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建房
二、划拨 无偿划拨 含有国家福利在内的一些住房土地
三、国有土地 以上两种现象,经过一次交易的二次发证就标有国有了,这种土地期满后需要向国家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才可以继续使用(具体缴费时间配合产权证使用期限**高年限70年)《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国有土地上盖的房子你可以转让给任何人和单位,可以抵押;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卖给城镇户口的人,不能抵押 2018-07-08 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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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300城市土地收入近1.5万亿 同比增逾三成7月3日,中国指数研究院公布的土地市场**新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300城市土地市场楼面均价及出让金收入均有所上涨。前6个月土地出让金总额近1.5万亿元,同比增长逾三成;成交均价同比涨幅达到四成。具体来看,上半年300城市推出土地面积45912万平方米,成交面积37398万平方米。出让金总额14735亿元,同比增加34%;成交均价2249元/平方米,同比增加40%;平均溢价率为36%。从不同类型城市来看,其中北上广等一线城市供地节奏明显加快,上半年土地供应量同比增加超过四成;成交方面量涨价跌,出让金同比相应增加。二线城市供求双降、溢价率同比下滑,出让金涨幅较去年同期明显收窄。由于一二线热点城市需求外溢,周边城市升温,因此上半年三线城市土地成交均价领涨,溢价率同比也呈现走高态势。值得一提的是,在各类型用地中,住宅用地仍为土地市场主力地块,上半年成交量同比小幅增长,总出让金额度超过千亿,同比增加近四成;商办类用地成交量同比下滑,但是出让金同比增加接近三成。综合来看,中指院相关负责人分析指出,2017年上半年,受一二线城市调控影响,企业拿地需求层层外溢,经济发达城市周边的三四线城市成为各企业布局新战场,土地市场相应升温,出让金收入及均价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上涨。上半年,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重点监测的50大城市土地市场数据也呈现出类似特点:交易面积同比有增长,但增幅在不断收窄;溢价率总体保持在50%的警戒线以内;土地流拍率创历史新低。另外从城市结构来看,类似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城市群中的三线城市呈现出较高的溢价率,土地价格泡沫风险也值得警惕。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从受监测的50个重点城市来看,上半年全国土地市场的表现总体较好。“预计今年下半年全国土地供应规模会进一步加大,尤其对于热点城市来说,在新房市场去库存周期明显偏低的情况下,土地供应量会上升,这有助于房企拿地机会的增加”。严跃进表示,“所以下半年土地交易规模预计会大于上半年。当然土地价格方面的资产泡沫依然需要警惕,各类土地招拍挂市场的限制性措施会增加,包括设定土地成交价格上限、加大自持性用地配建力度、限地价后转入限房价等内容,这都有助于土地价格保持相对平稳的态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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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来看,意见较为集中的是“单身人士申购需年满30岁”,相比自住房25岁的门槛延迟了5年。同时征集意见的共有产权房设计导则提出,将充分考虑两孩及适老性要求,以多居室为主,不建或少建6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可看出首要满足对象为非单身家庭。意见反馈 四成留言关注“单身人士申购年龄”北京新入市的自住房将被新的共有产权住房替代。根据征求意见稿,共有产权房在审核分配方面,明确供应对象为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值得关注的是,目前本市自住房的单身人士申购年龄需年满25周岁。从各平台网友的反应来看,这一门槛的提高备受关注。据公益平台京房字统计,已占到留言的40%左右。意见分为支持和反对两派。支持者表示,“30岁以下单身完全可以用四五十平方米的公租房过渡,等有了家庭再无缝衔接到共有产权房。无房刚需的家庭,两人或三人的才能申购,这点很科学合理。”并且认为,这条要求是“引导大家不要过早啃老买房,是不错的价值引导”。但也有反对的声音认为政策应该更人性化,体谅一下单身人士,中国传统的婚恋关系往往建立在有房无房的基础上,单身又没房,更难以解决终身大事。“没对象就没房,没房就没对象。没房有几个姑娘愿意跟着?”有人建议将年龄要求适度放宽:“单身由25提高到30太高了,可以考虑27岁。不是30岁就立刻有房了,申购摇号还需要几年时间,年龄上不应控制太大。”了解到,目前《办法》还在征求意见阶段,网络平台上网友反映的声音和意见会反馈到相关部门。规划设计以多居室为主 不建或少建60平以下小户型对于单身年龄限制这一点,北京市住房保障专家组成员马力表示,共有产权房属于政策性住房,优先保障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夹心层”,满足家庭需求,单身的年轻人可以通过公租房过渡解决。值得关注的是,在《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的同时,共有产权住房的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也开始征求意见,重点包括:全装修交房;城六区套型上限90平米,郊区120平米;城六区层高下限两米八,郊区层高下限两米九;大开放小封闭街区制,人车分流,一户一车位;12层以上每单元至少两部电梯。小区WIFI全覆盖,有人脸识别。其中,共有产权住房的套型面积标准有所放宽。为了体现适宜居住,还要严格控制,不建或少建60平米以下的小户型。具体标准为:城六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其他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大不超过120平方米。充分考虑两孩及适老性要求,套型以多居室为主,严格控制套型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据此也可看出,共有产权房在套型设计方面也是以满足非单身家庭需求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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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日前会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有产权住房”迅速成为一个高频词汇,受到舆论的高度关注。 实际上,“共有产权住房”并不是一个新词,早在2007年,江苏淮安在全国首推共有产权住房;上海于2009年启动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建设项目;2014年,住建部等六部委将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作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在业内专家看来,与一些城市将共有产权住房配售给住房困难家庭,作为住房保障的托底政策不同,北京的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则是通过对原有自住房政策升级,用更严谨的政策设计,**大限度支持夹心层首次购房需求,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从而完善住房多层次供给体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北京推出了共有产权住房,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制度,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支持中端购房,抑制投机,促进公平,具有重大意义。”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说,北京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在探讨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推进上,又迈出了一大步。 “7月,国家不断推进的‘租赁’试点工作是为了保障‘居者享其权’,8月,从北京开始的‘共有产权房’就是为了保障‘居者享其房’。”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表示,北京这次征求意见稿中,“共有产权房”明确了分房人中比例,即各区房源要有30%给到“新北京人”,这是北京外来人口居住权**为数据化的保障方式。同时对于有过住房转出记录的家庭,也不能申请共有产权房,也堵住了可能存在的一些漏洞。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在共有产权住房上行动得较早,但截至2016年年底,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累计签约家庭只有约8.9万余户。北京未来是否能让更多人‘居者享其房’,我们拭目以待。”张波说。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表示,尽管目前高房价下租房居住更划算,但由于受传统观念和一些客观因素影响,人们还是习惯买房居住。但是,由于目前北京房价较高,使很多人没有购房能力,望房兴叹。通过提供共有产权住房,明确了政府和个人持有的产权份额,降低了购房人的房价,有助于百姓住房梦的实现。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针对性和目的性都很强,就是为了解决刚需家庭的住房困难;北京市通过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统筹各类销售型保障房,有利于制度的规范统一,住房制度也更加简洁明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说,政策明确政府与购房家庭所持份额,对政府与购房家庭的权利界定更加清晰,政府和购房家庭之间是双向选择,可自由退出,政策弹性高,可操作性强。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推出有利于职住平衡,解决北京交通拥堵的大城市病。”赵秀池说,北京的交通拥堵问题一方面是城市人口过多,另一方面也是受职住分离影响。提供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以区为单位优先当地户籍、就地就业的人员购买,实现了就近居住,有利于职住均衡的实现,进而有利于北京交通拥堵问题的解决。 陈志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兼顾了属地原则,兼顾了职住平衡的原则,而且特别强调了对“新北京人”的同权意义。在很多的程序设计上,以便捷为主,方便群众,充分利用了现代的互联网技术和条件,在整个的程序管理上,细节全面、充分、周到。该政策对于未来北京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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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正常过户并且合法拿到房产证的房子一样得到赔偿!大概该便宜点,主要是房子的折旧!注意这房子所在地区房产主管部门查询存在的真实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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