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如果中介愿意出庭作证的话,你可以起诉。但是仅凭证人证言恐怕难以得到法律支持,故建议你起诉之前再提供其他方式固定这方面(双方口头约定的交房日期)事实,例如短信、录音、电子邮件等。以上回答仅供参考。
全部3个回答 >交房日期口头协议有效吗
157****1668 | 2018-07-03 23: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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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936 没有白纸黑字就跟没说一样!法制社会这点**基本的合同概念都没有吗 2018-07-03 23: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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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108 属于开发商违约,是可用退款的,但是因为口头协议,必须有证人证言,否则很难判断协议真实性。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8-07-03 23:01:35 -
155****1654 1、如果你和开发商签的是正规合同(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制式合同,有的地方也有地方制定,如青岛的是由青岛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青岛建设委员会制定),那么在合同中对于开发商延期交房会有明确的规定,按照约定即可确认你能够获得的好处或者补偿,如果不懂可以去房产管理局(处)或者房产交易中心去咨询;如果不是正规合同,那么如有约定(公平合理)则从其约定,如无约定或者约定有明显的倾向性那么本合同属部分无效合同,可以委托律师直接起诉,也可以按照已付房款,在预期后第一个六十日之内按日万分之二索要赔偿,六十日之后按照日万分之五索要赔偿,也可以在预期六十日之后除上述赔款外,退房并索要已付房款1%的违约金。
2、不能同意其改签日期的要求,可以签补充协议。虽然其改日期和在改动之处盖章并由购房者盖手印之后合同有效,但是这种做法会损害你的利益,改动之后中间会存在太多的隐患和不确定因素,例如开发商不认账,认账确少赔付,其他未知情况等等。而且虽然信任是合同的前提,但是一切牵扯到变更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情,一定要落实到文字。而补充协议是**常见,**适合的方式,因为在合同上修改相当于**初合同约定发生了变化,补充协议是一个新的协议,两者的区别或者补充协议比前者的好处是,补充协议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签补充协议时候要注意,补充协议会影响到合同未履行部分,即你不能同意开发商改动交房时间,可以同意其给过渡费并确定新的交房时间你就放弃索要其他赔偿的权利;还要约定再过了新的交房时间的话的处理方法。一定要注意与原合同作比较,不要有遗漏或被开发商曲解或者改动的条款,还要注意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
3、关于涨价问题不必理会开发商的恐吓,现行合同法在违约责任的归责问题上采取以严格责任为原则,以过错责任为补充的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简单理解就是,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如房价上涨,则按照原房价,如房价下跌,则按照新房价,这点是毫无疑问的,只是确定房价有难度需要评估机构等等手续,如果你不想开发商再给你降价,那就不理会他的涨价恐吓就是了。
4、再有问题请QQ联系,除了周末外白天一般都在,一般隐身。
2018-07-03 23:01:22 -
148****3289 你好!
如果中介愿意出庭作证的话,你可以起诉。但是仅凭证人证言恐怕难以得到法律支持,故建议你起诉之前再提供其他方式固定这方面(双方口头约定的交房日期)事实,例如短信、录音、电子邮件等。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
2018-07-03 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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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判断是否受法律调整的标准之一是看其约定内容是否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这里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必须是法律意义上的债权债务,而非道德、伦理上的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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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虽然按照规定或约定应签订合同,但未签订,若您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那么合同已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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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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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订立不清晰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述,这个合同就是合法。基本上来说,以按揭付款方式,贷款支付的时间并非由你能控制的,而是银行支付的。所以无论是一手买卖还是二手买卖,都只是规定在按时交申请贷款的资料提交给银行,至于银行什么时候审批,什么时间可以放款,不是买卖双方可以决定得了的。(除非双方有约定在同贷书批出后,为确保业主可以尽快取得贷款,买家要配合办理快贷等业务。)因此公积金贷款支付过迟,不是你的违约责任。**后说到交楼,只要符合交楼的相关约定,业主就应该按规定时间交楼,否则就是违约了。你可以通过中介公司去帮你们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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