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居住人都有承租的权利,该申请不属于遗嘱,不存在效力问题,且一个共同承租人无权排除其他共同承租人的承租权,你的情况不属于共同居住,共同居住是长期居住,频繁探视并留宿,不能视为共同居住,其他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全部5个回答 >公房可以赠送吗
138****5252 | 2018-06-28 18:37:49-
132****1205 不可以,
因为公房产权不是个人所有,个人没有权利处置住房产权,
所以,当事人立下的遗嘱是无效的遗嘱,
规定当事人只能立遗嘱处置属于自己合法拥有的住房和财产。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2018-06-28 18:39:07 -
146****6506 只要立个遗嘱,明确把房屋赠送给妹妹就可以了。依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018-06-28 18:38:57 -
154****2375 这种房屋我们一般称之为公房。
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因为你对房屋没有收益权,所以一般产权是受限制的。
如果你以后想出售房屋,需要看单位是否对优先回购有所规定,而且可能还需要补齐土地出让金以及相关税费。 2018-06-28 18: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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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有两类,一类是可售公房,包括成本价公房、标准价/优惠价公房和央产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房。成本价公房、标准价/优惠价公房上市出售,除了需交契税、个税、增值税及附加外,还需要交土地出让金。一、公房是什么?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2.公房有哪几类?按照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即通常所说的已购公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可售公房一经上市交易,则变为私有商品房。(1)可售公房(已购公房)包括央产房、成本价公房、标准价/优惠价公房。①成本价公房指在房改时按照政府制定的房改成本价来支付房价的公房。成本价公房跟商品房一样,房屋产权人享有完全的产权。成本价公房可在房产证首页辨别:成本价公房房产证首页②标准价/优惠价公房指单位职工以标准价/优惠价购买的公房。标准价公房可在房产证首页辨别:标准价公房房产证首页③央产房指中央在京单位的已购公有住房,是北京独有的公房类型。分为职工按房改成本价和标准价购买的两种公房。在京单位主要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政协机关、全国人大机关、两院、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所属单位。央产房房产证首页示例:央产房房产证首页(2)不可售公房①部级干部名下的已购公房不能上市交易。②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等特殊部门的住房,如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住房,产权单位没有办理住房档案登记的不能上市交易。二、公房制度怎么发展的?公房制度改革产生和发展,伴随着我国住房的商品化和社会化。公房制度的产生公房制度产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期,我国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福利型住房分配制度,公房是住房供应主体。公房制度的改革为适应快速发展的经济和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政府开始进行住房制度改革探索,由于公房的主体地位,公房制度改革便成为重中之重。(1)初步调整阶段(1978-1985)调整内容:明确住房是商品,开始先后在部分城市进行全价出售公房的试点和补贴出售公房试点。全价,指房屋的土建成本价格。补贴指政府和单位补贴。调整结果:由于当时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居民的购房能力不足,全价出售公房试点逐渐被迫停止。补贴出售试点中,单位需负担大部分房价,而一般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补贴出售也被迫停止。(2)正式实施阶段(1986-1993)实施政策:①1988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城镇分批推开住房制度改革,逐步出售公房。②1991年6月7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其重申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从而改革全面展开。③199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改革公房低租金制度,将公房的实物福利分配制度逐步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制度,由住户通过买房或租房,取得住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达到住房商品化目的。实施结果:由于长期福利分房制度的影响,居民一时很难转变低租金的思维模式,仍存在公房提租难和超低价售房的问题。(3)全面推行阶段(1994-1997)推行措施:199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进一步调整公房租金标准,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出售公房以成本价为主,以标准价为过渡,并且国家取消此前对购买完全产权住房再交易的时间限制。推行结果:公房的公权色彩开始逐渐淡化,公房改革全面推行并开始形成体系。(4)深入改革阶段(1998年之后)改革政策:1998年,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正式提出停止住房的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改革结果:出售原有公房适用成本价,与经济适用房房价相衔接,保留足够的公房供低收入家庭廉价租赁。三、已购公房上市买卖有什么政策?1.已购公房上市有什么条件?(1)成本价公房可上市。但成本价公房在取得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出售时需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2)标准价/优惠价公房需要原产权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才可上市出售。在上市交易时,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如遇原单位已撤销的,当地政府房屋管理部门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原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需先向原单位缴纳土地出让金。(3)央产房央产房必须要做上市登记,有备案后才能出售。如果还没有备案,需房屋所在单位做备案才能上市交易。买央产房要多看两个材料:买央产房要多看两个材料央产房同意出售证明2.已购公房买卖需要交哪些税费?已购公房要交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契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房买卖应交的税费核定价,指缴税时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网签价,指买卖双方在网签时定的价钱。缴税时,核定价和网签价,哪个高取哪个为计税依据。公房是我国特定经济时期的产物,除了不可售公房外,已购公房都可在满足相关条件后上市交易。资料来源:《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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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子可以赠送吗答
你买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子吧,你户口不在村里的话,按政策是不能过户的,村里人也不会敢帮你做材料的,这种属于小产权房了,土地管理法有明确规定,宅基地不得在村民小组之外流转,你现在买了的话,是不能享受当地的农民补贴及一切相关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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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看是怎么赠,可以正常过户,要交过户费以及各种税负,但以后无后顾之忧。也可以直接办理赠与,交个公证费以及契税,这费用也不低,而且以后孙子再想出售就要交更多的税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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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公房可以买断吗答
不能,没有这种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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