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书也称之为购房意向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正式销售前,与有意向其购买房屋的购房者签定的书面协议,是目前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屋买卖中的习惯做法,而因此产生的关于房屋认购书问题也是不少。开发商为了能够顺利签订购房合同,都会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购房定金,以此来约束购房者。但是,很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时,却发现合同内容对自己极其不利,这时,签了房屋认购书就必须得买房吗?如果签订认购书后不买房了定金可以退吗?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就无需退还定金。
全部5个回答 >签购房合同达不成一致怎么办
157****7614 | 2018-06-27 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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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065 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交定金以前的内容与合同内容不一致,才能拿回定金。 2018-06-27 20: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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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354 不是谈好合同再付**吗?这回难了,人家拿钱了主动权在别人 2018-06-27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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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336 您是否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
如果签订,则在谈判过程中,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您可以不签订合同,开发商退还定金。 2018-06-27 20: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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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二,关于预售面积与实际面积的误差问题:面积误差比是指购买商品房时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之差和预测面积的比值。面积误差比是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处理面积差异的一种方法。公式:面积误差比=(实测面积-预测面积)×100%÷预测面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的绝对值*100%/合同约定计价面积。房屋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出3%的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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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现在主张解除合同,必须证明市场房屋租金行情已经上涨,法院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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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和发票名字不一样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是需要购房合同,房款发票,契税完税证明,维修基金收据上的名字和房号都要一致才可以的。如果发票与购房合同上的名字不一致,需要到收款单位更正的,不然办理不出来房产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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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1、房产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是以购房合同上的购买人为登记依据的,与发票无关。2、发票上的名字可以是产权人的名字,也可以不是产权人的名字。很多时候,发票上的名字写的是交款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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