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为不动产 不动产的确权一般以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是房产证登记为准。父母子孙的名字都在房产证上的话 应认定为共有 女儿继承的话只能继承父母的份额 看你这个问题的说法是不是还牵扯到宅基地的问题 所以具体情况不明 只能说这些
全部3个回答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如何继承
134****9881 | 2018-06-27 17:28:41-
156****6544 没有产权的房产,继承人协商一致,签订继承协议,等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再 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8-06-27 17:30:31 -
142****5969 由于房产在父亲去世后产权发生变化,必须按照**新的情况进行公证和继承才能确认实际的产权人,然后办理房产证。
由于发生买卖的时间是2009年,距离现在是3年多,你既然称为父亲母亲,那估算那时你父亲母亲确实处于婚姻存续时间,虽然发票合同等三项文件都是母亲的名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存续时间获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所以无论是工资或其他收入都是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也属于共同财产,所以在你父亲去世前,该房产属于父亲和母亲各占50%的产权。
父亲去世后,其所占的50%房产产权成为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或特别指定,而且你和母亲也没有人放弃继承的话,那父亲的50%产权将分成两半,分别由你和目前各继承25%.(如果祖父母在,根据继承法,也在继承范围内,则需要按实际人数分别继承产权)。
所以父亲去世后,如果你没有声明放弃继承的,房屋就不是母亲个人的财产。当然这时你和你母亲其中一人也都可以放弃。
所以要根据你们对遗产继承的份额,才能确定产权归属,才能在房产证上标明实际所有人各占的份额。
举例:如果你和你母亲都选择继承,则你母亲占75%,你占25%
如果你母亲放弃,则你和你母亲各占50%
如果你放弃,则你母亲占100%
所以房产证办理前必须你和你母亲进行遗产公证,说明谁继承多少或选择放弃,然后房产局才能办理手续,写上你们继承后的名字和份额,办理房产证。 2018-06-27 17:29:43 -
137****9061 是否为共同财产,由婚姻关系及财产是否有约定确定。继承,由继承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继承。房屋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情况很多。如果是私产,但尚未办全手续,那么可以约定继承的比例、权利。等拿到房产证再办理分割。 您说的情况实际上比较复杂,三言两语,您也没说清楚。建议请律师当面咨询。 2018-06-27 17: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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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没有办理的房子,即没有产权的房子,那么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此房子所具有的产权性质进行决定,具体参考如下:1、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3、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扩展资料:继承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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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 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 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是个复杂的问题。比如,有的继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继承人希望出租,收取租金;有的继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间小,有的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无人维护等,往往矛盾百出。 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 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有一些公租房,在原有承租人死亡后,同住同户口的继承人可以向房屋所属单位申请变更为新的承租人,继续承租居住该房屋。但有些公租房,已经不能变更承租人,理论上,原承租人死亡后,除配偶尚活着需要居住外,房屋所属单位可收回该房屋。 实践中,必须结合公租房的政策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和处理。 还有一类就是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即所谓的“小产权房”,也不能继承。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和政策,国家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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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有你一个继承人,可以直接到房产部门办理。如果还有其他继承人,想把该房产变更到你名下,需要其他继承人书面放弃继承的声明,然后才可以办理。继承不收契税。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目前由于没有房产证就会比较难办,因为一般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话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建议可以到公证处或者房屋交易中心咨询一下。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继承过户流程: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1)、对于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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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到房管局去查档,看看有没有房产备案号,备案上面是谁的名字。2、如果房产没备案,房产证肯定办不了。(简单的讲就是开发商把房给你住了,但权属还是开发商的。如果抵押了,就肯定办不到产权证了。而且抵押方还可以收回房屋,只有打官司咯)3、如果房产备的以前的房东名,也很惨,要找到他才能过户。然后才能办产权证。查档你把那张收据和身份证带过去就行了,说明情况,让工作人员看着给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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