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不能办理房产手续,那么你就要重新考虑合同把否签订问题了。即使签订了合同,合同条款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是属于无效合同。
全部3个回答 >新农村是什么产权
138****7675 | 2018-06-27 14:37:12-
143****4310 你所说的“小产权房和新农村建设的房”其土地使用权均是集体所有使用的,在产权证上是没有区别的。
从产权证的概念上讲,房屋产权是没有大小之分的。所谓的“大产权”和“小产权”只是一种较为通俗的说法。一般房产土地使用权(城市)是国家的,其产权证必须由国家机关来登记核发,称为“大产权证”;而小产权是指土地性质是集体的(农村)使用权,该房产证必须由集体登记报送县政府相关部门备案,称为“小产权证”。因此,同样是集体所有使用权土地的建筑的房子,是没有区分产权证的。 2018-06-27 14:38:53 -
141****5766 新农村建设所建的房子,是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权利,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享受。
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实行一户一宅(基地)政策,然后是拆旧建新政策。因此,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所新建的房屋,只能本村户口的人以旧证换新证的方法,才能办理到房产证与土地证。
综上,您所咨询的买新农村房屋,是不合法的小产权房,是不能申领房产证的。除非你把户口迁入房子所在的行政村,然后与那个村的村民进行交易,过户,才能办理。
有风险,不过,在实际生活中,不少人是买这样的小产权房的,只要民间协议做好,找到可靠的保人,一般也是可以的。 2018-06-27 14:38:40 -
132****0760 在农村建房是小产权。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2018-06-27 14:38:23 -
137****1009 新农村建设房屋都是集体土地产权,只能居住,不能买卖。不过这方面和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法律也是不断调整完善的。
根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可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果该新农村建设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则可以自由买卖,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果是集体土地,则买卖房屋有一定的限制。《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受理。 2018-06-27 14:37:46 -
142****0423 如果是集体产权的话,不能办理个人产权的。
新农村建设是指在集体建设土地上,按照村镇建设规划,通过村庄整体拆(搬)建、村庄整理、村庄撤并等方式进行拆旧建新,整治环境,改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居住条件,改善村容村貌。其所建房屋的用途必须是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不得作为商品房进行出售。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有大量的城郊村镇打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名义,在集体土地上进行违规开发建设小产权房。
《物权法》第152条至155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房,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能购买。 2018-06-27 14:37:30
-
答
-
答
ORPHANS: 2; WIDOWS: 2; DISPLAY: inline !important; LETTER-SPACING: normal; TEXT-INDENT: 0px;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新农村实行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政策。也就是说,用你的集体土地置换的。是有房产证的。但是 ORPHANS: 2; WIDOWS: 2; DISPLAY: inline !important; LETTER-SPACING: normal; TEXT-INDENT: 0px;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产权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房,交易的时候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
答
这个您得看房本上怎么写的,70年的话,大产权,
全部10个回答 > -
答
在农村建房是小产权。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新农村在改造的时候遇到不同的情况,最终的补偿标准也是有一些差异的,具体如下:①如果被征收土地的村子或者是村民小组建制已经撤销,或者说建制没有撤销,但是并不具备异地建房条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的时候,户主可以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或者也可以选择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进行调换。②如果被征收土地的村子或者是村民小组建制没有撤销,同时也具备异地建房条件的话,那么此时户主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申请宅基地,然后去重新建造住房,同时也可以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在补偿的过程当中,如果涉及到货币补偿金的话,那么通常会包含房屋补偿费,也被称之为房屋重置费,除此之外还会有周转补偿费以及奖励性的补偿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