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金不等同于定金,一般是可以要回来的。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认购金不等同于定金。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是你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时交的预付款。只是约定你需在指定期限内与开发商签署正式合同,约定开发商在指定期限内不得将此房转卖他人、加价等,认购金可退也可不退看双方约定。
全部4个回答 >购房认购金怎么退
146****5756 | 2018-06-26 14:02:09-
151****2661 你好,请问你们之间签订的协议里面有规定可以退款吗?如果没有的话是不能直接退的,你可以先与其协商,如果你觉得必要,建议去聘请律师为你代理,因为这个问题处理方式比较复杂,风险都比较大,有律师的话,能够让你更好、更高效地保障你的权利,毕竟你的权益更需要保障。
希望能够帮到你。希望我的答案对你有用。 2018-06-26 14:07:48 -
131****2899 在认购协议书上常常会呈现“定金”或“订金”两个名词,尽管只需一字之差,但二者的法令含义大不相同。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令概念,其意图首要在于对合同的建立、实行起担保效果,并有特定的定金规矩,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实行约好的债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受定金的一方不实行约好的债款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不具有定金性质,一般状况下,订金视作预付款。呈现违约事项时,也不能适用定金规矩进行处理,一般只能依照预付款的规矩进行处理,即接收预付款的一方不实行合一同,应当承当返还预付款、补偿丢失等违约职责。因而,购房者在签定认购协议书的过程,必定要细心识别“定金”和“订金”。实践中,在认购协议书中大都是以“定金”办法进行约好。
在买房各项手续的办理中,很多都要看具体情况来断定,关于购房认购金可以退吗的问题,也要在实践中进行处理了。 2018-06-26 14:06:51 -
132****0063 《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终达到签约。
《房屋认购协议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订金。
2018-06-26 14: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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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章 定金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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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在约定的时间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予他人,如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因此认购金有时也被称为诚意金。 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在约定的时间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予他人,如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因此认购金有时也被称为诚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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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认购金可以退吗答
认购金是可以退的,认购金不等同于定金,而且认购金不作为购房过程当中的必须流程,只是一种交易领域的习惯。是开发商为了保证购房者在约定期限内签署正式的合同,而且在交纳认购金之后,购房者也可以与开发商约定,在期限内不能够将此房转让给他人,或者是临时加价。在缴纳认购金的过程当中,可以和对方进行约定,认购金是否退还。购买房屋时,建议购房者先要明确自己是否具备有购房资格,特别是一二线城市所实施的限购政策,一些外地户籍的购房者需要2~3年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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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金,其实是买家为了表达本身想要买房的意愿,缴纳的认购金,实际上使得买方在购买时,获得了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甚至对于一些特定的开发商,可以提供给买方房价上的购房优惠。认购金是发生在住房合同之间,并且,认购金以其本身特定的性质,若是交易不成功,是要进行无条件退还的。尤其是以下几种情况,如果发生的话,是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退款的。以下几点情况发生之后可以进行退还认购金,比如开发商不提供资格证明,或不具备资格,购房者可以要求拒绝购买,并要求相关方面返还认购金。还有就是如果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或者是不诚信行为,购房者依然可以拒绝交易,并要求返还认购金。如果认购书的签订存在违背当事人意愿或者是存在违背相关规定,都应视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应该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