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持有(拥有、保有)的不动产征收物业税,是税制改革的一个方向。所谓的物业税,就是对持有(拥有、保有)的不动产,征收一定的税款,拥有不动产越多,其负担的税款也就越多。对不动产投资客而言,该税种的开征将明显增加其投资期间的持有成本。然而,因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该税种迟迟没有出台。在当前针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背景下,作为调控手段之一的税收,寄希望予物业税的即可出台,是不现实的。怎么办?那就只能在现有的税法框架下进行,它就是房产税。可见,其中所提到的“开征房产税”的争论,其实是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即:由对物业税的讨论,演变为对房产税的讨论。由此,讨论由物业税的开征,演变为了房产税的开征。这种演变,媒体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当然,犹如题中所言,房产税是现行实际征收的一个税种。所以,“房产税的开征”的说法,是个误会。另一方面,根据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一般情况下,个人对房产的使用可大致分为四种情况:1、自用自住;2、自用营业;3、对外出租;4、空关闲置。这四种情况中:第一种情况免税;第二、三种情况,依法征税,但大多是与营业税等税种综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综合税率计征的,因此,纳税人不一定了解其纳税额中包含有房产税;第四种情况,目前政策下是免税的。由此可见,由于上述现实情况,个人并不一定了解、感受到房产税的存在。在讨论利用税收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时,自然而然地从字面上变成的“房产税的开征”。 所以,这场讨论演变到现在,应当是“房产税的修订”。 当然,**终税制改革的方案,是开征物业税(当然,物业税的开征,应当是会整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还是暂时修订房产税,还需关注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
全部3个回答 >为什么征收房产税
144****0294 | 2018-06-24 20:29:25-
157****4769 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2018-06-24 20:29:58 -
134****8781 收房产税一是针对一般人,主要征收对象是拥有好多房产不住或住很大的房子的房主。
自古以来,房屋和土地就是两种东西,要不然怎么会分别有房契、地契呢?所以现行税法中,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就是两种税啊!在当下,任何个人都不可能拥有城镇内的土地的权。只有使用权,那就交使用税咯!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房产税,对单位和个人(暂时免征)拥有的房屋征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018-06-24 20:29:54 -
151****5101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单位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故将自有房产开公司,若不签订租赁协议,则该营业用房产应按房产的计税余值的1.2%计缴房产税;若房产所有人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应按协议规定的租金比例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应注意房屋的租金不能明显低于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否则税务机关可重新核定征税)。你可比较应缴税款之后再确定采用何种方式。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均为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各地一般按季或半年预缴。 2018-06-24 20: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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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产税一是针对一般人,主要征收对象是拥有好多房产不住或住很大的房子的房主。自古以来,房屋和土地就是两种东西,要不然怎么会分别有房契、地契呢?所以现行税法中,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就是两种税啊!在当下,任何个人都不可能拥有城镇内的土地的权。只有使用权,那就交使用税咯!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房产税,对单位和个人(暂时免征)拥有的房屋征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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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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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 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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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就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是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来进行征税。国家的房产税需要按照地方标准,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来进行征收。房产税一般是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如果产权是属于全民所有的,就是由经营管理的单位来缴纳房产税。如果产权出典的,就是由承典人缴纳房产税。假如产权所有人和承典人都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还没有确定,以及租典纠纷还没有解决的,这些情况应该由房产的代管人或者是房屋的使用人来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是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来计算缴纳的。具体减除幅度,还是由人民政府规定。如果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那么就由税务机关来进行核定,若是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作为房产税的计算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