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申请一起一个村办理的。当时没要。具体你们那边不知道详细操作。你可以参考下别人的:另外,办理新装“一户一表”居民用电的,首先由居民用户提出申请,前往枝江供电公司营业大厅,并携带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多个户口,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成员的住宅房产情况证明(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办人不是用电“户头”本人的,应提供“户头”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全部5个回答 >农村违章自建房如何申请电表?
143****3412 | 2018-06-23 09:18:50-
143****6384 不可以的。
你没有相关的资料,供电方是没办法帮你装表接电。 2018-06-23 09:21:29 -
132****0291 可以,针对一户多租和一房多户报装电表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另外,也可以再去申请一个商业用的电表,那么商业和生活用电就分开了,本来按有关规定生活和商业用电就必须分开计量的。
但是,两个户口未必需要安装两个电表,除非各自居住不同的房间,使用不同的用电器,需分户计量时,可以申请安装两个电表,分属两户。
电表的一户一表改造,需要用户自己付费。 2018-06-23 09:21:06 -
131****1353 新房安装电表,就是开一个新户,需要房主人的身份正复印件,基层电工再给一张用户申请表,按照上面的各项提示填写完,交给乡电力管理站就可以了,这是正式做法,平时只要说给村里的电工一声,给他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了 ,他就代办了,十天半个月他就给安装了,真心在帮你期待采纳, 2018-06-23 09: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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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到当地国土、建设部门(如果是危房重建主要是建设)咨询是否有暂停审批,可以审批的话,你再做下面手续:1、你原来的旧房是否有双证(土地使用证、规划建设许可证),没有的话先补齐双证。2、没有土地使用证,如果是86年之前的老房子,向国地部门以确权为由,申请土地使用证登记。3、有双证的旧房就不用补“双证”,对于老房子申请重建,一般以危房为由申请重建:(1)到当地危房鉴定机构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大约要不2000-3000元),拿到危房鉴定报告后,先向村级申请(申请表格村级盖章后),再到乡、镇盖章上报,**后县建设部门审批。备注:对于旧房改建的一般按原来旧址重建。对于新建的用地审批面积标准:按省、市规定标准审批(一般人均占地20---3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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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使用耕地的,**高不超过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高不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高不超过16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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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自建房中也是可以采用贷款形式的,对于这个有一定的要求,首先农村建房贷款是用于县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用于建造房屋而发放的贷款。并且还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借款人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在联社的服务辖区之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居民。同时还要满足以下条件:1、借款人申请贷款建造的房屋,需经地方村镇建设部门批准,符合地方发展规划。2、借款人需提供村镇建设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3、借款人要有不低于规定的自有资金比例,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且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人能提供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作为贷款保证,或能以有效资产作抵(质)押。5、借款人应在贷款信用社(部)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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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如下: 1、写一份土地申请书,并上交所在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 2、由当地的镇政府同意后报县政府批准; 3、县(区)人民政府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缴纳出让金;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如下: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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