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啊购房者不需要给中介签协议,而是与卖方签购房协议,中介在上面见证就可以,不知您是什么意思?至于一定要签,涉及到预付定金的事情一定要慎重,一旦你返回,将会双倍失去定金。另外对于明确各方的去权力和义务也要描述清楚。如付款的期限、金额,交房的状态(不漏雨、隐蔽工程完好等)、费用是否结清(二手房)。
全部3个回答 >签购房意向书有风险吗?
148****4139 | 2018-06-22 15: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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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086 1.在没有签订合同之前,购房意向书的作用类似合同,其内容同样依法受保护。
2.没有法律上的规定,以双方约定为准。
3.在以及交纳定金的情况下,买方没有施压的手段。
如果拖延不交**,将按违约没收定金。 2018-06-22 15:58:00 -
155****3568 首先,购房意向书是开发商与想要买房子的人在未来正式签订购房合同之前签订的一种预约合同。在我国现行的《合同法》第九条中规定了当事人签订合同,应该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民法通则》中也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应当表示真实。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在双方平等自由,条件得到双方的认可的前提下签订的购房意向书是应当签署的。但是,在签署购房意向书时消费者应该保持慎重。因为购房意向书的签署是在开发商还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开发商应该在取得有关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后,对拟购房者进行充分的告知,并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再签署购房意向书。
购房意向书的内容只是作为一种双方达成的预约协议,需要达到合同的基本条款。其中主要包含的内容通常为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认购房屋的面积,认购房屋的价格,双方达成协议的时间,以及违约责任认证和相关处理方法等条款信息。
对于消费者来说,在签署购房意向书之前一定要对所预定的房屋以及开发商情况有所掌握。 2018-06-22 15:57:16 -
134****8150 一、开发商与拟购房人签订购房意向书的法律性质
购房意向书是开发商与拟购房者为将来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签订的预约合同。《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意思表示真实,所以开发商与拟购房者签订意向书时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应当能够签订购房意向书。
二、购房意向书的法律效力
开发商与拟购房者在签订购房意向书时应当格外慎重,购房意向书签订在开发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签订购房意向书合法有效?本人认为开发商应在取得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后,由开发商对拟购房者进行充分告知后,双方经自愿签订购房意向书。
三、购房意向书的基本内容
购房意向书的内容不必像房屋预售合同的内容那样详细,购房意向书只是预约合同,只要具备合同基本条款即可,建议意向书有以下基本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认购面积、认购价格、认购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
2018-06-22 15:56:32 -
145****8220 一、开发商与拟购房人签订购房意向书的法律性质
购房意向书是开发商与拟购房者为将来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签订的预约合同。《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意思表示真实,所以开发商与拟购房者签订意向书时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应当能够签订购房意向书。
二、购房意向书的法律效力
开发商与拟购房者在签订购房意向书时应当格外慎重,购房意向书签订在开发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签订购房意向书合法有效?本人认为开发商应在取得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后,由开发商对拟购房者进行充分告知后,双方经自愿签订购房意向书。
三、购房意向书的基本内容
购房意向书的内容不必像房屋预售合同的内容那样详细,购房意向书只是预约合同,只要具备合同基本条款即可,建议意向书有以下基本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认购面积、认购价格、认购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
2018-06-22 15:56:09 -
136****5269 1、意向金协议中应该明确意向金所指向的房屋标的,防止中介或者出售方单方变更,约定房屋的位置,面积,房屋的具体情况等;
2、应明确购房意向金在什么时候转变为购房定金,这直接关系到购房意向金能不能要回的问题。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权利,建议购房者**好在意向金合同书中注明,中介在向卖方转付意向金之前,必须再次取得买方另行出具的书面同意书,否则中介的转让行为无效,造成的损失由中介公司承担;
3、在意向金协议中约定好房屋的价格,意向金交纳方式,币种等事宜;
4、约定好违约责任,**好约定不同意购房的,可以全额返还购房意向金。 2018-06-22 15: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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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发商欺诈误导买房人,买房人可以要求撤销合同,返还房款,并要求开发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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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书可以看成是一个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主要看意向书的内容。有的“购房意向书”是购房预约合同与销售合同的混合体,它的相关权利义务中既有约定在未来时间签订统一制式合同的条款,又有超越了纯预约合同内容范围的关于买卖实体权利义务的约定内容,这些约定基本已经符合了买卖合同成立的构成要件。那么,预约合同中一切不违法的约定就是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的义务,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转卖房子的情况是可能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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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商与拟购房人签订购房意向书的法律性质 购房意向书是开发商与拟购房者为将来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签订的预约合同。《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意思表示真实,所以开发商与拟购房者签订意向书时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应当能够签订购房意向书。 二、购房意向书的法律效力 开发商与拟购房者在签订购房意向书时应当格外慎重,购房意向书签订在开发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签订购房意向书合法有效?本人认为开发商应在取得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后,由开发商对拟购房者进行充分告知后,双方经自愿签订购房意向书。 三、购房意向书的基本内容 购房意向书的内容不必像房屋预售合同的内容那样详细,购房意向书只是预约合同,只要具备合同基本条款即可,建议意向书有以下基本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认购面积、认购价格、认购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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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开发商已经涉及违约了,您可以运用法律方式要求开发商赔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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