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1、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2、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3、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全部3个回答 >商品房 住宅用地 为什么是四十年
143****2275 | 2018-06-22 14: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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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4743 你的应该是商业用房,所以使用年限就是40年 2018-06-22 14: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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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206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普通住宅商品房是70年,而纯商业商品房使用年限是40年。房子的使用年限主要是土地年限,但是房子的所有权是终身的,产权人本人对房子本身有终身享有的权利,但对房子本身所占有的土地只有使用权,国家不会把土地连同房子一并卖给买受人。 2018-06-22 14: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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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5980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018-06-22 14: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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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自你买下,办理完毕房产证,产权永远属于你。有期限的70年,是指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年限。70年是商品房。50年是商住房。40年的是商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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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的产权目前确实是40年,但是目前市面上很多的公寓的土地都是属于二类住宅用地,是属于70年产权的。也就是说开发商在拿地的时候本身土地是属于住宅用地的,只是在修建的时候政府要求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寓,所以其实公寓也相当于是70年产权的,只是要比同小区的住宅提前缴纳一点土地使用金(费用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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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只要开发商去拿地了,办理一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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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要先搞清楚什么是商品。简单点讲,商品就是指市场上买卖流通的物品。商品房无非就是可以在市场上买卖流通的房子而已。不是所有的房子都能买卖的了。很多房子没有明确的产权,无法买卖,也就无法过户流通了。房子作为一种财产,必须登记取得财产权(就是产权),才好流通买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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