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配套设施,指为城镇居民创造卫生、安全、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必需的住宅附属设施。住宅配套设施是由多系统组成的,按其服务层次,应包括以下内容:(1) 住宅基本生活单元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 其配套设施应有居民服务站、小商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2) 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1万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储蓄所、邮电所、运动场、粮店、煤店、百货店、副食品店、菜店、饮食店、理发店、小修理门市部、综合商店、自行车棚、废物回收站、居委会、变电所、公共厕所、垃圾站等;(3) 住宅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4至5万人左右,其配套设施包括医院、门诊部、银行、办事处、邮电支局、电影院、科技文化馆、青少年之家、运动场、多种与生活有关的商店、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商业管理机构、房屋管养段等;(4) 市政公用设施。指在全市范围内住宅配套的设施,包括城市公用事业和城市公用设施。前者指城市自来水、煤气、供热、公共交通;后者指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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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887 | 2018-06-20 00:48:23-
138****9053 配套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即与购房人所买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电视系统、道路、绿化等设施。而公共配套建筑,包括与购房人购买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停车设施、娱乐设施及教育、商业、饮食等各种公共建筑。 一般的房屋配套设施包括1)给、排水:a)给水系统:关注水量、水质、水压。b)排水系统:包括生活污水、雨水等排水系统;要求安装正确、牢固、不渗不漏、管道运行正常;2)用电:用电的便利与安全也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包括导线、配电箱、电开关、电表各部分的设计、使用状况等。说明:我们常说的一户一表即一户1水表+1电表。要注意的是有的小区水、电表是一个单元共用一个总表,然后每户再有一个分表,这不是实际意义上的一户一表。3)气:购买二手房时,房屋有无天然气、煤气供应管道是客户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其使用方便,费用较低的特点是房屋的一个卖点。4)电话线、宽带线、有线(数字)电视线等。5)电梯:用户对电梯的要求主要要是考虑安全可靠、舒适、方便; 住宅配套设施指为城镇居民创造卫生、安全、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必需的住宅附属设施。住宅配套设施是由多系统组成的,按其服务层次。应包括以下内容: (l)住宅基本生活单元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应有居民服务站、小商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
(2)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 l万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 园、**、**、储蓄所、邮电所、运动场、粮店、煤店、百货店、副食品店、菜店、饮食店、理发店、小修理门市部、综合商店、自行车棚、废物回收站、居委会、变电所、公共厕所、垃圾站等;
(3)住宅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4至5万人左右,其配套设施包括医院、门诊部、银行、办事处、邮电支局、电影院、科技文化馆、青少年之家、运动场、多种与生活有关的商店、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商业管理机构、房屋管养段等;
(4)市政公用设施。指在全市范围内住宅配套的设施、包括城市公用事业和城市公用设施。前者指城市自来水、煤气、供热、公共交通;后者指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 2018-06-20 00:49:16 -
137****1742 配套可以有多个层次。
1、首先说的配套是公共配套。或称为城市基础施配套。如供水、供电、道路、**、市场、商业等
2、其次是住宅小区的配套,比如小区自配的停车位、小区绿化、会所、幼儿园、游泳池,体育活动场地等。
3、再次是房屋的配套,又称配套设施设备,比如红外防盗、可视对讲、光纤网络等等。
以上观点不是官方的,是我个人总结的,是否有价值,供提问者参考。 2018-06-20 00:49:09 -
135****4457 配套设施在**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表述为房屋的“相关设施”,一般包括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基础设施指供暖、供电、供水、小区景观、小区内道路、停车场等等;公共配套设施包括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配套和商品房规划范围外的配套,如商业、服务业以及医疗教育、公共交通等公共设施的配套。
配套设施或称房屋相关设施,从其与房产的财产权属关系上可作两类区分。
一类是商品房小区范围内的配套设施,或称之为区内私有配套,其权属性质应属房产小区共有共用的私产,如小区内的电梯、绿化、道路等。一般的公寓式商品房住宅小区属典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业主的区分所有权具有复合性,由专有所有权、公用部分持分权(共有所有权)及成员权三要素构成,区内配套应属小区业主共有所有权所及于物业范围。
第二类是商品房小区范围外的配套设施与条件,如公交线路、商场等,可称为周边公共配套,其可能是政府因房产区域安排而统一规划建设的配套设施,或者是自然形成的区位条件,但权属上并非归于房产小区附属私有,而是另有公有或私有权属。以上区内私有配套和周边公共配套与房产均有使用功能与房价上的关联,其在合同里如何约定,决定了相关合同责任的处理。 2018-06-20 00: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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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公共部分的照明、水、电、监控等,要交付小区时要求这些公共设施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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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配套设施,指为城镇居民创造卫生、安全、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必需的住宅附属设施。住宅配套设施是由多系统组成的,按其服务层次,应包括以下内容:(1) 住宅基本生活单元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 其配套设施应有居民服务站、小商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2) 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1万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储蓄所、邮电所、运动场、粮店、煤店、百货店、副食品店、菜店、饮食店、理发店、小修理门市部、综合商店、自行车棚、废物回收站、居委会、变电所、公共厕所、垃圾站等;(3) 住宅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4至5万人左右,其配套设施包括医院、门诊部、银行、办事处、邮电支局、电影院、科技文化馆、青少年之家、运动场、多种与生活有关的商店、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商业管理机构、房屋管养段等;(4) 市政公用设施。指在全市范围内住宅配套的设施,包括城市公用事业和城市公用设施。前者指城市自来水、煤气、供热、公共交通;后者指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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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的公共建筑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系统是指主要为住宅区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商业、文化、教育、医护、运动等设施及其用地,如菜市场、超市、食品店、银行、理发店、邮电所、药店、书店、门诊所、储蓄所、旅馆、文化馆、幼儿园和中**等。在对这些设施项目进行类型设置和规模大小确定时,均应与其所服务的人口规模相对应,并要求按照层级情况进行设置与布局。一般对住宅区公共建筑进行布置时,需要考虑以下几点基本要求:(1)便于居民使用。(2)满足各项公共建筑本身的功能要求。(3)考虑公共建筑经营管理的经济合理性。(4)注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避免相互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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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规划基础设施:商业服务类公共设施:相对于相对于居住小区建筑形式有超级市场、农贸市场(净菜市场)、餐饮建筑、零售商店以及邮电所、储蓄所、医疗服务站等等。 教育保育类公共设施相对应的居住小区建筑形式有**、**、幼儿园、、托儿所等。 管理及邻里交往类公共设施:相对应的小区建筑形式为会所、居民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其主要表现形式为符合型的小区会所。 市政公用类公共设施:具体有变电所、水泵房、公厕、自行车库、垃圾收集点、路灯管理用房、消控中心及煤气调压站等。小区公共设施是解决小区居民日常生活活动需要的基本保证,也是小区稳定的物质基础。小区规划应充分注意设置配套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在布置上考虑居民生活要求和行为轨迹,分级设置,满足服务半径要求。所以在做公共中心时,要有整体的概念,使其与整个小区环境有机结合,创造富有空间特色的小区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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