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婚后自建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该房屋的性质,如果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他人不参与分割。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父母实际出资,那么可以另案主张借款予以返还。
全部3个回答 >请问自建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153****7276 | 2018-06-18 15:09:02-
143****5891 如果你们没有分家,就有你们的,如果已经分了户口,就没有你们的。 2018-06-18 15:10:17
-
158****6888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应当属共同财产。 2018-06-18 15:10:06
-
153****5746 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在城镇,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婚姻家庭领域内的相关涉及人身和财产的问题,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处理
一方的婚前财产,永远是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夫妻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8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司法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
19条、婚姻法18条所称的“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18-06-18 15:09:55
-
答
-
答
因为房子是农村自建房,而且又是在婚前建立的,国土证上只有你的名字,那这就是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在婚后加上你老婆的名字,那按照法律是属于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但是这涉及到很多法律因素,按照法律的角度说事,楼主别生气。如果婚后你没有加上你老婆的名字,但由于夫妻间的不愉快导致离婚这种因素的话,那么法院判定这个房子又会是另一种财产分隔的方式,很多因素的,所以楼主你要清楚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怎么判定就要看法院了,不过按照农村的现习,一般都是一代传一代的房子,家里女方是没有的。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房子登记在你婆婆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你有证据证明房子是由对方出资盖成的,在离婚时,你有权要求对方补偿你一半出资.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很显然这车很容易证明是婚前财产,当然不算是共同财产。结婚前夫妻一方购置的房产,婚后生活8年以上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答:1)根据新《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第一款:一方的婚前财产;根据此条,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财产,是不分割的。也就是说,婚前婚后买房是有本质区别的:结婚前购房:产权人始终为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除非婚后做产权人的增补。结婚后购房:无论房产证登记是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财产。2)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前一方购置的房产,房产证有双方名字,是否能认定为共同财产?答<<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部9个回答 > -
答
1结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只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依据就是《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2、“如果他不愿意将次套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途径可以办到?”:不必太费心:不用作婚前个人财产公证(公证费用也不低呢),只要他把房屋购买合同、支付房款的发票、房产证等保存好,一旦离婚时能以这些证明此房是在结婚之前所购,就完全可以作为他的个人财产了。3、“我记得好像有条司法解释是说专为结婚而婚前购买的房屋,不论男女哪方出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如果购房合同和发票虽然能证明房子是婚前一方所买、但房产证上登记为夫妻两人名字的:此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视为婚前购房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也就是说:房产证如何登记很重要,与购房合同和发票共同证明问题。
全部3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