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在补办的时候是需要交纳五元印花税的,房产证在补办的时候,需要自己带上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然后说出具体房产证丢失的情况然后对方会进行审核。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全部5个回答 >房产证抵押后还能补办吗?
137****7747 | 2018-06-17 09:30:24-
145****5314 一、备件申请
1.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 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
2.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
3.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
4.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 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 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2018-06-17 09:31:54 -
158****3592 根据《抵押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抵押结束(即贷款还清),抵押人须到原抵押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他项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抵押权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证明或通知; (4)填写《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表》并交抵押权人盖章
2018-06-17 09:31:27 -
133****5985 抵押即是对债务的担保,抵押登记后房产的处分是受限制的,房管局有记载,所以挂失不了。必须还清贷款,解除抵押,才能拿到房产证
2018-06-17 09:31:15 -
155****7972 房本被人抵押,属于抵押贷款性质的抵押,并没有遗失,不可以补办房产证的。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2018-06-17 09:31:04 -
133****3770 那要看是在那处。如果是在银行。那是不可能的。如果是在别人手上。那要看你们是否签订合同。把房产证抵押给他。如有抵押。根据法律上的规定你是不可能拿回来。更别说补办。如果是因为赌债把房产证抵押给别人而未和对方签订法律合同。则可以向法院起诉拿回房产证。
2018-06-17 09: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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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本被人抵押,属于抵押贷款性质的抵押,并没有遗失,不可以补办房产证的。《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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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拿到银行抵押要想拿回;必需将贷款还清后,才能收回的。。。因为房产证贷款,如果在没有还清贷款前,银行是不会将房产证归还你的。只有将贷款还清后,办理完还款手续,银行会及时将房产归还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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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后当天拿房产证,三个工作日后可以去做抵押登记,六个工作日后出房屋他项权利证,将他项权利证交给银行后,银行三到五个工作日进行放款,抵押办理完银行会有人通知客户拿房产证。 现在抵押的是抵押登记证也叫他项权利证,不押产证,等到还掉所有贷款后会退还抵押登记证,之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手续,这时才是完全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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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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