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产权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全部3个回答 >商品房质量能住70年吗
154****4212 | 2018-06-17 07:54:51-
144****9212 首先应该明确,没有法律规定业主购买的房子只能住70年。70年后房子的产权(所有权)还是业主自己的。
房子的产权是没有年限的,有年限的是土地使用权。如果土地的使用权是70年,那么到期后是可以延续的,但要根据当时的政策决定是否需要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18-06-17 07:55:41 -
156****9084 您好,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实际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况且住宅楼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幅度,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便不能再用了。
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望采纳,谢谢! 2018-06-17 07:55:24 -
132****5464 按照国家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是70年,意味着你具有在房子里面居住70年的权利,
建筑设计规范中建筑结构相关规范要求结构设计按照50年计算(指的的高层建筑),
也就是说在理论上50年之内建筑质量(特别是结构)不会出现大的问题。
所以一般建筑的居住年限**多是50年。 2018-06-17 07:55:07
-
答
-
答
所谓的70年产权指的是指所购买的房屋,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作为地上物的房屋本身,按照物权法应该是永久属于您自己的。由于房屋不能脱离土地,单独存在,因此我们平时就说房屋使用权年限70年。在购房时很多朋友对于70年产权表示很疑惑,什么是70年房屋产权,在70年后这个房子怎么处理呢?房屋就要被收回吗?带着这些疑惑,下面就与小编一起来解读什么是70年产权,以及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呢? 首先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什么是70年产权? 所谓的70年产权指的是指所购买的房屋,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作为地上物的房屋本身,按照物权法应该是永久属于您自己的。由于房屋不能脱离土地,单独存在,因此我们平时就说房屋使用权年限70年。 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使用权是永久的,但土地使用权不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那么,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是否可以继续租住呢?第一、当我们购买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已达到70年,不必担心,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可以申请继续使用的。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当然续期则需要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然而土地出让金需要多少呢?这个会受到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影响而不同。 一般而言,续期费用不会太高,按市场地价较高折扣收费也是必然的。按市场地价收费不符合“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政策导向;况且只有一套自住房的居民,并无财产性收入,很多缴不起市场地价;**后,要从居民综合税负、社会保障的角度看待续期费用问题。税收和土地使用费都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资金来源,而在流转税制下,居民承担了绝大部分税负,再加上社会保障幅度并不高,住房拥有“低成本、高价值”发挥了缓冲高税负、冲抵社会保障的角色。总而言之,只要你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继续租住。再次强调下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二,若当土地使用权已经届满后没有申请续期,那么,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由于,房屋不能脱离土地,单独存在,因此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综合以上可知,当商品房已经达到70年,可以申请续期继续使用,当然,需要注意的是,若没有申请续期,则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无偿收回房屋使用权。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房屋产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法规定,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我们平常所谓的70年产权并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子所占用的土地,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我们城市里的房子所占用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只是国家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则需要向国家交一笔土地出让金,而居民用地的**长使用年限为70年,70年产权便是从这里来的。刚才我们说了,房子的产权是物权,是永久的权利,而土地则是使用权,只有70年的权利,那问题就来了,70年之后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目前国家尚没有作出明确的法令,有种说法是到期后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但没有具体补交办法以及规定。**早一批土地大概要到2050年左右才到期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来考虑这个问题,因此大家不必过于担心。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产权是不一样的,你买了商品房也得分开办两个证,土地使用权会到期,但你的房子要是完好,房子依然是你的,不过要重新办理土地使用证而已。当然,70年后的老房子估计也没啥价值了。相当于到期重新跟国家签合同租用土地。望采纳谢谢。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这从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性质是出让就可以看的出来。只要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使用相应年限。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的使用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可参考百度百科:房屋产权)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