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以及相关的北京市房地产转让的有关规定,的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但是,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在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时,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为无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未取得权属证书不得转让是行政管理的规定,即要求行政机关对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办理过户手续,但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注明了双方对这一规定完全知晓,也知道只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才能办理过户,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因此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这是符合合同法精神的。因此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但目前对于未取得产权证出售房屋的情况,法院的处理方式也不一样,有的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请读者注意诉讼当中的风险。
全部3个回答 >没有房产证签合同生效吗
133****2815 | 2018-06-13 16: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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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630 还没有取得房产证就转让房屋,合同并不一定就无效,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司法实践中,没有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合同,有些被认定为无效,但多数会被认定为有效。具体来讲,你在转让房屋过程中,会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合同效力待定。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你还没有取得房产所有权,如果直接将房屋卖给他人,则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待定。如果经过房地产公司追认,或支付完购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合同有效,反之则合同无效。
第二,可撤销合同。如果你谎称对房屋享有产权,同事信以为真并签订了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你的行为构成欺诈,同事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
第三,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即附条件合同。假若你和同事对合同的效力约定了附条件,比如你取得房屋产权后合同才生效,根据《合同法》第45条规定,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第四,合同有效。假如他们在合同中约定,你转让的只是对房地产公司和房屋所享有的债权,根据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合同有效,但若想对抗房地产公司,必须通知其债权转让的事实。
第五,合同无效。如果你对同事进行诈骗,并触犯刑法,可直接认定合同无效。
可见,根据合同约定的不同,合同的效力也有各种差别。所以,提醒大家在买房时一定要签好合同,避免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形。 2018-06-13 16:46:30 -
143****9204 房产证还没下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018-06-13 16:46:12 -
138****8906 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关于“未依法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即没有权属证书的房产在法律上所有权不能转移,关键是当事一方是否具有完全房产所有权...《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众所周知,房屋买卖分为两道程序:一是双方就买卖房屋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当事人之间发生债的法律关系,双方均受合同的约束;
二是双方依合同履行义务。买受人应依约支付价款,出卖人应将房屋交付买受人并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可见,合同关系是因,过户登记、转移所有权是果。过户登记能否进行、所有权能否转移只是合同能否得到完全履行的问题,与合同的效力无涉。以房屋没有取得权属证书、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为由反推合同无效是颠倒因果关系,不符合交易的顺序与逻辑。 2018-06-13 16:45:54 -
131****1367 《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关于“未依法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即没有权属证书的房产在法律上所有权不能转移,关键是当事一方是否具有完全房产所有权...
《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众所周知,房屋买卖分为两道程序:一是双方就买卖房屋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当事人之间发生债的法律关系,双方均受合同的约束;二是双方依合同履行义务。买受人应依约支付价款,出卖人应将房屋交付买受人并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
可见,合同关系是因,过户登记、转移所有权是果。过户登记能否进行、所有权能否转移只是合同能否得到完全履行的问题,与合同的效力无涉。以房屋没有取得权属证书、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为由反推合同无效是颠倒因果关系,不符合交易的顺序与逻辑。
《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规定:“买卖双方自愿,并立有契约,买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但应着其补办房屋买卖手续。” 2018-06-13 16:45:44 -
137****57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以及相关的北京市房地产转让的有关规定,的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但是,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在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时,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为无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未取得权属证书不得转让是行政管理的规定,即要求行政机关对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办理过户手续,但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注明了双方对这一规定完全知晓,也知道只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才能办理过户,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因此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这是符合合同法精神的。
因此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但目前对于未取得产权证出售房屋的情况,法院的处理方式也不一样,有的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请读者注意诉讼当中的风险。 2018-06-13 16: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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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因为无法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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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这样的合同生效吗答
必须也有你的签字才可以的,产权人都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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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情况不是很特殊或很了解的情况下,建议先不要买。没有房产证有几种原因,一个是房产证还没有给办下来;另一个是房子本身是清欠房,再一个原因是该房子本身是不在正常建房的计划内(属于无证房产)。这三种情况哪种都不太好办,因为第一种也有特别例子,明明那个房子眼看到住了好久就是没有发放房产证,你如果不想住了,要售该房只能找熟悉的人来买,但如果是为了提取公积金也不会影响到多少,第二种清欠房,那个房产证的事就不能去强求了,可能买回来的时候房价不高,觉得住着也行,但要再想往外卖,那真的对自己来说是个麻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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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需要在所有的补充条款的纸面上面写上“本补充条款作废”(你持有的那份和对方持有的那份所有都要写),因为它被标注过,就无效了。因为对方可能会事后盖上骑缝章,这样很容易引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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