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写字楼装修设计也在不断地改变着。深受网络、通讯手段等发展的影响,现代写字楼装修设计体现出了四大特点。一、叙述性在如今以服务为导向的经济市场下,写字楼正不断地往叙述性写字楼装修方向不断地发展。所谓的叙述性是指写字楼的装修设计能让人感觉到它似乎在讲述着一个公司及品牌的故事,与公司形象密不可分,并能让人在这样的一种氛围中认同这个公司。而且这样一个具有叙述性的办公空间,也能让员工的视觉受到刺激,有助于增强服务观念。二、节点型曾经的写字楼装修设计是不便于交流的布局,只适用于部分案头工作者。然而,在21世纪,需要的是灵活多变的写字楼。那么节点型的写字楼就能够满足需求。所谓的节点型是指提供一个固定的场所来使用灵活多变的工作需求,例如可以用于培训、咨询、开会的一个办公空间。由此可见,节点型的办公空间实质上在办公空间中充当着一个连接的枢纽。三、睦邻式以往的写字楼总给人一种呆板、严肃的气氛,不利于培养员工的凝聚力。如今,睦邻式的写字楼脱颖而出,其注重营造和睦友好的工作氛围,可以让员工加强凝聚力,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四、游牧式现今,工作不再单纯地依赖着写字楼,无论时间,地点,很多办公工作都可以开展。便携式通讯设备和计算机设备,让人们的工作地点变得更加灵活。游牧式的写字楼装修设计,可以让员工拥有了工作地点的选择权,对人们工作和业余时间的合理分配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全部3个回答 >写字楼有几种类型
133****9190 | 2018-06-12 15:24:03-
136****2210 我国写字楼按功能可以分为单纯型、综合型、商住型三种类型。 2018-06-12 15:26:13
-
154****9388 一般从不同的判定角度分为“甲级”、“5A”“第四代”等,没有层高的规定。 2018-06-12 15:25:27
-
144****0887 1、顶级物业(国际写字楼)
2、高档物业(甲级写字楼)
3、中档物业(乙级写字楼)
4、低档物业(丙级写字楼) 2018-06-12 15:25:09
-
答
-
答
目前房子的类型可以分为商品房、房改房、集资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多种类型,目前市面上比较常见的商品房是由开发商进行开发和建设,按照目前的市场价出售,在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条件之上不限制购买人群。而其他类型的住房会对购买人群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并且在日后的交易过程当中,可能还会有居住年限的规定,特别是像公租房,因为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所以公租房不归于个人所有。在购买房户之前,建议购房者要多实地进小区看楼盘,了解房屋的公摊面积以及容积率,并且要多看几家楼盘进行比较,确定好自己喜欢的房源后再签订认购合同。除此以外,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还要对自己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看是否能够顺利进行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不要购买超出自己经济范围能力太多的房屋。
-
答
以前这个问题我也想过,公司新开始那会儿就让我负责写字楼的事情,所以对这个方面还是比较了解的。写字楼的话一般都有三种方式来出租。1、整租,一般都是大型企业,整租一栋写字楼或一栋写字楼的若干整层。这种租赁方式大多是年付租金或半年支付一次。整租方式的押金大多协商后,支付一个固定额。(这种就真的需要看公司的实力了,刚开始运作的小公司一般还是不考虑这种方式的)2、零租,一般都是按照写字楼已经分割的房间,租赁一间或多间房屋。租金方式大多是季度或半年支付一次,押金一般按一个月租金计算。(以前我们公司也有考虑这种方式)3、自由式租赁,多出现在框架式大开间的商业建筑刚建成之时,租赁区域按需求来分割。租金支付和押金 与零租的形式相同。其实这些方式的话还是要考虑具体写字楼的因素,就像**近很火的成都新城国际广场那样,位于天府新城CBD,而**近天府新区又升级为国家级新区,未来的发展规划肯定是重头;自身配套也比较完善;如果你选择好地段的写字楼,买下,等待**,自用和出租都很划算。这个时候选择在商务区将熟未熟的时候,可以享受低点买入,稍作休整等待,就可以享受到成熟市场的租赁价格。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房屋产权有哪些类型?1.商品房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2.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称为经济适用房。这一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宅,兼具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由经济适用房的性质所决定,国家为稳定市场秩序,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资格及上市交易均作了某些限制。这些限制的存在,也使得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分割造成了一些不便。3.央产房央产房的全称是中央在京单位职工的已购公房,指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所谓中央在京单位,主要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由央产房的性质所决定,这些房产只是在北京,并且多集中于东、西、北二、三环一线的大中型社区。央产房的上市交易在2003年才放开,当年的10月8日为央产房上市交易的第一天。并且委托交易只能经过指定的几家经纪公司,并且只能在朝外大街的央产房交易大厅办理相关交易手续。作为已购公房的一种,央产房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般不会受到限制。4.军产房所谓军产房是指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即产权)的房屋。根据《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军队房地产统归军委、总部。其产权产籍由各级后勤基建营房部门归口管理,按其用途分别由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使用和管护。这类房产土地是由国家专门划拨的军事用地,由部队盖建,并且只分配给所属部队的军人使用。使用者必须每月交纳一定的租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在军婚家庭中,对于非军人一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军产房无法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加以分割,更无法作价补偿。在离婚后,非军人一方往往只能搬离该居所。当然,军人一方同意其继续居住的除外。5.公房公房也称公有住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房。在住房未出售之前,住房的产权(所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及产权单位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按产权所有者(管理部门)的不同,公房又分为直管公房(统管公房)和自管公房(非统管公房),前者指由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房,后者指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房。由于公房分为直管公房与自管公房两种,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在涉及公房的使用权分割时亦会有所不同。虽然公房在根据政策购买以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其具有一定的财产价值是得到确认的。为此,在财产分割时,若使用权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仍可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6.小产权房基于房屋产权的来源不同,我们国家现阶段存在以下三种小产权房:(1)针对开发商的产权而言,将开发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开发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2)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3)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第1、2类情形的小产权房,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而第3类情形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由于小产权房的权属并不明确,并且所有权人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若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一般不会做出判决,而须待产权明晰后另案起诉处理。7.自建住房自建住房一般指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房。在我国,宅基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及少数城镇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为此,宅基地使用权分为两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城镇宅基地使用权。而宅基地上的自建住房,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转让时,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全部4个回答 > -
答
房产证一共就2种,一种是大产权,一种是小产权,二者区别如下:1、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相对讲发展商的大,购房人的小。2、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镇政府发证书的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3、买的房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再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对这个区别购房人可从合同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确认。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