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区域是否为热点地皇频出的区域,往往是市场关注度较高的区域。试想,众多房企竞相瞄准同一个区域,争抢某一块地,且出现面粉贵于面包的现象,说明什么?要某是该区域土地少有,要某是该区域未来前景可期,具备投资性。此外,如果地皇出现,面粉都这么贵了,市场上的面包还有理由低于面粉吗?后期面包价格上涨空间肯定巨大。看是否会有政策、规划支撑区域规划、政策支撑,是判断该区域是否具备持续发展潜力的重要因素。从历年来看,只要有政策规划出台,或者地铁线路、交通布局、区域功能划分等重要的消息公布,相关受益区域楼市便会迅猛发展,且获得长期而持续的发展动力。看房屋配套是否符合市场发展方向绿色节能建筑、创业创新孵化空间等多种产品的火热,均是因为其顺应未来发展大方向而成为热点。看房屋本身的综合价值譬如房屋的原开发商背景、产品优势资源、自身功能定位等。总之,判断某区域某楼盘是否具备投资价值,需要全面衡量,要用长远的、发展的眼光理性分析和判断,唯有如此,才能抓住机会,寻找到潜力股。看房屋价值是否预先透支对比其他相似对应区域房屋价值,看看当前房屋区域价值看看那是否已经被预先透支。在整体区域发展优质预期的情况下入手是较好的时段,一旦到了区域价值完全呈现的时候,也就不再有“价格低”一说。例如通州、燕郊,受通州新城规划的利好,如今价值已经远超过了当前所能透支的价值力,在短期内很难实现可预期的利润变现。而例如房山等区域,政策利好和产业利好逐渐进入一个可预期的轨道,而交通、配套等也正值日渐成熟,其投资潜力就会在数年内快速变现出来。看房屋的价值基数举例来说,我这里从2元涨到4元,你从7元涨到10元,虽然涨幅后者较大,但站在投资立场,前者价值确实翻番,摊去资金成本效应,投资力更是远大于后者。建议您,在买房时,应该先投资区域,后投资产品基本上属于他们共同的考量。除了区域,产品的硬价值属性往往也代表了投资的可靠性,是对房屋保值的较大保障。
全部4个回答 >怎么样评估房屋价值?
146****2243 | 2018-06-06 10:33:48-
153****0330 一、住宅房屋评估通常由四部分组成:
1、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价格;
2、建筑物重置价格;
3、建安费用;
4、装修装饰部分的费用。
二、计算公式:估价对象价格=某类型房屋的基准价格×(1+楼层修正系数)×(1+朝向修正系数)×(1+其他因素修正系数)+房屋装修部分价格 2018-06-06 10:35:27 -
141****4907 首先,应依据评估基准年份的同类房屋、建筑物的预算定额或每平方米造价,加上不同年份的增调系数及其他应计费用,确定现阶段每平方米的重置完全价位,则:
重置完全价值=建筑面积×每平方米重置完全价值 (1)
在评估中,将上题的公式(1)演变成:
重估价值=建筑面积×每平方米重置完全价值K1×K2 (2)
但公式(2)仍有不完备之处,经改进为:
重估价值=(重置完全价值 残值)×成新率-损坏折减价值+装修增值+残值 (3)
在实际评估中,如使用公式(3)时,可以公式(2)作为参考、对照,务使评估尽量考虑周密,做到尽可能的公平、合理。 2018-06-06 10:35:14 -
157****0085 房屋评估计价方法:以房屋建筑总面积(平方米)、按测定的重置单价计算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根据评估的房屋新旧程度、计算房屋现值(净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房屋建筑总面积×房屋重置单价±房屋的增减价值
房屋现值(净值)=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评估的房屋新旧程度(%)
房屋应提折旧=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房屋现值(净值)
年折旧额=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1-残值率)÷耐用年限
年折旧率=年折旧额÷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100%
尚可使用年限=房屋的耐用所限×评估的房屋新旧程度(%)
房屋评估计价原则:是以房屋重置完全价值确定各类房屋的价值为房屋评估计价的基本原则。房屋重置完全价值是指房屋评估时前一年重新建造该类房屋应花费的全部投资。 重置完全价值的确定,包括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室外工程费、土地征用费、拆迁补偿费及房屋座落地段、朝向、楼层等调节因素的增减价值。 2018-06-06 10: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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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评估的依据是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2、依据《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暂行办法》第四条①、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②、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权属证书和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权属证书与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区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3、依据《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暂行办法》第七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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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房龄2、看户型3、看楼层4、看朝向5、看装修6、看物管7、看位置8、看配套9、看小区10、看市场根据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目前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如下:1、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4、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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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补偿标准房屋装修的评估,可以按《关于调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费用的通知》规定的装修费用标准,在上浮20%的范围内,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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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要知道你所要评估的房屋是什么用途、结构、楼层、装修等,才能选定评估方法。二、房产评估的方法有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剩余法等,要根据具体评估对象选择相应的评估方法,市场法一般评估住宅、商网,成本法、剩余法一般是评估工业,收益法很少使用。三、房地产评估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成本法 (1)成本积算法,即对取得土地或已实现的土地开发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剔除不正常因素影响的价值,对于正常成本费用累积后取一定的资本利息和合理的投资利润,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该方法常用于对正常程序取得的土地的评估。(2)重置成本法,它是对现有的房屋按照正常市场标准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成本的测算,然后考虑资金的利息并计取一定的开发(或建设利润)得出完全重置成本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范确定房屋成新率,二者相乘后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的方法。2、市场比较法挑取市场上相同用途、其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价格案例(已成交的或评估过的、具备正常报价的)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对各个因素进行指数量化,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和准确性,在市场较为成熟、成交透明、比较案例易找的时候常常使用,并且估价结果较为准确。3、剩余法房地产总价知道或者可以测算出来时,因为房地产总价=土地使用权价值+房产价值,因此测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产价值,用总价值扣除它后即可得出房产价值或土地使用权价值。这种方法常用于房屋或土地的单项估价。4、收益法不同的地区、不同用途、类型的房地产收益率也有所不同,根据待估房地产的收益返算其价值的方法即为收益还原法。房地产价值=房地产纯收益÷收益还原利率。5、假设开发法对于一个未完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纯土地或在建工程等),通过测算正常开发完毕后的市场价值,然后扣除剩余开发任务的正常投入,即得出待估房地产价值的方法。6、基准地价法针对到某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可以参照已有的同级别、同用途的基准地价,进行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调整,**后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有一定的政策性。7、路线价法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跟土地所处位置(临街状况:宽度深度)有很大的关系,对于同一街区,土地的价值具备相对的稳定性,如果知道该街区土地的平均价格,通过临街宽度、临街深度的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价值的方法即为路线价法。四、具体的计算过程,你可以买一般房产估价师的书看,来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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