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描述,不是房管局颁发的房产证,不能能上市交易,是小产权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全部4个回答 >单位集资房是不是小产权房?
135****7454 | 2018-06-05 17:14:31-
148****3383 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一系列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两者不是不同房产类型,所以单位集资建房不是小产权房。
2、单位集资建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2018-06-05 17:15:21 -
131****2149 是的,集资房是单位通过内部员工集资加上单位出资一部分资金共同购买或修建住宅,然后个人购买为个人产权。
一般情况下,这种房子的土地使用是通过规划拨地给单位的,所以土地性质一般为划拨地。它跟小产权是不一样的,小产权是没有个人产权的。 2018-06-05 17:15:07 -
147****3280 不是小产权,集资房一般来说是划拨地 2018-06-05 17: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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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4970 不是的。单位集资房是单位通过内部员工集资加上单位出资一部分资金共同购买或修建住宅,然后个人购买为个人产权。一般情况下,这种房子的土地使用是通过政府规划拨地给单位的,所以土地性质一般为划拨地。它跟小产权是不一样的,小产权是没有个人产权的。 2018-06-05 17: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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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描述,不是房管局颁发的房产证,不能能上市交易,是小产权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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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是指房屋土地通过出让性质得来的;房产开发商开发的出让土地性质建造的商品房三证齐全,可以按揭贷款,但是价格较高,房子可以办理房产证,可以上市买卖,过户容易。2、小产权房是指土地是通过乡镇或者是街道出让或者说租赁得来的建成的特殊的商品房也叫乡产权房。只有整幢房屋的产权证不能分割到户,所以如果出售也不能办理过户。3、集资房是单位或者是乡镇街道以集体名义建造的房屋。集资房是单位划拔土地性质的单位职工集资的成本造价的房子,有产权证,土地证是一幢房子一本证的,也可以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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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建房是单位为了解决部分职工的住房需求而采取的一种合作建房形式。其特点在于单位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是国家划拨的,不是有偿出让。个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是百分之百的个人产权,但是考虑到房屋必须建立在土地上,二者不可分开,所以要补交土地使用的费用(北京称之为土地出让金、综合地价款等等)。计算价格肯定是按照现在的地价计算,不过放心,这种钱没有多少。因为单位倒闭了,所以这种土地补偿金现在就要收取了。毕竟国家不能把土地收回去啊,收点钱应该的。如果单位没有倒闭,这种钱可能要到房屋上市交易的时候才交呢(北京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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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是指房屋土地通过出让性质得来的;小产权房是指土地是通过乡镇或者是街道出让或者说租赁得来的建成的特殊的商品房也叫乡产权房。集资房是单位或者是乡镇街道以集体名义建造的房屋。集体房我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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