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房子还是你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房屋产权有房屋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权的期限为永远,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 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多不会超过5位数。根据《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1. 住宅建设的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自动续期。 2.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 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全部3个回答 >房子都是70年的产权吗?
137****9664 | 2018-06-04 12: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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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2174 就是说这个房 只有70年的使用权限。过了70年后,这块地方还是归国家所有。
这其实是中国比较特有的土地权和房屋权分离的情况。所谓的70年是指普通住宅用地国家出让的权限不是所有权,是使用权,就是说把地借给开发商用70年。但是地上的附着物,即你的房产所有权益是全部属于你的。
如果你的房子,土地年限到了,并且房屋还持续可用,一般情况下,你可用继续使用你的房屋,但可能遭遇国家让你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情况。这个情况目前还没有任何人遇到,但相信国家应该不会收费很高。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那时国家对该土地进行了重新的规划,比如要收回土地另作他用,从理论上来讲,国家应该赔偿你的房屋,因为土地虽然是他的,但是房子是你的,就好像现在国家占用了农民的菜地或者别的什么,都是要赔偿一样,虽然土地都是国家的。基本上就是等于你被拆迁啦。
但是因为你不具备土地所有权,如果你的房子刚好在70或者不到70年就倒塌无法居住啦,那么有可能国家就可以不用什么花费自然收回该土地啦。如果土地是私有的,这个时候你是可以自己再盖。不是私有,可能不能再盖啦。
不过说到底这个是谁都没有遇到的新问题,相信到时候国家会有比较具体的措施出台。貌似我们建国都不到70年,商品房更是近20年的产物,所以暂时不用担心,还有好几十年呢。 2018-06-04 12:38:38 -
146****6160 购买的商品房是70年的,这个70年是指土地年限,70年到了那个房子也是买受人的,就算房子塌了砖头都是买受人的,只是土地年限到期后会有有关部分来评估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否能继续使用如果能继续使用的话产权人只需要出些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了,土地年限如下: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018-06-04 12:38:18 -
142****5209 【70年产权的意思】: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 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利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远,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 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多不会超过5位数。 2018-06-04 1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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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看房屋所有权购买后是永久的,但是房屋所在的土地所有权永远属于国家,只是视情况出售土地使用权,如住宅的土地使用权通常是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果继续使用,可能还会涉及如何继续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比如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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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大产权的,主力户型为85平-104平3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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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 民 商用40民用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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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期满,房子仍然是你的,只需缴纳土地税。财产权是指使用房屋占有的土地而不是房屋所有权的权利。国家规定城市建设用地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使用和交易补偿用地。使用房屋的权利是计算日期的70年。只要购房者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房子就是私有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那里,个人就拥有房子的所有权。城市房地产管理局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期满后,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合同。除依照公共利益收回土地外,应当予以批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续期,应当续期,并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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