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对于无能力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无法采取执行措施。 2、对确实无能力履行(包括部分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如果确定被执行人今后也不会有履行能力的,法院会终结执行,执行案件宣告结束。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全部4个回答 >遗产偿还债务房屋怎样折价?
145****5090 | 2018-05-28 11:00:41-
152****6349 1,继承人只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债务,超出部分没有偿还义务。
2,如果被继承人无遗产,则执行终结。不存在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问题。
3,相关规定:
(1)《继承法》规定: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2018-05-28 11:03:22 -
148****2091 遗产,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只要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则继承生效。鉴于你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强制要求过户,并查封该房,用于折价、拍卖等,以保障你的债权。 2018-05-28 1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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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9676 可以先变卖偿还债务
如果继承,就意味着债务也被继承了
如果变卖财产不够还债,继承人还要偿还不够的部分。 2018-05-28 11: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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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生活中存在需要偿还债务的话,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说直白一点就是个人和企业(主要指公司)。个人无偿还债务能力在于除基本生活外的财产已全部用于清偿债务(包括财产性权利),其剩余财产只能维持基本生活,这样就属于无能力偿还其他债务了。当然现实中肯定需要举证,特别是有债务纠纷的时候,需要法院具体认定,一般以个人不拥有不动产和存款为标准。企业无偿还债务能力与自然人基本一致,不同点在于企业作为一个法人,标准更为严格,笼统来说就是资不抵债,需要依法申请破产由法院认定,并组建清算组织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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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平均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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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若债主提供了足额的担保并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法院对该房子进行查封.但法院未必能进行拍卖.2.姐夫离异前进行巨额财产的举债,有理由质疑其真实性与合法性,即伪造借贷关系和相关证据,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另外,一方故意巨额借债,未与对方协商,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相关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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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遗产与债务答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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