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人只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债务,超出部分没有偿还义务。2,如果被继承人无遗产,则执行终结。不存在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问题。3,相关规定:(1)《继承法》规定: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2)《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全部3个回答 >婚姻期间我拿家里的资金偿还了我个人债务,现在闹离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我是不是应该先吧偿还债务的钱分割我老婆,房产会怎么分?
141****8829 | 2012-09-11 09:22:18-
147****8272 房产平均分配的。 2012-09-11 09: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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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666 婚姻旗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你们有特殊约定,不然不需要偿还的。离婚财产分割的是离婚时所剩余的财产,而婚内期间已经处理过的财产不纳入离婚财产分割范围内。所以你不需要还钱的。房产看是你们的共同的不,共同的话就平均分配咯。 2012-09-11 09: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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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对于无能力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无法采取执行措施。 2、对确实无能力履行(包括部分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如果确定被执行人今后也不会有履行能力的,法院会终结执行,执行案件宣告结束。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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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自行协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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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生活中存在需要偿还债务的话,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说直白一点就是个人和企业(主要指公司)。个人无偿还债务能力在于除基本生活外的财产已全部用于清偿债务(包括财产性权利),其剩余财产只能维持基本生活,这样就属于无能力偿还其他债务了。当然现实中肯定需要举证,特别是有债务纠纷的时候,需要法院具体认定,一般以个人不拥有不动产和存款为标准。企业无偿还债务能力与自然人基本一致,不同点在于企业作为一个法人,标准更为严格,笼统来说就是资不抵债,需要依法申请破产由法院认定,并组建清算组织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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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的债务好难要啊答
属于你们离婚前的共同债务。拿出证据,证明所欠的债务是他使用的。你也可以诉讼你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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