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经济适用房,那么在5年之内不得上市,上市前不得贷款。这种不推荐买,比较烦,几年都拿不到房产权。如果是拆迁安置房,你要看是哪一带的,比如新北区的安置房,如泰山,绿洲等,拒新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说:这种房不属于经济适用房,只要房产证土地证下来,就可以跟商品房一样上市交易。所以这种房子可以买。相对商品房来讲,稍微便宜些,但有点麻烦。主要是暂时没有房产证,土地证,你暂时不能贷款,一般其交易方式是你**一部分,双方签定协议,然后在两证下来之后,再付另一部分。这里要注意几个问题:一.你应该到该地区的房管局和拆迁办打听一下,即使没有肯定消息,也要工作人员帮你预测下什么时候大概这个两证会下来,产权证下来两个月,土地证基本也差不多了。你好对这个时间有个把握。这个拆迁办清楚。二.你要问清楚,该户主的产权是不是有限产权,比如说,有的拆迁户跟他村里还有什么协议,他的产权有可能不是完全产权,那他就没权卖。还有他的土地证是不是集体土地,因为集体土地必须要转化成国有土地之后才能办土地证,而没有土地证,你也交易不成,所以,你要问清楚。三.确定这户主是房屋的主人,很多是代卖的,这样风险很大,所以建议必须一定要跟户主本人签协议。他的亲人,比如说妻子什么的,都没用。四。拒9月初常州日报上讲,这种你跟户主私下签的协议,受合同法保护,但可能不受房产交易法保护,(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公证呢,对房主有威慑作用,但真发生法律纠纷,也未必真的有效。这里说的意思就是,尽量找老实可靠的房主交易,因为这种交易方式房主买家的诚信很重要,所以,房主老实,风险就小。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就小了。五。收款一定要打欠条。六,如果有中介参与,一定要注意,核实该中介的资质和信息。在这个网站就可以核实。同时,房主的信息在本地派出所也要核实,其房屋所有权的证明(一般是拆迁办发给他的一种证明),也要到拆迁办核实。七,其他的费用方面的问题,尽量在合同中写详细些。
全部3个回答 >买安置房要注意什么?
158****7979 | 2018-05-10 16:51:29-
138****0840 1、政策风险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才能够进行买卖,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的安置房是无法上市交易的,但在实际生活中,仍有这样的安置房买卖存在,这样的买卖由于不被政策允许,就会受到限制,或者直接被视为无效。
2、价格风险
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但是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的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如果价格在不断上涨,交房时的价格可能与之前的价格相差近千元,拆迁户会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为的风险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大制造者,《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进行转让”,因此,如果买卖的房产未经共有人同意,该房屋买卖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该房屋具备产权证,只是没有及时办理,那就可以日后再办理,但是如果房屋本身并不具备产权证,,那就**好不要购买。
2、安置房买卖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这样才有法律保障,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2018-05-10 16:53:01 -
132****9911
第二,如果没有房产证,一定要看拆迁协议以及其他手续,并在合同里约定协助办理房产证,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除了一般条款外,还要明确支付方式以及延迟交房等事项,**好找律师或者专业人士把把关。
第四,**好将买卖协议进行公证,降低风险。 2018-05-10 16:52:18 -
139****0816 一.你应该到该地区的房管局和拆迁办打听一下,即使没有肯定消息,也要工作人员帮你预测下什么时候大概这个两证会下来,产权证下来两个月,土地证基本也差不多了。你好对这个时间有个把握。这个拆迁办清楚。
二.你要问清楚,该户主的产权是不是有限产权,比如说,有的拆迁户跟他村里还有什么协议,他的产权有可能不是完全产权,那他就没权卖。还有他的土地证是不是集体土地,因为集体土地必须要转化成国有土地之后才能办土地证,而没有土地证,你也交易不成,所以,你要问清楚。
三.确定这户主是房屋的主人,很多是代卖的,这样风险很大,所以建议必须一定要跟户主本人签协议。他的亲人,比如说妻子什么的,都没用。
四。拒9月初常州日报上讲,这种你跟户主私下签的协议,受合同法保护,但可能不受房产交易法保护,(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公证呢,对房主有威慑作用,但真发生法律纠纷,也未必真的有效。这里说的意思就是,尽量找老实可靠的房主交易,因为这种交易方式房主买家的诚信很重要,所以,房主老实,风险就小。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就小了。
五。收款一定要打欠条。
六,如果有中介参与,一定要注意,核实该中介的资质和信息。在这个网站就可以核实。同时,房主的信息在本地派出所也要核实,其房屋所有权的证明(一般是拆迁办发给他的一种证明),也要到拆迁办核实。
七,其他的费用方面的问题,尽量在合同中写详细些。 2018-05-10 16:52:04
-
答
-
答
1、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但在取得房屋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一般而言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政策类安置房,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或者只能由特定的人群购买和回购,即使满五年也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把安置房转为商品房之后就可进行合法销售。因此购房者需要查明自己是否有购房资格。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对于购房者而言,应该查明其是否具备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在购房安置房的时候,购房者为了避免日收出现纠纷,应该尽量进行房屋公证。尤其是对于尚未建设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就显得至关重要。3、合同的内容要明确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购房者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应该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合同细节要讲清 一些经纪人反映,有时买卖双方在成交入住后仍会有纠纷。这些纠纷主要集中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诸如维修基金、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等。 由于买卖双方缺乏房屋交易的经验,在交易过程中往往比较注意房款、中介费等比较大的费用,但在某些细节问题上则不甚关注。如果这些细节问题在签定合同前就事先约定好了,就不会产生这些“后遗症”了。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正,需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就可以,不要需要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双方都要到场的。房产所有权人申请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其房产委托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房产委托公证又称房产委托书公证。房产委托行为,是房产所有权人 (委托人)将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事务,或者实施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 (买卖、出租、抵押等)的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房产委托行为又称房产授权委托行为。房产所有权人可以采用公证机关制定的标准房产委托书,也可以自行起草房产委托书。房产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或名称、房产座落位置 (片区、幢、楼、单元)、房产所有权情况、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等。其中,委托权限可以包括:申领 (房地产证)或者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其他手续;出卖权;出租权;抵押权 (包括为委托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或为受托人或者第三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等);收取租金或支付与该房产有关的各项费用;转委托权等。委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授与受托人上述权限中的一项或数项。
全部4个回答 > -
答
购买拆迁安置房需注意以下几点: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要注意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非集体组织成员,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议慎重,因为此类土地上的房屋,集体组织成员的权益才会受到保护。如果是非集体组织成员,再拆迁的话可能不会得到任何赔偿。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特别是现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体组织建造的,对安置对象有明确限制。3、房屋的权利人确定房屋是独有还是共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员共有,购房协议的出卖方,一定要是全体共有人的真实意思,且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有授权委托书。4、相关费用的缴纳这类房屋大多涉及土地取得类型由划拨变更为出让,过户涉及土地出让金的补缴。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