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合同是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内容要合乎法律、合乎法规。 很多时候购房者不能真正认识购房合同的重要性,签订了有瑕疵的购房合同,留下了法律隐患。今天小编将目前市场上存在几种购房合同进行法律分析,来看看吧。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一、购房者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二、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三、合同条款应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网签合同 网签合同文本中,带有“已备案”的水印字样,其**大的标志是合同首页有“合同编号”,以英文字母E开始,后排10位阿拉伯数字,并且是机打显示,这种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在网上输入合同内容即为备案。 纸质合同 这是一种完全手工的合同,购房者在签订纸质合同前,要仔细研究各个条款,按标准合同文本格式要求开发商填写相关内容签订纸质合同,并约定“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房产局申请登记备案。”这是制约开发商备案的重要条款,购房者一定要留意。 半网签合同 合同文体中如果没有“已备案”水印字样,合同编号为10位阿拉伯数字,没有英文字母,而且是手写,非机打。购房者为规避法律风险,可在签订合同后,要求开发商出示《合同备案登记表》,以证明将办理备案。
南宁买房交**有哪些注意事项 签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153****1626 | 2016-07-12 10:28:25-
152****0486 南宁买房交**注意事项,交钱签合同时,也需要看清每一个细节的。合同签订后,就具有法律效应,所以,再签字前必须弄清楚处合同上每一条的含义。 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拥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意味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是否可以办产权证的关键。购买时需要注意所购楼号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一条一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七、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南宁买房交**注意事项主要就是在签署购房的合同上,所以在交钱是,看清合同每一项就可以安心了。 2016-07-12 10: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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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开发商在格式办证通知中增加“办证后责任终止”的备注,险些逃脱违约责任 因为房地产证办理一直拖延,业主找开发商索赔。开发商则以业主已在办证通知上签字称同意“办证后责任终止”为由推脱。近日,深圳市罗湖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开发商在其制订的格式办证通知中备注一个含义模糊的免责条款,有违公平诚信,故判决开发商承担延期办证违约责任。 张某称,他于2005年 3月4日与某大厦的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36,937元。约定了因开发商原因造成他们不能按期限领取《房地产证》的,开发商从取得《验收备案证明书》之日的第210日起,每日按买卖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该大厦于2005年1月10日竣工验收,但开发商迟延至2006年才陆续为业主办理了房地产证,张某的《房地产证》直到2006年2月22日才登记核发。张某认为,开发商违约时间共197日,请求罗湖法院判令某大厦的开发商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 开发商辩称,双方在办证通知上曾签过一个备注:“乙方(即张某)取得房地产证后,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终止”,开发商认为,备注内容可以认定为,张某一旦取得了房产证明就放弃追究开发商延期办证责任。 罗湖法院审理认为,开发商利用发给张某的办证通知备注上一条含义模糊的条款,借此逃避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不能据此免于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故此,罗湖法院判决开发商向原告张某支付延期办理房地产证违约金人民币19912.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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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购房者,面对多如牛毛的楼盘和五花八门的优惠信息,练就一身披沙拣金的本领成了购房者的必修课。但是买房对于大多数购房者而言都是头一回,本文搜罗买房坚决不能犯的4大错误,避免大家在鱼龙混杂的楼市中吃亏上当。误区一:感性消费目前楼市消费主体多为80、90后,他们的**大特点就是爱感性消费,相较于楼盘产品质量、房源价格,80、90后可能更为关注的是楼盘设计理念亦或是个性体现,但这样的理念往往容易冲动消费,忽略掉产品的品质。支招:买房是家庭中的一笔大的支出,在此之前一定要做好充足的准备。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确定买房范围、能够接受的价格范围、房屋面积的大小等等。除此之外,也需要对所选楼盘的开发商信誉、工程施工进度、楼盘的平均价格、环境配套、社区服务和物业等做全面的考量, “知己知彼”才能买到适合自己又性价比高的楼盘。误区二:只看价格在购房时,单价往往是消费者**关心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价格越低越好。俗话说“一分价钱一分货”,如果过度关注房源的价格因素,就很可能会忽略楼盘的品质问题,进而影响到日后生活的舒适度。支招:在同一社区,当然是平均单价越低的房子性价比高,但在不同社区比较往往是平均单价越低的社区越不好。通常来说,开发商所定单价越低的社区在某些方面会存在缺陷。例如,地理位置偏僻,配套设施不健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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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置业 买房不能忽略的注意事项 http://cs.jiwu.com/zhuanti/101263/ 有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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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可能要付出全部家当,签合同时,一定要多加注意。那么,买房签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今天小编就为您详细解答。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并验明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教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除此之外,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参照**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3、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和交房时限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4、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和物业管理事项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另外,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5、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及违约责任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当然还需要注意约定的违约责任,比如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此外,还要特别提醒大家,在银行放贷日益变难的情况下,签合同更需要谨慎。 只要合同或定(订)金是在当事人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或支付的,都是依法成立的。约定对合同当事人都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能随随便便地否定或终止,否则就得承担违约责任或被限制性条款约束。一般在《认购书》里都设有“因乙方原因未如期支付首期及签署合同,视为乙方放弃购买房屋,所付款项不予退还”条款,要搞清楚谁是违约责任方,且要看合同是否有对订金处置的条款,有合同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否则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