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查购房合同号应该怎么做?期房购房合同都是格式化的东西,首先合同第一页产权人和购房人的名字、物业地址、合同价格有没有写错。 期房购房合同都是格式化的东西,首先合同第一页产权人和购房人的名字、物业地址、合同价格有没有写错。其次看办理贷款、过户时间和交房时间是否紧凑(首先办理贷款你先咨询银行大概审批要多久,银行给你说的时间再加一周就可以了,交易中心办理过户一般20工作日出产证,合同你写一个月10天左右这样比较安全)。再看双方违约条例正常是20%-30%左右,房屋的附赠东西合同里也都写好比如像附送空调什么牌子几台或电视机之类的,然后再看付款方式这是重点,不要把付款周期写的太紧凑适当放宽几天,**后看签名的地方名字和身份证号码是否正确。
长沙购房合同号应该如何查询 有哪些注意事项
156****4682 | 2016-07-12 10:28:04-
131****0946 长沙购房合同号查询,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是购房流程中必经环节,只有经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才能履行其合法效力。对于购房者来说,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合同备案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购房者在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前变更房主姓名,防止所谓的炒房行为。其实对于新手或者不太关注的购房者来说,合同备案到底是什么?长沙购房合同号查询怎么查询?长沙购房合同号查询,如果不办理又有何风险? 1.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期限多久? 在开发办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标准格式文本中,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商品房为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开发商)向房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即便开发商使用的不是标准格式文本,而是经过修订的合同,他们也会在合同中注明上述条款。 购房合同中对合同登记备案约定期限为30日,但在实际操作中并不需要这么长时间。单人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一般只要7个工作日,很多开发商是成批集中办理,这样全部登记备案完的时间就长一点,但也不会超过30日。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应当由开发商来负责办理,没有办理登记备案,责任应在开发商,而与购房者无关。 2.购房合同备案号如何查询? 很多市民反映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号在网上查询不到,并因此担心被开发商欺骗。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后会在合同上盖一个登记备案章,上面的号码即为合同登记备案号。购房者可登陆西安房地产市场信息网,查询合同备案情况,也可在向开发商征询经办合同登记备案房产局后,亲自到该处了合同登记备案情况。(购房合同备案号网上查询:成都透明) 如果您在网上查询不到您的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号,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种可能是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那么您只要延后几天再查询即可;第二种可能是您将合同编号当做合同登记备案号,不小心输错了号码。您应该了解的是:商品房购房合同第一页的合同编号并不是合同登记备案号,购房者上网查询时应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章上显示的号码,否则就可能会出现查询失败的情况。 3.未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有哪些风险? 购房合同第二十五条明确要求开发商办理合同登记备案,那么登记备案到底有何意义?如果不办登记备案又会有何风险?对商品房预售合同实行登记备案的制度,是国家通过行政手段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也是对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一种保护措施。 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为了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进而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对城区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就是给预售的每套房屋合同编上不同的号码,明确规定不能私下更改合同,在预售中一套房子一般只能卖给一个人,可以有效地防止商品房预售中出现的重复销售、重复抵押现象。 除了可以规避“一房多卖”的风险,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也是购房者申请贷款的一个必要条件。在目前房产交易中,各大贷款银行都是在审查购房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才会发放贷款。因此大部分开发商办好合同登记备案后并不会立即将合同交还给购房者,而是交给银行审查以申请贷款,直到银行贷款批下后才能将购房合同交还给购房者,这也是购房者需要等待一个月甚至更多时间才能拿回购房合同的原因。 4.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收费吗? 您在购房过程中**关注的可能就是费用问题,那么合同登记备案的费用如何?购房者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 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不收费,购房者只需要将购房合同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来办理即可,除此之外不需要提交任何资料。如果开发商以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为由收取额外的费用,购房者有权拒绝,并且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开发商违规收费。 2016-07-12 10: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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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码是条形码,是房地产交易中心用扫描枪用的。房产合同编号只能在房管部门内部的联网中才能查到,即只有内部工作人员才能查到。一般的房产网是查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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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购房合同霸王条款严查! 长沙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挪用预售款、“一房多卖”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市民若发现房屋销售中的违规现象,可拨打电话0731-82241232予以举报。 长沙购房合同霸王条款严查! 此次检查的对象为长沙市正在预(销)售商品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销)售现场及其从业人员。将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付款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商品房预(销)售前,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的楼层、房号、户型、建筑面积、分摊面积、销售单价、总售价、销售状态及优惠折扣,是否有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信息等方式人为造成房源紧张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有挪用预售款或将预售款打入非资金监管银行的行为,是否有“一房多卖”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有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自制合同及合同附件中,是否有违法、违规的“霸王条款”。 7天内不签买房合同定金不退 霸王条款一:“本认购书签订7日内,认购人未能交纳**款或与出卖人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认购人所付定金不予退还。”或者“乙方须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XX日内到“XXXXX”售楼现场与甲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它相关文件;若乙方逾期未与甲方签订买卖合同,甲方有权将乙方所定的该套商品房另行销售而无需告知,本协议自动作废,且上述定金不予退还。” 长沙购房合同霸王条款怎么办? 搜房网提示:**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定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按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如买卖双方不能就某些购房条款达成一致意见,而这些不能合意的条款又未在预约中事先约定,此时合同不能成立应属正常,双方均不构成违约,定金应予退还。此条款仅对认购人未能签订合同情况进行约束,未对出卖方进行约束,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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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是如今房地产销售的一个主要方式,但签订预售房屋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防止某些风险。签订预售合同时主要有以下一些注意事项: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应当明确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终实测面积有误差。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法。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从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到购房人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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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配套设施 开发商在销售项目时对今后的生活配套设施承诺得完美无缺,但购房者真正领取了住房钥匙准备入住时,会发现许多的承诺并不到位。 应对: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如开发商提供免费交通车,能长期免费吗?二是调查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三是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假如缺乏上述措施,一旦开发商提供的配套设施不配套,麻烦就多了。 第三类:内部认购 内部认购是房地产开发商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从而吸引了许多买房者。但一些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的权益也无法受到保障。 应对:**好不要购买这类商品房。至于想买低价房的业主或投资者,应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具有市场品牌的楼盘。 第四类:物业管理 开发商强迫业主接受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损害业主的正当权益。或在一段时间后偷偷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以次充好。 应对: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期限超出一年的应提出反对意见,因为这属于不合理的违反购房者意愿的附加条件。 第五类:逃避债务 借破产逃债是许多公司常用的伎俩。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常常将资产转移到另一项目中,或隐匿财产,抽逃资金,做假账造成破产的假象,搞假破产。 应对:业主可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开发商,要分清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同时,明察暗访项目公司的实际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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