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有权每年2次免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过去2年内,什么人什么机构因为什么原因查过你的信用报告,这里的人一般指自己,机构一般是银行或放贷机构。一般而言,短时间内机构查询次数太多,会影响银行审批你的信用卡贷款申请,因为短期频繁地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放贷机构会认为你违约风险高,要谨慎放贷了,所以最好不要频繁查询信用报告。
签认购书前要注意什么 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151****3931 | 2016-07-05 10:15:57-
137****3874 购房对于许多购房者而言都是关系的未来生活状况的一件大事,不得不使购房者在交易时小心翼翼,而当你在选择好房源后,协商价格决定购买后,将进入到购房实战中的“签约战”。这时你需先签《房屋认购书》并交纳定金,而在交定金前有三个技巧是需要购房者知道的。 交定金前注意三个技巧 认购书约定购房者在限定时间内签订正式合同,否则视为购房者违约,定金将被扣除。因此签订认购书对于买家来说是有一定风险的,必须全面考虑清楚后才能签。 一是不怕麻烦。签订认购书前,不妨坐下来,细读“五证二书”,二是追根问底。甚至可以要求看一下即将签订的合同样本,遇到不明白的问题**好当场咨询明了。三是向销售人员索取有关房屋的尽可能多的宣传资料,有条件的应在实地考察选购的房子后再做决定。 签认购书前先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购房者在决定交定金之前就需查询个人信用情况,看看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能否顺利贷款。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让销售人员帮忙通过银行工作人员查询,查询进程顺利的话只需几分钟的时间。另外,购房者也可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人民银行所在的东莞分行个人征信部免费办理查询业务。 有时候,销售人员为了促成现场的快速成交,会避免提及一些隐性的购房风险,如果购房者自己不加留意,可能就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在此,不得不提醒读者,生活中除了买房、还有买车、办信用卡等大事情会涉及个人信用报告;信用记录好,会提高个人得到银行贷款的机会。对于信用记录差者,银行会选择减少甚至拒绝其贷款。 2016-07-05 10: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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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作用是帮助银行等机构了解个人,帮助个人实现交易目的。个人信用报告记录了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使银行有了了解个人历史信用记录的快捷渠道。对某特定的个人而言,银行可能根据其信用报告中记载的信息判定其信用风险较高而拒绝与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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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商品房买卖合同要看清,注意以下问题:(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付款(或分期付款),**好注明如申请不到银行按揭时订金等预付付款的处理办法。(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所购面积要明确注明销售面积(或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实际使用是多少。如面积误差超过约定范围,购房者有权退房并追缴利息损失。(3)对交楼日期要有严谨、具体的规定务必将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日期写明确,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不要用模棱两可的措辞来表达。如果开发商在约定的时间不交房,则可以按照此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4)明确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合同中要写明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或写明因入住率不够而不能按时通气时,开发商应采取什么应急办法。(5)明确产权证发放到购房者手中的准确时间(6)认真查核合同附件,注意房屋平面图与所购房屋是否一致注意是否标明各居室、客厅、厕所的面积;所购房屋的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的材料、品牌和型号是否确定。(7)约定设计变更时如何承担责任合同中应明确写明房屋建造中如果出现设计变更,新的设计方案应在多长时间内通知购房者,如果购房者要退房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以及卖方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退款及付其利息。(8)仔细研读补充条款的内容如果购房者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仍不够详细,可以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把双方认为应该约定的内容规定在补充协议中。协议内容应该公正,双方权利与义务必须对等。应当注意的是,有的开发商事前已拟好了补充协议,这些协议多是按开发商单方面意愿拟定的,其中包含不少不平等的内容,购房者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注意补充条款是否与正式合同相抵触,对不同意的条款可以提出修改,自己有什么需要补充的也可以提出。因为任何合同在正式签订前都是可以修改的。避免疏忽而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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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银行会重点关注近2年的信用状况,并且参考近五年的报告进行综合评分。信用报告只会保留5年。一般来说需要五年内没有严重逾期等现象,例如连三累六,一般国内银行都会拒绝贷款。个人信用征信即是个人信用报告,是个人信用历史的客观记录,记录个人借债还钱、合同履行、遵纪守法等信息,既有你不按合同约定还款的不良信息,也有你按时还钱的正面信息。目前个人信用记录主要记录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本人提供查询,有关你过去信用行为的记录会体现在这份“信用报告”里。如果你买房是按揭贷款,银行在放款前都会做个人征信调查,如果发现你的个人征信有污点,比方说有逾期、恶意拖欠等行为,银行就会拒绝为你办理按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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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购协议书不是商品房的买卖合同,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时,千万不要签订“乙方未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则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商品房另做处理,定金不予退还”这类协议书。因为商品房买卖涉及多方面的问题,一个很小的分歧就可能导致无法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协议书应该留有余地,防止被“套”。(二)签订认购书时,要认真查看其内容,如有与实际不符之处,切勿签订。(三)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是精装房,那么就需要在合同及其附件中详细注明装修所用材料的品牌、型号、颜色等,以防不良开发商偷梁换柱。(四)在认购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消费者须找开发商洽谈《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加合同签订事宜。如果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与消费者在签订认购书时所看到的合同不一致,消费者有权要求修改,如果开发商不允许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购房人完全有权拒绝签署。同时,消费者应当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对买卖合同提出修改意见。否则,事后消费者根本无法举证自己是因为双方协商不成才导致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订。(五)签订认购书或交纳所谓诚信金、排号费、预购订金等费用均不是购房的必备条件,消费者在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之前,不必向开发商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以减少消费者的不可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