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在排号阶段,具体什么时间开盘还不清楚,开盘的价格我们现在也不好说。您可以先交诚意金,我们现在已经排了很多号了。”销售人员的这句话几乎已经成了楼市这两年在售楼处出现频率**高的“开场白”,在开盘时间和价格一概待定的情况下要求买房人预先缴付诚意金参与排号,只有排号才有可能在开盘的时候有机会选房。 “缴纳诚意金”和动辄上千人的壮观“排号”场面,已经成为了这几年在京城买房的必经程序。今天,就让小编给你掰扯掰扯这个买房排号里面的猫腻。 买房排号,这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策略,给买房者造成一种错觉,他们的房子很好卖。也就是说,买房子时要到开发商处排队拿一个号码,有了这个号码才有资格要他们家的房子。 在排号这种认购方法出现之前,对现房和准现房的认购一般采用先来先选的原始方法。对于消费者来说,可以不受干扰地进行选择。选房没有时限,反复、比较着看,交房时的纠纷自然就少了。对于开发商来说,这种方法几乎没有使用激励机制和宣传策略,售房周期比较长。 排号**早出现在经济适用房的认购中。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低廉、需求量大,必须排队才能买上房。北京**近还出现过提前三天排队购房的现象,雇用民工排号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目前,很多楼盘都采用了排号的认购方式。排队“抢”房会给消费者造成供不应求的假象,从而促使消费者尽快选择。 目前排号的形式大多分为在指定银行缴纳规定数额的诚意金。然后拿存款证明办理认购手续,等待开盘这几个步骤。 因为认购阶段开发商会交给业主一个认购号,所以也就通常被说为“排号”。开发商往往会推出名目繁多的认购卡,例如“优活卡”。而目前大部分楼盘要求的银行存款需要在指定的银行,金额也基本在2万到10万不等,**高的某项目推出过的金卡金额为30万元。在要求购房人必须缴纳诚意金才有机会选房的同时,开发商也设计了不少“优惠政策”,例如类似“两万抵三万”的形式**为常见。这类优惠的意思就是如果购房人在开盘摇号的时候被选中,那么缴纳的诚意金可以直接抵交房款,如果缴纳了2万的诚意金,在这样的优惠条件下,就可以等同于3万元房款。 更为常见的认购方式是先排号再摇号。如果某一户型或楼层的房号有限,就从已经缴纳订金的消费者中随机抽取一部分。这种营销方法用竞争机制刺激消费者,你不买后边还有那么多人等着呢。 案例: 2015年5月份,钟先生看中了一个楼盘的普通住宅,交了1万元排号费,打算购买一套4楼房子。售楼人员当时告知半个月后就开盘,等了一个半月后,那个项目才宣布开盘,朋友满怀希望赶去时,却被告知房价每平方米已经上涨了200元,即使6楼的房子也已经卖空,只剩下一个公摊很大的跃层。 售楼处告诉他如果不满意可以退还排号费,朋友无奈拿回1万元后愤愤离开。让朋友始终不解的是,怎么开盘时房价一下子就比排号时高出那么多?排号时售楼处还表示排在前面的可以优先选房呢,朋友排号是10多位,很靠前了,可**后只剩下一个跃层,开发商不是太不讲诚信了么?后来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排号与开盘之间,里面有着太多的猫腻。 猫腻一以排号为名拉高房价 问了好久的一业内人说,其实这种情况其实许多楼盘都存在。排号时间长了,如果市场反映热烈,排号的人越越来越多,开发商就可以乘机拉高房价。在目前火热的房产大背景之下,购房者往往都不是理性购房而是跟风或者发烧,即使开发商提高房价,购房者也会因为担心房价会上涨而接受。为调起购房者胃口,有些开发商甚至在取得预售房屋的资格之后还故意延长开盘时间,这大多是为提高房价做铺垫准备。 猫腻二以排号为名变相集资 钟先生从售楼处了解到,他们总共开发有300多套房子,但号已经排到400多了,排号费5000元。问那些交了排号费但没有买上房子的顾客怎么办,人家不屑地说,他们交了钱也不一定买,排号费退还不就得了。 钟先生显然就受到了这样的打发。很显然,这样做的结果受损者是购房者,他们的排号费不仅白交,更被开发商变相集资了。有的开发商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便以排号为名收取所谓的排号费,即使取得了也仍然延长排号时间,结果又失去诚信不与购房者兑现排号承诺。 某法律人士,她说法律上并没有买房排号的相关规定。但有一点十分明确,就是排号并非预售,这只是开发商要求购楼者做出的单方购买承诺。而在开盘之前开发商随意提高房价或者把房子转卖给他方,也无须承担什么责任,除了将排号费返还购房者。 排号显然利在开发商,因为从排号到开盘他们有一个很大的可操作性弹性空间。所以建议大家买房前**好先了解开发商的诚信度,或者签定一份详尽的排号合同以确保自己利益不致于受损。
买房排号猫腻有哪些 购房者如何注意这些问题
156****8605 | 2016-07-05 10:15:43-
152****2736 在北京似乎什么都要靠抢,房子也不例外,“缴纳诚意金”和动辄上千人的壮观“排号”场面,似乎也已经司空见惯。今天就来聊一聊这个买房排号里面的猫腻。 究竟什么是买房排号? 买房排号,这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策略,给买房者造成一种错觉,他们的房子很好卖。也就是说,买房子时要到开发商处排队拿一个号码,有了这个号码才有资格要他们家的房子。 在排号这种认购方法出现之前,对现房和准现房的认购一般采用先来先选的原始方法。对于消费者来说,可以不受干扰地进行选择。选房没有时限,反复、比较着看,交房时的纠纷自然就少了。对于开发商来说,这种方法几乎没有使用激励机制和宣传策略,售房周期比较长。 排号**早出现在经济适用房的认购中。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低廉、需求量大,必须排队才能买上房。北京**近还出现过提前三天排队购房的现象,雇用民工排号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目前,很多楼盘都采用了排号的认购方式。排队“抢”房会给消费者造成供不应求的假象,从而促使消费者尽快选择。 目前的排号形式有哪些? 目前排号的形式大多分为在指定银行缴纳规定数额的诚意金。然后拿存款证明办理认购手续,等待开盘这几个步骤。 因为认购阶段开发商会交给业主一个认购号,所以也就通常被说为“排号”。开发商往往会推出名目繁多的认购卡,例如“优活卡”。而目前大部分楼盘要求的银行存款需要在指定的银行,金额也基本在2万到10万不等,**高的某项目推出过的金卡金额为30万元。在要求购房人必须缴纳诚意金才有机会选房的同时,开发商也设计了不少“优惠政策”,例如类似“两万抵三万”的形式**为常见。这类优惠的意思就是如果购房人在开盘摇号的时候被选中,那么缴纳的诚意金可以直接抵交房款,如果缴纳了2万的诚意金,在这样的优惠条件下,就可以等同于3万元房款。 更为常见的认购方式是先排号再摇号。如果某一户型或楼层的房号有限,就从已经缴纳订金的消费者中随机抽取一部分。这种营销方法用竞争机制刺激消费者,你不买后边还有那么多人等着呢。 两个月前,一个朋友看中了一个楼盘的普通住宅,交了1万元排号费,打算购买一套4楼房子。售楼人员当时告知半个月后就开盘,等了一个半月后,那个项目才宣布开盘,朋友满怀希望赶去时,却被告知房价每平方米已经上涨了200元,即使6楼的房子也已经卖空,只剩下一个公摊很大的跃层。 售楼处告诉他如果不满意可以退还排号费,朋友无奈拿回1万元后愤愤离开。让朋友始终不解的是,怎么开盘时房价一下子就比排号时高出那么多?排号时售楼处还表示排在前面的可以优先选房呢,朋友排号是10多位,很靠前了,可**后只剩下一个跃层,开发商不是太不讲诚信了么?后来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排号与开盘之间,里面有着太多的猫腻。 猫腻一 以排号为名拉高房价 一业内人说,其实这种情况其实许多楼盘都存在。排号时间长了,如果市场反映热烈,排号的人越越来越多,开发商就可以乘机拉高房价。在目前火热的房产大背景之下,购房者往往都不是理性购房而是跟风或者发烧,即使开发商提高房价,购房者也会因为担心房价会上涨而接受。为调起购房者胃口,有些开发商甚至在取得预售房屋的资格之后还故意延长开盘时间,这大多是为提高房价做铺垫准备。 猫腻二 以排号为名变相集资 从售楼处了解到,他们总共开发有300多套房子,但号已经排到400多了,排号费5000元。问那些交了排号费但没有买上房子的顾客怎么办,人家不屑地说,他们交了钱也不一定买,排号费退还不就得了。 很显然,这样做的结果受损者是购房者,他们的排号费不仅白交,更被开发商变相集资了。有的开发商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便以排号为名收取所谓的排号费,即使取得了也仍然延长排号时间,结果又失去诚信不与购房者兑现排号承诺,不是集资又是什么? 为这特意请教了法律人士,她说法律上并没有买房排号的相关规定。但有一点十分明确,就是排号并非预售,这只是开发商要求购楼者做出的单方购买承诺。而在开盘之前开发商随意提高房价或者把房子转卖给他方,也无须承担什么责任,除了将排号费返还购房者。 排号显然利在开发商,因为从排号到开盘他们有一个很大的可操作性弹性空间。所以建议大家买房前**好先了解开发商的诚信度,或者签定一份详尽的排号合同以确保自己利益不致于受损。 2016-07-05 1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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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在排号阶段,具体什么时间开盘还不清楚,开盘的价格我们现在也不好说。您可以先交诚意金,我们现在已经排了很多号了。”销售人员的这句话几乎已经成了楼市这两年在售楼处出现频率**高的“开场白”,在开盘时间和价格一概待定的情况下要求买房人预先缴付诚意金参与排号,只有排号才有可能在开盘的时候有机会选房。 “缴纳诚意金”和动辄上千人的壮观“排号”场面,已经成为了这几年买房的必经程序。今天,就让小编给你掰扯掰扯这个买房排号里面的猫腻。 买房排号,这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策略,给买房者造成一种错觉,他们的房子很好卖。也就是说,买房子时要到开发商处排队拿一个号码,有了这个号码才有资格要他们家的房子。 在排号这种认购方法出现之前,对现房和准现房的认购一般采用先来先选的原始方法。对于消费者来说,可以不受干扰地进行选择。选房没有时限,反复、比较着看,交房时的纠纷自然就少了。对于开发商来说,这种方法几乎没有使用激励机制和宣传策略,售房周期比较长。 排号**早出现在经济适用房的认购中。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低廉、需求量大,必须排队才能买上房。有些地方甚至还出现过提前三天排队购房的现象,雇用民工排号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目前,很多楼盘都采用了排号的认购方式。排队“抢”房会给消费者造成供不应求的假象,从而促使消费者尽快选择。 目前排号的形式大多分为在指定银行缴纳规定数额的诚意金。然后拿存款证明办理认购手续,等待开盘这几个步骤。 因为认购阶段开发商会交给业主一个认购号,所以也就通常被说为“排号”。开发商往往会推出名目繁多的认购卡,例如“优活卡”。而目前大部分楼盘要求的银行存款需要在指定的银行,金额也基本在2万到10万不等,**高的某项目推出过的金卡金额为30万元。在要求购房人必须缴纳诚意金才有机会选房的同时,开发商也设计了不少“优惠政策”,例如类似“两万抵三万”的形式**为常见。这类优惠的意思就是如果购房人在开盘摇号的时候被选中,那么缴纳的诚意金可以直接抵交房款,如果缴纳了2万的诚意金,在这样的优惠条件下,就可以等同于3万元房款。 更为常见的认购方式是先排号再摇号。如果某一户型或楼层的房号有限,就从已经缴纳订金的消费者中随机抽取一部分。这种营销方法用竞争机制刺激消费者,你不买后边还有那么多人等着呢。 案例: 2015年5月份,钟先生看中了一个楼盘的普通住宅,交了1万元排号费,打算购买一套4楼房子。售楼人员当时告知半个月后就开盘,等了一个半月后,那个项目才宣布开盘,朋友满怀希望赶去时,却被告知房价每平方米已经上涨了200元,即使6楼的房子也已经卖空,只剩下一个公摊很大的跃层。 售楼处告诉他如果不满意可以退还排号费,朋友无奈拿回1万元后愤愤离开。让朋友始终不解的是,怎么开盘时房价一下子就比排号时高出那么多?排号时售楼处还表示排在前面的可以优先选房呢,朋友排号是10多位,很靠前了,可**后只剩下一个跃层,开发商不是太不讲诚信了么?后来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排号与开盘之间,里面有着太多的猫腻。 猫腻一以排号为名拉高房价 问了好久的一业内人说,其实这种情况其实许多楼盘都存在。排号时间长了,如果市场反映热烈,排号的人越越来越多,开发商就可以乘机拉高房价。在目前火热的房产大背景之下,购房者往往都不是理性购房而是跟风或者发烧,即使开发商提高房价,购房者也会因为担心房价会上涨而接受。为调起购房者胃口,有些开发商甚至在取得预售房屋的资格之后还故意延长开盘时间,这大多是为提高房价做铺垫准备。 猫腻二以排号为名变相集资 钟先生从售楼处了解到,他们总共开发有300多套房子,但号已经排到400多了,排号费5000元。问那些交了排号费但没有买上房子的顾客怎么办,人家不屑地说,他们交了钱也不一定买,排号费退还不就得了。 钟先生显然就受到了这样的打发。很显然,这样做的结果受损者是购房者,他们的排号费不仅白交,更被开发商变相集资了。有的开发商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便以排号为名收取所谓的排号费,即使取得了也仍然延长排号时间,结果又失去诚信不与购房者兑现排号承诺。 某法律人士,她说法律上并没有买房排号的相关规定。但有一点十分明确,就是排号并非预售,这只是开发商要求购楼者做出的单方购买承诺。而在开盘之前开发商随意提高房价或者把房子转卖给他方,也无须承担什么责任,除了将排号费返还购房者。 排号显然利在开发商,因为从排号到开盘他们有一个很大的可操作性弹性空间。所以建议大家买房前**好先了解开发商的诚信度,或者签定一份详尽的排号合同以确保自己利益不致于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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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不易,除了买完房子要背上沉重的房贷外,签合同时还可能因为定金,订金分不清楚而被销售人员给绕进去。今天购房指南就通过案例来讲一下购房定金那些事儿。 案例: 故事主人公:薛子曼 年龄:32周岁 学历:本科 持有房产:哈尔滨2居室 心得体会: 购房交易猫儿腻多,房奴日子不好过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开发商或者中介会要求购房者支付“订金”或者“意向金”,但是开发商将“意向金”变成“定金”的花样层出不穷,购房者们也是防不胜防,这不,哈尔滨的薛女士就遇到了“意向金”被变成“定金”的猫儿腻事件。 今年初的时候,薛女士与丈夫打算告别蜗居了3年的出租屋,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经过多次看房,夫妻二人相中了一处楼盘的商品房,大两居,朝南,当时看施工图的时候,客厅带有大阳台,还有角窗,采光很好,二人很是满意,,薛女士当即就交了2万元“意向金”,并签订了购房合同,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意向金是可以退还的。 经过几年打拼,夫妻俩本以为可以顺利买到属于自己的房子,可是就在验房的时候,售楼处承诺的角窗不见了,薛女士要求开发商退还2万元“意向金”,谁知工作人员说已经交了的“定金”退不了。“当初明明说的是‘意向金’,怎么就变成定金了呢?”薛女士跟售楼处理论了起来,开发商辩称:商品房买卖合同里没有角窗这一条款,并且售楼处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不具有法律效力,不故属于违约。 无奈,薛女士向当地工商局投诉,工商局出面调解,薛女士表示:“售楼处承诺房间有角窗,但是现在新房里说好的角窗没有了,开放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当时我把售楼处说的话都录了下来,算是售楼处口头承诺的证据。”不过开发商坚持自己没有违约,双方调解陷入僵局。经过4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薛女士夫妻可获得5000元购物卡,并免交1年物业费。 事后薛女士表示,自己对意向金跟定金的概念不是很清楚,当时急于买房,就没太在意这个问题,这次吃一堑长一智,现在见到要买房的亲戚逢人必说自己的经历,“没办法啊,大家伙都是平常老百姓,好不容易要买套自己的房子,谁遇到这种事都会心烦,但是防不胜防啊。”薛女士感慨道。 后记: 想必不少人都像薛女士一样,对文中的定金、意向金不了解,其实除了这两个还有一个就是订金。 定金、订金、意向金到底有什么不同呢? 定金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的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做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订金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意向金 意向金,他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的说他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只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没有转为定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 综上可以看出,只有定金真正具有法律效力,另外两个“金”都只是没有法律规范的概念。就上面薛女士的经历来说,售楼处采取意向金的销售方式,目的是以意向金可退还为借口来掌握客户,甚至以定金名义进行强制交易。其实不仅是新房,二手房交易中,意向金转定金的议价方式,已经逐渐成为国内的行业惯例。意向金转定金后,上下家任何一方违约或中介方"一房二介",都应当承担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不利的。 看到这里,小融觉得购房者们真是不容易啊,背着房贷成为房奴不说,买房的时候还要应对各种猫儿腻。用范大厨的话来说就是:防不胜防啊! 购房指南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交纳定金前,要详细了解购买房屋的有关信息,确定购买后,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再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没有法律效应,为了防止销售商反悔,消费者一定要将这些承诺落实在购房合同中,同时要明确自己交的到底是“定金”还是“意向金”,这样才能充分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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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数过多,则会出现排号买房的情况。选房人通过手中号码牌作为排队和摇号的凭证。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也会出现一系列因为排号而来的猫腻,例如拉高房价、变相集资等等…… 猫腻一以排号为名拉高房价 问了好久的一业内人说,其实这种情况其实许多楼盘都存在。排号时间长了,如果市场反映热烈,排号的人越越来越多,开发商就可以乘机拉高房价。在目前火热的房产大背景之下,购房者往往都不是理性购房而是跟风或者发烧,即使开发商提高房价,购房者也会因为担心房价会上涨而接受。为调起购房者胃口,有些开发商甚至在取得预售房屋的资格之后还故意延长开盘时间,这大多是为提高房价做铺垫准备。 猫腻二以排号为名变相集资 那个朋友从售楼处了解到,他们总共开发有300多套房子,但号已经排到400多了,排号费5000元。问那些交了排号费但没有买上房子的顾客怎么办,人家不屑地说,他们交了钱也不一定买,排号费退还不就得了。 我哥们显然就受到了这样的打发。很显然,这样做的结果受损者是购房者,他们的排号费不仅白交,更被开发商变相集资了。有的开发商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便以排号为名收取所谓的排号费,即使取得了也仍然延长排号时间,结果又失去诚信不与购房者兑现排号承诺,不是集资又是什么? 为这特意请教了法律人士,她说法律上并没有买房排号的相关规定。但有一点十分明确,就是排号并非预售,这只是开发商要求购楼者做出的单方购买承诺。而在开盘之前开发商随意提高房价或者把房子转卖给他方,也无须承担什么责任,除了将排号费返还购房者。 排号显然利在开发商,因为从排号到开盘他们有一个很大的可操作性弹性空间。所以建议大家买房前**好先了解开发商的诚信度,或者签定一份详尽的排号合同以确保自己利益不致于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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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认购书时,购房者应注意哪些问题? 购房者在确立购房意向之后,一般都要与售楼处的销售经理建立联系,在双方初步意向达成一致后,销售经理都会向购房者出示该公司的认购书,并按认购书要求购房者签订并交纳定金或预付款。购房者应认真、仔细地审阅认购书,并向销售经理索取有关房屋的宣传资料及有关文件,在问清楚房屋建筑的进展情况后,有条件的还应实地考察一下。在此基础上,购房者可签订认购书并交纳定金或预付款,定金各开发商定的标准不一,几千到几万的都有,一般与商品房价格成正比。认购书一般包括以下基本条款: (l)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卖方,即发展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名称、地址、电话;有的开发商将销售工作完全委托给一个房地产中介公司进行代理。因此购房者购房时应弄清楚与之签约的销售经理是哪个公司的,如属于中介代理销售,应注意在合同中表明其代理关系; 买方,即认购方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件种类;代理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代理律师姓名、电话; (2)认购物业名称、房号、地址; (3)房价:包括房屋户型、建筑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额; (4)付款方式:一般规定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一般现房可用一次性支付,期房按分期付款方式,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还要就有关付款方式作详细约定; (5)认购条件:一般包括签订认购书的注意事项;关于定金或预付款数额,购房者应与卖方约定一定期限内,买方不买房时由卖方归还定金或预付款本金,并形成书面协议。有的销售方仅以口头表示同意,一旦发生纠纷难以讨还,所以为避免麻烦,**好都以书面形式约定;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付款地点、帐户、签约地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