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些大城市而言,许多家庭购买二套房都是为自己的子女而做准备的,北京对于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又有哪些规定是我们必须所要了解的呢?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发〔2013〕10号 各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精神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7号)要求,更好解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决议,现就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差别化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借款申请人资格审核 在继续按照规定调查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审核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情况。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其他尽责调查,查询借款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为首套自住住房。 二、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款比例 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的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其贷款**款比例不低于70%。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贷款**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三、合理确定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 (一)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确定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 (二)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高额度上浮30%;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高额度上浮15%。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非政策性住房,贷款**高额度不再上浮。 四、限定借款申请人的月还款额 (一)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原则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二)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 (三)借款申请人在借款期间出现收入降低、生活困难等情况,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以下调月还款额,但不得低于贷款月**低还款额。 五、调整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求 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六、加大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缴存职工有违规提取、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行为,不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等差别化优惠政策。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存在严重违约记录的,视情节轻重下调其贷款**高额度或拒绝受理其贷款申请。 对于单位或职工采取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贷款,或贷款后无故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贷款存续期间发生违约,经多次催收仍处于违约状态且无正当理由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贷款资格、提前收回贷款等处罚措施,并将不良行为记入相关信用记录中。 七、执行时间 自2013年4月8日起,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交易系统完成网上签约的,其贷款业务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政策是什么 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政策有什么**新改变
155****6998 | 2016-05-23 16:33:08-
145****1332 北京公积金政策放弃“一刀切”。据了解2011年1月起,北京市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政策认定标准较之前放宽,已将首套房出售的家庭,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时,公积金将按首套房政策批贷。而此前,只要是有过购房记录,哪怕是已经售出,均被认定是二套房。 根据调整后的公积金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只要购房者目前名下的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28.81平方米,便可以获得贷款,此前已经卖出的房源并不在统计范围内,在外地购房的房源也不计算在内。 去年11月,北京市公积金针对住建部出台的“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出台落地细则:在京购买第二套房的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并且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统计局**新公布的28.81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 但在二套房贷认定方面,是采取“认房又认贷”的确定原则,即使缴存人已将面积超标的房屋出售,欲用公积金借款购买第二套房时,同样会被拒贷,也就是说,一个三口之家的首套房建筑面积不能高于86.43平方米,如超标,即便是将原有住房卖掉,在购买改善性需求住房时均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在设置了人均住房面积的门槛后,公积金对二套房批贷的门槛甚至高于商贷,影响了部分公积金缴存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据记者了解,在这一政策作用下,公积金贷款的拒签比例旋即升至5%。 “此前二套房设置人均住房面积门槛明显不合理。”伟嘉安捷市场分析师吴昊说,元旦后执行的新政策更加人性化,不再拘泥于人均住房面积28.81平方米的限制,简单来说,不论之前住房面积是否超标,不论以前是否用过贷款购房,只要现在名下无任何房产,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借款人就可被视做购买首套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低只需**20%;超过90平方米的,**低**30%。比起被认定为二套房所需承受的“贷款利率1.1倍,**不得低于50%”,借款人负担小了很多,公积金也再次回到“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轨道上。 昨晚,公积金中心客服人员提醒市民,只要公积金借款人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契税等材料,就能证明其名下无房,从而享受公积金首套房贷政策。 2016-05-23 16:38:08
-
答
-
答
10年11月初,住建部等部委联合发布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其中要求:“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对于可以贷款的二套房,贷款的**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则调整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新利率政策自11年11月29日(含)开始执行,不追溯11月29日前已受理的贷款。 公积金贷款新政变化 1.面积 沈阳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8.81平方米(不含)的家庭。 2 .套数 根据“认房又认贷”的原则,如果原有房屋已经出售,但原房面积超过人均28.81平米的标准,无论原来的房屋是否使用过贷款,那么如果再购买二套房,二套房也将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的批准。 3 .用途 沈阳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即使首套房面积达标,再购买公寓、别墅等二套房,也都不能获得公积金贷款。如果合同上显示为公寓、别墅的,就不放贷。对于一些商业立项,商住项目,也就是那些40年、50年产权的,也不会通过审批。 4. ** 首套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款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于第三套房,公积金方面则明确表示停止受理贷款申请。 5 .利率 对于沈阳可以贷款的二套房,贷款的**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则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
答
贷款流程:⑴ 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⑵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⑶ 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⑷ 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⑸ 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⑹ 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⑺ 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 ⑻ 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⑼ 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⑽ 借款人按月还款;⑾ 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全部5个回答 > -
答
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房贷。
-
答
房地产调控新政出台已有时日,相关细则也在逐渐明晰。而**受市民关注的二套房的认定标准,目前已能确定是 “认房又认贷”。从这一实操标准看,二套房“卡”得非常严格,被划归二套房的主要有七种情况,就连很多“假离婚”躲避二套房政策的做法也被杜绝。 从贷款**款比例方面,第二套住房贷款**款比例不低于70%。 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 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 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 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 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 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 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 2013年6月2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的家庭。 通知表示,北京市统计局公布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4平方米。所以,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确定为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也就是说,首套住房人均居住面积超过29.4平方米的,购房者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将被拒。通知已于昨天下发,当日起开始执行。 2010年11月29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出台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个人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不得向所购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在2012年执行的标准为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高于且包含28.81平方米的,购房者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将被拒贷。今年执行的标准有所变化,主要原因是全市人均住房面积增加。按照正常的3口之家计算,第一套住房面积低于88.2平方米的,再买房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正常调整,与楼市调控政策放松或者收紧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