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按照本条款的规定,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必须是形成书面材料通知发包方,这点对你很重要,你是在和人一起喝酒时说的,没有书面通知,在界定你是否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唯一情形就是有无书面材料,现陈某找的证人证言在法律上不能采信。我建议你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返还承包地,被申请人是发包方,第三人是陈某。或到法院打官司,被告是发包方,第三人是陈某。我估计你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全部3个回答 >土地使用证书性质是什么 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性质有什么区别
153****1568 | 2016-05-17 10:28:54-
137****5595 土地使用证书性质到底是什么呢?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它是一样的吗?对于这个问题,小编做了资料收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承包经营权证书与土地使用证书性质不同,前者一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用于农业生产的,后者一般是除农业生产外的用途,后者需要与国家相关部门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土地承包经营与农村集体组织签订。 土地使用证书的全称为土地权利证书,是指依法确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法律凭证。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发,土地权属单位保存 2016-05-17 10: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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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土地承包权清晰,合同合法有效,贷款合同明确权益,防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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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是表示你可以用这一宗地皮,是国家认可的,画拨是政府的行政行为一般用于工业用地或者商品房开发,当然要取得政府的划拨用地是要掏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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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土地使用证(俗称“土地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俗称“房产证”)在商品房的权属等问题有着同等重要的作用,但两者又有所区别。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联系1、《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就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所以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区别1、概念(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有土地局出具的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凭证。(2)房屋所有权证。是由房管局出具的承认房产归属人的凭证。2、性质(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等。(2)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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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承包经营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抵押。**高法院关于土地承包纠纷的司法解释 第十五条 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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