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草案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这就意味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更进一步。 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用法治方式完善居住证管理,保障持证人合法权益,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扩大内需。 居住证有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申领的条件,二是申领后享受的权利。去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广泛征求了中央有关单位、省级地方政府及部分城市政府的意见,会同公安部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明确列举了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这些基本公共服务第一条就是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并且没有规定限制条件。还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以享受的便利,包括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权利。 在备受关注的积分落户方面,此次《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得以明确,在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中,持证后落户仍有限制按城市大小分为四等,其中**严格的是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界定标准为,应当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分值。 目前,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在内的多个地区已经开始实行居住证制度。广东为居住证持证人列出了15条待遇,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在符合资格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报名参加广东省内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则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将可以获得120分的加分,这意味着这类人才将可以享受包括子女教育在内的多项公共服务待遇。
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有哪些 落户政策有什么变化
148****4020 | 2016-05-17 10:28:34-
133****1893 2015年10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 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草案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 财经评论员李文海表示,居住证制度将是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主要作用是增加外来打工者公共服务权利。 持证后落户按城市分四等 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用法治方式完善居住证管理,保障持证人合法权益,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扩大内需。 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是户籍内含各种权利和福利制度的综合配套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只是“标”,而对其内含各种权利和福利制度的改革才是“本”。李文海说,户籍制度改革必须标本兼治,其目标不是消除户籍制度,而是剥离户籍内含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取消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别,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实现公民身份和权利的平等。 从这点来看,居住证作为户籍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已经形成社会共识。 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郭秀云表示,2014年在国家层面推出居住证制度,是户籍改革的重要步骤。今后户口上附加的福利应该做减法,作为过渡性工具,以居住证为载体的福利应该做加法。**终,整个公共服务和待遇应该以常住人口为标准。 居住证有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申领的条件,二是申领后享受的权利。去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广泛征求了中央有关单位、省级地方政府及部分城市政府的意见,会同公安部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明确列举了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这些基本公共服务第一条就是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并且没有规定限制条件。还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以享受的便利,包括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权利。 在备受关注的积分落户方面,此次《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得以明确,在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中,持证后落户仍有限制按城市大小分为四等,其中**严格的是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界定标准为,应当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分值。 户籍改革助经济长期发展 业界共识是,以居住证制度作为先锋利器的户籍制度改革对保持经济长期发展动力大有裨益,而且这也是推动城镇化的重要举措。 李文海说,我国劳动力资源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稳定优质劳动力资源供给更加关键,居住证持有者若享受户籍权利,并逐步实现教育、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平等化,将有利于实现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动,推动城乡一体化。 郭秀云说,作为流入地的地方政府,财力有限,能提供哪些福利,提供到什么程度,会有选择性,怎么选择?权利与义务对等是一个原则。福利清单也存在顺序,比如就业是优先保障,以及义务教育、公租房等,**低生活保障等则属于高端福利。权利的享受以履行相应的义务为前提,如缴纳个人所得税等。 但反过来看,地方政府为保证优质劳动力资源供给,也会做出相当大的努力,这背后是对内需的拉动。 以广东惠州为例,据了解,当地正结合当前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谋划建立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按照惠州的构想,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阶梯式享受基本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资助、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以及就业扶持、住房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公共文化、计划生育等方面服务。积分达到条件的流动人口,可以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公共服务。以此为基础,当地教育部门的规划是,2018到2020年惠城区新建中**校16所,其中**11所、**3所、**2所,新增学位1.95万个,其中**学位1.08万个、初**位0.42万个、高**位0.45万个。 有研究者估算,随着地方政府修建道路、住宅、**、医院和其他基础设施,为之前不能享有这些权利的城市外来居民提供相关服务,实现农村居民城镇化的费用将超过10万元每人。(来自网络综合整理) 2016-05-17 10: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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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草案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 国务院: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明确积分落户 淡化户籍 凭借居住证获得基本公共服务成为可能 10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以法治助推新型城镇化。 会议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用法治方式完善居住证管理,保障持证人合法权益,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扩大内需。 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草案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 淡化户籍 首都经贸大学特大城市研究院研究员叶堂林指出,居住证制度在全国推进后,将有望代替原先的户籍制度。 户籍未必在各地会消失,但是会淡化。而居住证能否推行,核心是由其带来的住房、教育、医疗等相关公共均等服务能否到位。对于京沪而言,其公共服务水平相对较高,目前对外来人口限制比较大,但是对于人口不多的城市,如果能够提供较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则有利于这些地方聚集人口。 而居民之所以不愿意去中小城市,原因在于当地的各项公共服务跟不上,同时就业机会少,收入低。要使中小城市有更多的产业集聚,公共服务要向下倾斜,此时需要中央财力支持。 “未来全国建立实施居住证制度后,每个人都有一个社保账号,走到哪都一样,这有利于人口流动。而不会因为每人户籍不一样,附着的福利也不一样。”他说。 此前《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建立居住证制度后,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等。 明确积分落户通道 不过,居住证实施的一个问题是,农民工前往大城市的意愿发生了变化。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三季度末,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总量17554万人,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这与前几年每年5%左右的增速相比,下滑明显。 天津城建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王振波认为,一线城市落户限制多,现在情况已经有很大变化,很多人不愿意放弃农村户口。因此,从长远看,中国的户籍制度还是要取消的,劳动力流动不应该被限制。 他认为,居住证的积分制度可能和农民工没有多大关系。积分制度肯定是与人才、就业多长时间、受教育程度等因素有关,农民工很多人达不到这个条件。现在国家放开小城镇落户,但是一般居民都不愿意去。一个可行的办法是,推进大城市周边的小城镇化。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CBD发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蒋三庚认为,城镇化还是要遵循市场规律。目前还是要促使中小城镇发展起来,现在特大城市人口多,中小城市人口减少,关键在于资源要均衡,这样才能吸引农民工去中小城市。 “如果农民工通过积分在一些城市能够落户,其子女上学,以及其他的医疗等方面问题能够得到解决,农民工还是愿意的。这也利于解决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人口过于聚集。”他说。 此前清华大学的一项城镇化调查,询问被访者“如果您能在城镇定居,根据您或家人的条件,**想定居在什么地方?”调查结果发现,愿意在城镇定居的农民工群体中,76.7%的人愿意在地级市、县城或镇上居住,仅有 23.3%的人愿意在省会或直辖市定居。 清华大学教授李强认为,农民工在一些县级和地级城市就地城镇化,是未来的发展思路。很多农民工因为子女**,在当地城市买房比例比较大,这能促进农民工就近就地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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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 会议认为,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用法治方式完善居住证管理,保障持证人合法权益,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扩大内需。 会议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 另外,草案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 一、沿革历程 2014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成国家人口基础资讯库。《意见》明确,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意见》还规定,要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2014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下发《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了居住证的申领条件,要求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必须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才可以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下列基本公共服务: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针对公众关心的积分落户,意见稿规定了4种规模城市的落户条件,像北京、上海、广州这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要在积分制下进行居住证的落户。 2015年2月公安部透露,《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由中央审议通过,根据该方案,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至此,暂住证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二、解读:庞大流动人口将受益 专家认为,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将助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时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实施居住证制度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并且**终还是服务于户籍制度改革。”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表示,“无论是享受公共服务还是积分落户,相当一部分人,尤其是数量庞大的流动人口都将从居住证制度中受益。” “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逐步剥离附加在户口上的教育、医疗、卫生等权益,并通过居住证制度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教授陆益龙说,“任何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让每个人平等地享受公共服务,这也是法治的必然要求。” 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在内的多个地区已开始实行居住证制度。广东为居住证持证人列出了15条待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则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将可以获得120分的加分,这意味着这类人才可以享受包括子女教育在内的多项公共服务待遇。 三、相关:所得税政策调整 除了居住证制度,常务会议还决定了其他事项。 会议决定,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分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在全国范围内,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该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会议确定,按照积极稳妥、把握节奏、宏观审慎原则,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和已有经验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程度,对已经实施的自由贸易账户拓展功能。研究启动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拓宽境外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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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契税暂行条例答
出门右转房管局 左转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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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2日,中国政府网刊发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的第663号国务院令,《居住证暂行条例》已经2015年10月21日国务院第109次常务会议通过,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施行前各地已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条例》在明确居住证的性质和申领条件的基础上,一方面确立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励各地不断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 《条例》指出,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条例》还要求,居住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以下四项规定确定落户条件: (一)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其中,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三)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但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