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天津保障房政策有哪些?申请限房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具有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简称“两区三县”)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申请时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工作并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3人及3人以上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2人和1人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元; 3、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4、家庭人口2人及以下的人均财产低于13万元(含)、3人家庭人均财产低于11万元(含)、4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财产低于10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政策。
天津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有什么要求
145****8672 | 2016-05-11 16:29:16-
145****1515 保障房是政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而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限价房、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等多种形式。近年来天津保障房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那么在天津,保障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限价房,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 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 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 此外,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或离异、丧偶人员,如果符合申请须具备的户籍、收入和住房条件的,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2、廉租房,廉租房申请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680元、家庭人均资产净值低于7万元; 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3、公共租赁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4、经济适用房,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 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 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拆迁户; 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在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办理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手续,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2016-05-11 16: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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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管理制度规定了购买保障住房的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七)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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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人来说,申请保障房四他们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的重要途径!天津如何申请保障房,申请与准入条件有哪些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用! 一、住房保障实行准入制。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由市国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并适时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财产)等相关情况实施审核,并依法制定实施细则。 二、 天津市符合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申请购买、租赁保障性住房或者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符合条件的外地来津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一个家庭原则上只能享受一种住房保障方式,但已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其中已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当先退出住房租赁补贴,再申请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 三、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提出申请。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提出申请,但因房屋被征收申请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户籍、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并书面声明同意接受相关审核部门的调查核实。 四、 经审核住房保障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的户籍、家庭人口、住房状况等进行认定审核。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情况进行认定审核。 审核部门可以采取信息比对、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审核。申请人及公安、工商、人力社保、税务、住房公积金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提供便利,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五、 经审核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受理机构、审核部门应当将审核结果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受理机构、审核部门应当对异议内容予以核实,并反馈核实结果。 对公示内容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准予申请人享受相应的住房租赁补贴、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六、 经审核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审核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审核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七、 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由市国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本市房屋租赁市场价格、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水平以及财政能力等因素提出并适时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八、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项目所在区域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确定和调整。具体项目租金标准由市国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公布。 九、 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建设成本、相关税费和利润等因素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应当与同区域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销售价格保持合理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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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保障房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全列,目前市区在建保障房也比较多,那么申请保障房的条件是什么呢? 申请保障房的条件主要有四点,一是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西青、北辰、津南、东丽)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二是家庭上成年人收入低于3万元,且2人(含)以下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即单人户上年收入不超过4.5万元,2人户上年总收入不超过9万元,三是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家庭住房为公有住房的,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机组面积乘以1.3计算,平方和非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机组面积乘以1.15计算,四是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单人户申请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或者离婚、丧偶人员。 如果本人不是本市户口,在天津市内六区、环城四区(西青、北辰、津南、东丽)及滨海新区范围内正式单位工作,如果单位可以办集体的户口,其他条件也都符合上述规定,那么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区域的房管局办《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符合规定的条件后就可以购买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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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申请住房保障要看收入、房子和户口,具体我不太清楚,你还是去问问相关部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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