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下来要交多少钱啊?他们说很贵
全部2个回答 >如今保障房建设有哪些优惠政策 经营廉租房的营业税可以不征收了吗
145****5405 | 2016-05-11 16:29:13-
151****249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3月19日)公布了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及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对个人按规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所在单位以廉租住房名义发放的不符合规定的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新优惠政策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之前已征税款在以后应缴税款中抵减;支持住房租赁的新优惠政策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 2016-05-11 16: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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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契税有优惠,营业税也减免,具体得问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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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房产免税优惠为了鼓励个人建房、购房、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现行税法规定,对于所有的非营业用房,免征房产税。对于个人所有、用于出租或作营业用房的房产,应当照章纳税。2.劳改劳教单位免税优惠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对于由国家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劳改劳教单位免征房产税。3.其他减免税优惠(1)企业办的**、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比照上述由财政部门拨付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2)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停止使用的毁损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免征房产税。(3)为了鼓励利用地下人防工程,对于作营业用的地下人防设施,暂免征收房产税。(4)为了照顾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可以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时期内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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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免收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定额测定费、城市综合开发管理费、征用土地管理费、公路附加费、土地权属变更费、能源开发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费用;(二)减半收取建筑勘察设计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水文地质勘探费、房产交易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费、房屋估价费、工程预决算审查费、建筑垃圾处理费、各种测绘费等费用;(三)其他行政性收费项目一律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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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江苏保障房建设提速,2013上半年保障房新开工17.34万套。 2013年1—6月江苏省城镇保障房新开工17.34万套 记者从江苏省住建厅获悉,今年1—6月江苏省城镇保障房新开工17.34万套,基本建成14.69万套,分别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75%和82%,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高6%和32%;全省有3个省辖市和25个县(市、区)超额完成年度新开工任务,有5个省辖市和30个县(市、区)超额完成年度基本建成任务。 今年江苏省确定的保障房建设目标为新开工23万套、竣工18万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4万户,而目前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家庭已达5.25万户。保障房建设任务虽较前两年有所减轻,但资金压力仍然较大。上半年江苏省保障房建设总投入240多亿元,多数地区仍由政府直接投资加贷款,但一些地区融资方式出现多元化,比如南京、江阴等地开辟了债券、社会资金等渠道,南京、无锡、苏州、常州四市还试点以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等。 资料显示,南京今年以债券方式为保障房融资超过100亿。其中,以南京市国资集团为主体获批发行的65亿企业债3月已到位,另外获得165亿元定向债发行额度,成为继北京之后第二个发行此类定向债的城市,首期发行65亿元,已于2月到位。包括南京在内的几个城市还获得了全国社保基金、国家开发银行等机构的长期投资或贷款。 值得一提的是,1—6月江苏省棚户区改造超进度,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新开工数量为6.27万套,基本建成4.33万套,占年度任务目标比重均已超过75%。 (记者汪晓霞) 记者从江苏省住建厅获悉,今年1—6月江苏省城镇保障房新开工17.34万套,基本建成14.69万套,分别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75%和82%,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高6%和32%;全省有3个省辖市和25个县(市、区)超额完成年度新开工任务,有5个省辖市和30个县(市、区)超额完成年度基本建成任务。 今年江苏省确定的保障房建设目标为新开工23万套、竣工18万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4万户,而目前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家庭已达5.25万户。保障房建设任务虽较前两年有所减轻,但资金压力仍然较大。上半年江苏省保障房建设总投入240多亿元,多数地区仍由政府直接投资加贷款,但一些地区融资方式出现多元化,比如南京、江阴等地开辟了债券、社会资金等渠道,南京、无锡、苏州、常州四市还试点以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等。 资料显示,南京今年以债券方式为保障房融资超过100亿。其中,以南京市国资集团为主体获批发行的65亿企业债3月已到位,另外获得165亿元定向债发行额度,成为继北京之后第二个发行此类定向债的城市,首期发行65亿元,已于2月到位。包括南京在内的几个城市还获得了全国社保基金、国家开发银行等机构的长期投资或贷款。 值得一提的是,1—6月江苏省棚户区改造超进度,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新开工数量为6.27万套,基本建成4.33万套,占年度任务目标比重均已超过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