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根据《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对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程序的调整,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公布了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审核的新标准及程序。根据新的申请条件,保障房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即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与原有申请条件相比,保障性住房增加了新的申请条件:一是申请人及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建筑面积超过17平方米)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或办公用房的,不得申请。二是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三年。三是申请人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限价房在25周岁以上)。 申请第一步 向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领审核表: 申请人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领取《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审核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调查申请。 申请人所在社区将采用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展开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基本资料、住房、收入和资产是否真实,被调查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关系的赡养人、抚养人。 申请第二步 须街办、区、市保障部门三级审核: 初审由户籍所在地街办负责,时间为15个工作日,将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等。公示15天后街办负责对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无异议的连同初审资料报区住房保障中心复审。有异议且属实的,由街办退回资料并说明理由。 复审由区级住房保障中心负责,15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内容同初审。终审由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除了审查以上内容,还将查询住房、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车辆、工商、税务、存款等情况,公示15日后,无异议者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填写意见,盖章。三份《审核表》由市、区各存档一份,申请人持有一份。 申请第三步 申请人到社区领审核表、信息卡: 通过资格审核的经适房购买人,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在终审意见中填写经适房准购面积,并对购房者制作信息卡,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受理编号、保障房类别、经适房准购面积、有效期限等。信息卡将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区住房保障中心、街道办事处、社区逐级发给申请人。
西安保障性住房有什么申请条件 城六区保障房如何进行申请
143****8165 | 2016-05-11 16:29:13-
131****3956 西安保障房申购条件:三口之家:人均月收入≤1515元;两口之家:人均月收入≤1667元;单身人员:人均月收入≤1818元。 三口之家:自2012年9月1日起,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由原来的1080元调整为1515元(相当于上年度西安市人均可 支配收入的70%);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由原来的540元调整为615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1732元;限价商品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2165元。 两口之家:两人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的人均 月收入标准1.1倍执行。即两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1667元;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677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1905元;限价商品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2382元。 单身人员: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的准购年龄由先前执行的30周岁调整为25周岁,这意味着大学本科毕业生入职满三年就可申购经适房。住房 保障月收入标准按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的1.2倍执行。即单身人员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1818元;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738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2078元;限价商品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2598元。 2016-05-11 16: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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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人员可在社区或街办申请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限价房等四类保障性住房。 城六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40元可申请廉租房 据了解,西安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信息将录入住房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数据库,依次轮候,逐年保障。只有住房困难的家庭和人员,才可申请保障房。西安市城六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可被认定为住房困难。 其中,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城六区)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40元。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城六区)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30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城六区)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480元。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城六区)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850元。 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市房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关系的赡养人和抚养人。无住房、住房困难、借住、租住的家庭,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登记申请保障性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五项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在就业城镇居住6个月以上;劳动关系稳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也应具备五项条件:18周岁-35周岁,未婚;具有就业地城镇户籍或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在所在单位工作未满5年;在就业城市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人员可在社区或街办登记 市房管局有关人员提示,城镇户籍家庭或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街办(乡镇)登记。在开发区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到本单位劳动人事部门或开发区管委会登记。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人员,应如实填写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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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保障房如何申请?惠州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从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了解到,从2012年8月1日起,惠州市将施行《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惠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助实施办法》,新的住房保障制度将打破户籍、收入两大门槛,符合规定的高收入人群也可住上公租房。 政策解读 亮点一:公租房只租不售 2012年8月1日起新施行的《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惠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助实施办法》,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出租房、经济适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并轨运行,统一归类为公租房,建立以公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在城镇稳定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 按照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公租房只能租赁,不能出售。 新的管理办法规定介绍了新建成的成套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鼓励各地建设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租房。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租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公租房按照“经济、节能和环保”的原则进行一次性装修,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目前在建的保障性住房,惠城区金石花园二期、古塘坳尖峰山、火车西站,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到50平方米为主,户型包括单间、一居室和两居室。 亮点二:打破户籍收入限制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与房地产科科长刘桂营介绍:“新施行的管理办法降低了公租房的门槛,以前我们的申请门槛比较高,例如惠城区中心区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基本条件必须是家庭年人均收入在50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取得惠城区城市户籍三年以上等等,条件多,严格。现在不仅是持有本地户口的可以申请,就算你没有本地户口,但是有居住证满足就业单位连续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含2年)的规定条件也同样可以申请公租房。把外地人当本地人一样,纳入到我们的公租房保障对象范围中,也是我们接下来的重点工作。” 无论是惠城区中心区城市廉租住房,还是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的基本条件,记者看到之前的规定都明确存在“取得惠城区城市户籍三年以上”这一条,这意味着只有取得本地户籍的人员才能申请保障房。现在,新的管理办法面向本市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职工和城镇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出租保障性住房。保障房的对象已经不再局限于本地低收入群体。 “新的管理办法除了打破户籍这一个重要门槛,还打破了收入这个门槛。现在没有收入限制,例如你年收入高,在惠州有稳定的工作,没有房子,符合标准也可以申请公租房,我们不对高收入(高于上年度所在县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实行补贴。”刘桂营解释了这一新亮点。“政府对住房保障对象采取阶梯式租金补措标准,**高的补贴达98%,**低补贴40%。公租房的价格是根据片区定的,打个比方,某公租房的价格是10块钱每平方米,那低收入家庭**高补贴后只需两毛每平方米,**低4元每平方米。”(注,公租房的租金补助对象为市区内承租政府建设或社会力量建设的公租房的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 亮点三:低保户只需付2%租金 “本次施行的《惠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助实施办法》规定公租房租金补助原则,其中分档补助原则和租补分离是**大的特色。”刘桂营强调。 据悉,所谓租补分离原则就是指公租房收取租金与发放公租房租金补助分离,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按月收取与发放。 公租房租金补助根据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进行分档核定,租金补助标准与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由低到高分六档设置,低保户申请公租房可获98%的租金补助。 亮点四:鼓励社会力量建设 惠州市保障房的建设一直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经营。在政府主导、BT、代建、危旧房改造等建设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利用大型企业自建、企业筹资建设等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 例如大亚湾区小城故事项目是由玮盛工业服务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博罗县龙溪镇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由惠州信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取得土地后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刘桂营表示:“我们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保障房的建设中来,共同做好保障房工作。” 特别提醒 惠州市保障房申请条件 《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申请政府建设的公租房的家庭和个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取得惠州市所属城镇居民户籍。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低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区**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各县、区对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县、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 4.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符合本条上款第1目、第2目条件的年满30周岁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人士,可以独立申请公租房。 (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职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取得惠州市所属城镇居民户籍。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县、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3.申请前在本地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就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 (三)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本市、县(区)城镇居住证。 2.在本市城镇工作,并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含2年),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就业单位连续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含2年)。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县、区无房产。 惠州市保障房申请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的房管所提出书面申请,通过预审的,填写《惠州市廉租住房登记表》。 (二)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及复印件到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1.《惠州市廉租住房登记表》; 2.低保证明或优抚证明; 3.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住房证明; 4.户口薄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5.其它相关证明。 (三)审核。 市、区房产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统一在《惠州日报》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区房产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后排队轮候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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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当中包含廉租房,那么福清保障房申请条件具体都有哪些呢? 答:1、城区申请人家庭年收入在4万元以下(含4万元)的低收入家庭; 2、家庭财产低于城区当年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年收入标准的2.5倍(4万元×2.5倍=10万元); 3、具有本市城区(七个街道)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满2年以上(含2年),并在本市工作、城区居住; 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7平方米以下(含17平方米)的;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财产、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6、与申请人在同一个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亲属”)的年收入、财产、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申请人虽无住房,但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及配偶之一有住房的,该申请人不属无房户; 7、申请人与直系亲属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户口分户或者迁出的,该直系亲属的年收入、财产、住房建筑面积仍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8、申请人除将农民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且保留原户籍地外,不受廉租房其他准入条件认定标准限制。以下四种对象同时纳入廉租住房范围: (1)城区个人住宅经认定为危房且没有其它住所的; (2)城区100%失地农民居住的房屋经认定属于危房且没有其它住所的; (3)城区被征地农民住房困难户(被征地农民需由村委会和街道出具证明); (4)居住在城区国有单位公房,经认定属于危房且没有其它住所的并愿意退还公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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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 1.户口: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非农业户口。2.人均面积: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 3.收入: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说明(低于以下收入)1人12662元;2人25324元;3人37986元;4人50648元;5人63310元;6人75972元。 4.单身申请限制:单身申请人年龄超过30周岁。 5.住房交易:经济适用房的二次交易有5年之限。对于购买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时业主需要按房屋成交额的2%补交土地出让金;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出售。 6.西安经济适用房供应标准 单身家庭:60平方米,二至三人家庭:80平方米,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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