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产权是永久的,但我们经常所说的房屋使用年限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处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根据所处土地性质的不同,分为70年,40年,50年不等,时间比较长的70年是指的住宅用地,在住宅用地上所建造的普通住宅,使用年限是70年,到期之后会自动续期,而且住宅用地上的住房在购买时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到期之后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价格也会比较低。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工业用地的出让时间是50年,教育、科技、文化等多种类型的用地,出让时间也是50年,而商业用地和娱乐用地的出让时间是40年,所以很多商铺和公寓的使用时间就是40年或50年,而且在到期之前需要提前一年的时间向国家提出申请,通过审批之后才能够进行续期续期的出让金价格也会比普通住宅要高。
商品房产权是什么 沈阳商品房产权是多少年
138****2523 | 2016-05-11 16:28:45-
142****9962 现在很多老百姓住的都是商品房,而许多人都愿意纠结都于一个问题:商品房的产权年限。众所周知商品房产权年限的是70年,这就让许多人都担心,我们辛辛苦苦做房奴岂不是到头来还是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那么,沈阳商品房产权到底有多少年呢? 有一个误区大家应该明确,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指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也就说你的商品房产权年限不是从你买房那天开始算的,而是从开发商拿地的那天开始算的。 一般而言,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后土地使用年限)。年限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 国家有关规定显示,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据了解,《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2016-05-11 16:33:45
-
答
-
答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全部2个回答 > -
答
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高为70年,商业用地**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后,你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所以,你不会赔30年,但会多缴一些土地出让金,因为40年后的土地出让金肯定会比现在的贵!
全部3个回答 > -
答
现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大家**纠结就是商品房产权年限的问题。一般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让很多人都担心,那我么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即使买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只不过时间长一点而已。那么,苏州商品房产权到底有多少年? 其实这是错误的,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具体是指: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此外,现在很多购房都不懂得商品房的使用权限只有70年。是从哪年开始算起的。正确是:从该块地从集体所有权转为国有所有权的批复签订之日算起70年。所以现在很多地是从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80年代就已从农民手中征地中转为国有所有权的。也是使用期是从80年代开始算起的。 很多开发商现在购得的土地开发是经过十多手或更多的转让使用权而得来的土地使用权。而建好的房屋后期实只有40年的使用权。例:一块地1980年转为国有所有制权,到2010年开发商购得该地块,建三年房屋到2013年开始卖出房屋,该房屋的使用权是:70-(2013-1980)=37年,所以买该产权房的实际使用权限是37年。
-
答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